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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裕鑫一年定开债券A(00419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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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689740 | ||||||||
基金代码 | 004196 | ||||||||
公告日期 | 2022-03-11 | ||||||||
编号 | 1 | ||||||||
标题 | 泓德裕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泓德裕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泓德裕鑫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19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5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泓德裕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泓德裕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年3月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2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泓德裕鑫一年定开债券A 泓德裕鑫一年定开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196 004197 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1.0611 1.041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64,165,930.45 14,366.7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元/10份基金份 额) 0.600 0.400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年3月15日 除息日 2022年3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年3月1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红利再投资日为2022年3月15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 按2022年3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上述基金份额将于 2022年3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2年3月1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转投 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金额以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咨询相关事宜。 6)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等申请。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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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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