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泰康港股通地产指数C(00681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643610
基金代码 006817
公告日期 2022-01-22
编号 1
标题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康中证港股通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康中证港股通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康中证港股通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中证港股通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港股通地产指数A 泰康港股通地产指数C
基金主代码 006816 0068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康中证港股通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中证
港股通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2年1月29日。若截至2022年1月29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在清算完成后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提示性公告》,由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至2022年2月6日(星期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将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交易类业务。
  2、若截至2022年1月29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最晚可交易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15:00,在此时间之前,本基金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在此之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22日

基金信息类型 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