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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行业先锋混合(700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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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60994 | ||||||||
基金代码 | 700001 | ||||||||
公告日期 | 2014-03-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 基金主代码 700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34,086,917.8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深入研究中国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和趋势性规律,把握不同行业在此变化趋势中可行的投资机会,以超越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首要投资目标,并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回报为最终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从全球、区域的宏观层面(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和利息的预期)出发,依据工业增加值与CPI的变动划分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复苏、扩张、滞涨、萧条)。同时,将行业非系统风险均值与其分布的GINI系数结合运用,全面准确地判断大类资产风险程度和收益前景,统筹考量短、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股票投资在投资时钟策略基础上秉持自下而上选股理念,精选有成长潜力的优质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债券投资以目标久期管理和品种选择策略为主,以收益率利差策略、债券置换策略为辅,构造能获取稳定收益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肖宇鹏 唐州徽 联系电话 0755-22623179 95566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66 传真 0755-23997878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3年 2012年 2011年9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78,152,519.00 -310,103,352.74 -76,851,106.29 本期利润 404,228,283.61 59,337,633.68 -270,698,097.5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721 0.0273 -0.09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6.35% 3.43% -9.7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3年末 2012年末 201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03 -0.1745 -0.09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93,052,477.05 1,801,039,984.17 2,296,778,326.7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0 0.934 0.903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4% 1.56% -3.09% 0.96% 2.75% 0.60% 过去六个月 19.47% 1.64% 4.57% 1.10% 14.90% 0.54% 过去一年 36.35% 1.53% -6.41% 1.19% 42.76% 0.3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7.35% 1.21% -9.60% 1.15% 36.95% 0.06%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0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二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0日正式生效, 截止报告期末已满二年. 2.2011年是合同生效当年, 按实际续存期计算, 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3 1.800 122,201,018.14 11,103,911.49 133,304,929.63 2012 0.000 0.00 0.00 0.00 2011 - - - - 合计 1.800 122,201,018.14 11,103,911.49 133,304,929.6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号文批准设立。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人民币,是目前中国内地基金业注册资本金最高的基金公司之一。目前公司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60.7%;新加坡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25%;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14.3%。 平安基金秉承"规范、诚信、专业、创新"企业管理理念,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投资业绩,不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及服务内容,为投资人提供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高品质的理财服务,从而实现"以专业承载信赖"的品牌承诺,成为深得投资人信赖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平安基金共管理六只开放式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逾17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颜正华 基金经理 2011年9月20日 2012年10月19日 12 1998年起先后在中兴通讯、江南证券公司策略中心、国海证券公司投资部工作,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2009年加入平安基金,任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兼任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焦巍 基金经理 2012年10月19日 - 11 1994年起先后在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湘财证券、汉唐证券、海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加入平安基金,任投资研究部宏观策略研究员,现任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下发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及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一是搭建平等的投资信息平台,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二是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三是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四是明确报告制度和路线,根据法规及公司内部要求,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业绩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分析报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备查,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五是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日内、5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可以视为是中国宏观经济真正开始彻底摆脱旧有模式的元年。市场在一季度市场就开始认识到新政府将摆脱凯恩斯主义的传统模式而坚定供给主义的信心。因此2012年末的蓝筹股行情未能演化为春季躁动,反而在经济继续下行的事实面前逐波下探。全年来看,主板指数的弱势伴随着创业板的强势贯穿全年。本基金对经济的转型和政府的经济政策连贯性采取了较为坚决的观点,一季度初对原有持仓中蓝筹股占较大比例的情况进行了大幅度的调仓。同时出于对结构性行情的判断,全年在仓位选择上基本没有作出大的波动。在行业配置上,本基金坚持超配了医药、传媒、高端装备和TMT等成长性行业的超配。由于医药的投资在本基金前三季度的比重较大,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医药降价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在大幅超越比较基准的同时,也为未能更有效地把握其他成长股的行情而为持有人获取更大利益而抱有遗憾。 本基金管理人对2014年的经济形势和投资策略主要判断如下: 首先,2014年的整体经济短基调是"开始的结束":在连续经历了各种问题暴露和台阶性下降后,今年的经济预期会呈现相对平稳。不管是7或者7.5之争都昭示了经济短期进入"存量状态"后的弱平衡。 第二,长期困扰中国经济的债务杠杆问题终将暴露:2014年的中国经济很可能终将在某个时点迎来长期加杠杆后的明斯基时刻。这将构成中国经济长期基调中"结束的开始"。伴随着债务危机的清算,长期导致市场利率高企的道德风险问题将会得到阶段性解决,从而构成市场年度的底部 第三,本基金继续认为中国的历史态势是"无往不复":商鞅变法的成功经历终将在新时代重演。因此我们继续跳出周期的小视角,从宏观大角度来维持对军工、信息产业、医疗服务和高端装备行业的超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0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260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6.35%,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6.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A股市场当前的政治经济背景类似于"大秦帝国"场景中的商鞅变法之前。只有改革才是强国之本,但改革又必然带来阶段性的阵痛和既得利益阶层的不断反弹。决策层坚定的改革决心和旧体制的抵抗性衰退将取代传统的经济周期分析构成A股投资的主旋律。2014,流动性和预期差等过去行情的推动力很可能会淡化,而同时风险偏好的转变成为左右A股估值改变的最大动力,资金在新兴行业间的博弈将构成行业轮动的新现象。本基金管理人对整体市场中枢继续谨慎的同时,对代表经济转型的行业继续保持乐观。军工、装备目前成为本基金主要的超配行业,原因在于看好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中国崛起和大国重器概念。对医疗改革和消费升级的长期看好则决定了本基金管理人对医疗服务和信息消费、升级消费行业的重点关注。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同时,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合规评审、合规检视等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过网站、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组,由投研部、运营部及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工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特别是应当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08月19日和2013年10月24日发布《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收益分配基准日分别为2013年8月15日和2013年10月21日,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现金红利分别为1元和0.8元,具体参见本报告"7.4.11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的收益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4)审字第60937497_H01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实施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吴翠蓉 周 刚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4年3月1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1,968,547.27 167,935,605.94 结算备付金 6,874,798.72 17,874,455.57 存出保证金 361,120.54 3,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37,232,737.71 1,536,379,157.96 其中:股票投资 637,232,737.71 1,536,379,157.9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0,000,000.00 48,750,193.13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225,567.92 40,964,076.84 应收利息 46,840.22 85,042.2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3,882.45 22,011.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04,833,494.83 1,815,260,543.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867,258.24 4,031,889.91 应付管理人报酬 996,768.29 2,143,325.11 应付托管费 166,128.05 357,220.8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631,151.16 4,331,479.9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119,712.04 3,356,643.06 负债合计 11,781,017.78 14,220,558.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34,086,917.80 1,928,774,089.86 未分配利润 58,965,559.25 -127,734,105.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3,052,477.05 1,801,039,984.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04,833,494.83 1,815,260,543.02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80元,基金份额总额734,086,917.8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37,300,979.69 110,583,961.56 1.利息收入 3,536,782.31 11,166,286.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52,626.90 2,826,002.35 债券利息收入 249.53 4,297,322.1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183,905.88 4,042,962.2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06,945,656.98 -270,684,447.9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04,128,557.87 -292,552,219.8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2,880.47 750,813.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764,218.64 21,116,958.1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3,924,235.39 369,440,986.4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2,775.79 661,136.35 减:二、费用 33,072,696.08 51,246,327.88 1.管理人报酬 17,408,377.91 29,166,923.36 2.托管费 2,901,396.29 4,861,153.9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2,288,395.15 16,755,341.5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474,526.73 462,908.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4,228,283.61 59,337,633.6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4,228,283.61 59,337,633.6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28,774,089.86 -127,734,105.69 1,801,039,984.1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404,228,283.61 404,228,283.6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94,687,172.06 -84,223,689.04 -1,278,910,861.1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4,181,188.08 9,919,210.52 154,100,398.60 2.基金赎回款 -1,338,868,360.14 -94,142,899.56 -1,433,011,259.7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33,304,929.63 -133,304,929.6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34,086,917.80 58,965,559.25 793,052,477.0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42,341,314.56 -245,562,987.86 2,296,778,326.7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59,337,633.68 59,337,633.6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13,567,224.70 58,491,248.49 -555,075,976.2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6,252,709.80 -4,994,227.02 41,258,482.78 2.基金赎回款 -659,819,934.50 63,485,475.51 -596,334,458.9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28,774,089.86 -127,734,105.69 1,801,039,984.1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李克难______ ______林婉文______ ____王彦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111号《关于核准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9月16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197,219,239.94元,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937497_H01号验资报告。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198,155,247.3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36,007.4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 980,046,137.11 12.14% 3,095,768,242.00 28.19%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 920,000,000.00 10.26% 3,935,000,000.00 18.75%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 879,126.50 13.21% 2,170,452.45 32.73%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 2,660,749.05 28.26% 1,291,325.95 29.82%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7,408,377.91 29,166,923.3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498,112.08 7,405,285.07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本期末本基金未支付的管理费余额996,768.29元。(2012年12月31:人民币2,143,325.11元)。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901,396.29 4,861,153.97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本期末本基金未支付的托管费余额166,128.05元。(201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7,220.85)。 7.4.8.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销售服务费。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20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49,999,000.00 49,999,00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49,999,000.00 49,999,0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49,999,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49,999,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2.59%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31,968,547.27 1,224,635.36 167,935,605.94 1,517,805.9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7.4.9 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因认购/增发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300012 华测检测 2013年11月15日 重大事项 16.15 2014年1月23日 17.77 274,600 4,898,779.07 4,434,790.00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2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2年3月16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37,232,737.71 79.18 其中:股票 637,232,737.71 79.18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0,000,000.00 13.6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8,843,345.99 4.83 6 其他各项资产 18,757,411.13 2.33 7 合计 804,833,494.8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56,263,283.06 57.5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4,992,558.90 11.98 J 金融业 23,712,003.75 2.99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779,586.00 3.2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485,306.00 4.60 S 综合 - - 合计 637,232,737.71 80.3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372 中航电子 2,936,071 70,054,654.06 8.83 2 600118 中国卫星 3,256,763 60,347,818.39 7.61 3 600597 光明乳业 2,190,138 48,621,063.60 6.13 4 600637 百视通 1,041,337 38,498,228.89 4.85 5 600196 复星医药 1,939,674 37,998,213.66 4.79 6 300124 汇川技术 634,454 37,109,214.46 4.68 7 300133 华策影视 1,143,740 36,485,306.00 4.60 8 300024 机器人 723,039 35,211,999.30 4.44 9 603000 人民网 393,825 30,706,535.25 3.87 10 002049 同方国芯 505,065 24,940,109.70 3.1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137,417,643.59 7.63 2 600030 中信证券 127,972,981.62 7.11 3 600372 中航电子 109,640,422.93 6.09 4 600118 中国卫星 101,698,965.92 5.65 5 600597 光明乳业 89,808,911.69 4.99 6 600271 航天信息 77,216,297.64 4.29 7 002049 同方国芯 69,887,560.33 3.88 8 000538 云南白药 69,617,430.13 3.87 9 300024 机器人 68,426,908.03 3.80 10 002013 中航精机 67,975,096.76 3.77 11 600583 海油工程 66,981,184.90 3.72 12 603000 人民网 63,642,214.45 3.53 13 600886 国投电力 59,968,576.78 3.33 14 600637 百视通 59,577,686.70 3.31 15 600332 白云山 57,403,448.73 3.19 16 002353 杰瑞股份 55,899,878.62 3.10 17 600406 国电南瑞 51,211,719.81 2.84 18 000661 长春高新 48,130,046.75 2.67 19 600085 同仁堂 43,913,560.70 2.44 20 002460 赣锋锂业 43,014,934.15 2.39 21 300026 红日药业 40,547,347.02 2.25 22 600535 天士力 40,164,906.34 2.23 23 600837 海通证券 39,994,293.64 2.22 24 002477 雏鹰农牧 39,984,228.42 2.22 25 600196 复星医药 38,704,147.91 2.15 26 002241 歌尔声学 36,864,881.37 2.05 27 300145 南方泵业 36,178,031.38 2.01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187,947,059.78 10.44 2 601166 兴业银行 173,743,637.73 9.65 3 600030 中信证券 159,055,886.89 8.83 4 601668 中国建筑 132,988,282.40 7.38 5 000538 云南白药 125,763,448.89 6.98 6 600886 国投电力 121,541,878.65 6.75 7 300024 机器人 110,125,897.52 6.11 8 600535 天士力 97,193,411.93 5.40 9 600372 中航电子 95,209,341.30 5.29 10 600271 航天信息 88,322,957.95 4.90 11 000661 长春高新 87,162,606.12 4.84 12 600597 光明乳业 79,855,075.02 4.43 13 600118 中国卫星 79,618,889.80 4.42 14 002353 杰瑞股份 75,030,490.55 4.17 15 601628 中国人寿 71,637,841.94 3.98 16 600000 浦发银行 68,645,584.11 3.81 17 300026 红日药业 67,390,043.71 3.74 18 002013 中航精机 65,649,483.53 3.65 19 002049 同方国芯 65,040,540.10 3.61 20 600332 白云山 64,263,794.17 3.57 21 000999 华润三九 63,505,072.46 3.53 22 600583 海油工程 63,417,980.37 3.52 23 000002 万 科A 59,110,692.52 3.28 24 600837 海通证券 57,514,135.94 3.19 25 601328 交通银行 56,491,836.92 3.14 26 600085 同仁堂 55,020,196.55 3.05 27 000826 桑德环境 53,731,355.82 2.98 28 600422 昆明制药 49,816,544.70 2.77 29 600406 国电南瑞 49,234,475.73 2.73 30 601939 建设银行 48,786,029.70 2.71 31 600048 保利地产 45,863,805.13 2.55 32 600028 中国石化 45,270,892.99 2.51 33 300145 南方泵业 43,957,288.22 2.44 34 002241 歌尔声学 41,086,739.00 2.28 35 600104 上汽集团 40,709,328.45 2.26 36 002460 赣锋锂业 39,942,001.34 2.22 37 600637 百视通 39,542,649.18 2.20 38 601088 中国神华 38,837,699.07 2.16 39 300228 富瑞特装 37,743,585.64 2.10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372,831,208.4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702,181,951.17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仓投资股指期货。 8.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仓投资股指期货。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情况。 8.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情况。 8.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情况。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61,120.5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225,567.9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840.22 5 应收申购款 123,882.4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757,411.13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0,905 35,115.38 50,794,421.25 6.92% 683,292,496.55 93.0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99,450.82 0.0272%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20日 )基金份额总额 3,198,155,247.3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28,774,089.8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4,181,188.0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38,868,360.1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34,086,917.8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无重大人事变动.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3年3月17日,根据国家金融工作需要,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17日公告上述事项。 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度审计的报酬为100,000.00元。目前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3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 2 1,137,516,780.37 14.09% 804,052.18 12.08% - 平安证券 2 980,046,137.11 12.14% 879,126.50 13.21% - 东方证券 2 914,419,519.56 11.33% 649,603.06 9.76% - 兴业证券 1 830,159,911.57 10.28% 589,745.35 8.86% - 中金公司 2 695,461,133.04 8.61% 631,182.15 9.48% - 中投证券 1 678,985,228.39 8.41% 618,145.10 9.29% - 招商证券 2 672,935,559.28 8.34% 606,916.32 9.12% - 银河证券 2 425,872,794.19 5.28% 387,715.59 5.82% - 申万证券 2 373,452,952.69 4.63% 339,377.26 5.10% - 长江证券 1 330,211,888.21 4.09% 300,624.15 4.52% - 长城证券 2 266,611,310.55 3.30% 185,698.57 2.79% - 中信证券 2 237,538,502.01 2.94% 216,254.32 3.25% - 广发证券 1 196,702,843.73 2.44% 174,062.96 2.62% - 国金证券 1 170,296,401.79 2.11% 155,036.18 2.33% - 中信建投 1 66,301,724.12 0.82% 47,100.97 0.71% - 民生证券 2 51,618,663.48 0.64% 35,353.88 0.53% - 安信证券 2 24,198,944.45 0.30% 17,191.06 0.26% - 国海证券 2 20,781,311.02 0.26% 18,919.12 0.28% - 湘财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注: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新增5个交易单元:安信证券(上海、深圳各1个)、长城证券(上海、深圳各1个)、中信建投(上海1个)。 报告期内未停止租用交易单元。 2、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研究实力 (2)业务服务水平 (3)综合类研究服务对投资业绩贡献度 (4)专题类服务 3、本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上述选择标准,考察后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 - 450,000,000.00 5.02% - - 平安证券 - - 920,000,000.00 10.26% - - 东方证券 - - 1,040,000,000.00 11.59% - - 兴业证券 - - 2,010,000,000.00 22.41% - - 中金公司 - - 580,000,000.00 6.47% - - 中投证券 - - 1,450,000,000.00 16.16% - - 招商证券 - - 835,000,000.00 9.31% - - 银河证券 - - 645,000,000.00 7.19% - - 申万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610,000,000.00 6.80% - - 中信证券 - - 100,000,000.00 1.11%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1,318,130.00 100.00% 300,000,000.00 3.34% - - 中信建投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30,000,000.00 0.33% - - 湘财证券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注:本基金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本期无权证交易。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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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年度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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