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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沪港深精选混合C(01335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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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603886 | ||||||||
基金代码 | 013357 | ||||||||
公告日期 | 2021-12-24 | ||||||||
编号 | 3 | ||||||||
标题 | 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摩沪港深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3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12月28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12月2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年12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摩沪港深精选混合A 大摩沪港深精选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356 01335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1)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 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其中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公司旗下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100万元(含)。 已有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或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个人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100万元(含)的限 制,但受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大摩沪港深精选混合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0,000 1.50%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 金客户申购费率为0.6% 1,000,000≤M〈5,000,000 1.00%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 金客户申购费率为0.40% M≥5,000,000 1000元/笔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 金客户申购费为1000元/笔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 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2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 7 日≤Y<30 日 0.75% 30日≤Y<365 日 0.5% Y≥365 日 0 C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 7 日≤Y<30 日 0.5% Y≥30 日 0 注:(1)本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的赎回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和扣款 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 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办理场所 自2021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到指定的销售本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投业务申请。本基金若增加、调整办理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申请方式 凡申请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 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定投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本基金销售机构的 规定。 (4)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扣款日期 请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投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1元)。 具 体最低扣款金额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7)扣款方式 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 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8)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9)交易确认 定投业务申购份额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于T+2日起(含该日) 查询交易确认结果。 最终交易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10)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投业务的变更或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 的有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一期二座第17层 联系人:时亚蒙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院1号楼12层1205单元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010)87986888 传真:(010)87986889 (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联系人:朱冰楚 电话:(021)63343311-2100 传真:(021)50429808 (4)网上交易平台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目前已开通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 付渠道以及基金汇款交易业务。 6.1.2 场外代销机构 (1)开通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华鑫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信达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光大证券、长江 证券、湘财证券、中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华龙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安信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 国金证券、华林证券、中信期货、东方财富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和讯、众禄、蚂蚁基金、同花顺、好买、天天基金、长量基金、诺亚 正行、新兰德、宜信普泽、展恒、创金启富、汇付基金、陆基金、联泰基金、钱景基金、利得基金、盈米基金、中证金牛、汇成基金、万得基金、新 浪基金、恒天明泽、肯特瑞基金、苏宁基金、济安财富、云湾基金、通华财富、挖财基金、基煜基金、雪球基金、腾安基金、华夏财富、喜鹊财 富、嘉实财富、大连网金、汇林保大、度小满基金、玄元保险、普益基金、奕丰金融、和耕传承 (2)开通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华鑫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信达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光大证券、长江 证券、湘财证券、中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华龙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安信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 国金证券、华林证券、中信期货、东方财富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和讯、众禄、蚂蚁基金、同花顺、好买、天天基金、长量基金、诺亚 正行、新兰德、宜信普泽、展恒、创金启富、陆基金、联泰基金、钱景基金、利得基金、盈米基金、中证金牛、汇成基金、万得基金、新浪基金、恒 天明泽、肯特瑞基金、济安财富、云湾基金、通华财富、挖财基金、雪球基金、腾安基金、华夏财富、喜鹊财富、嘉实财富、大连网金、汇林保 大、度小满基金、玄元保险、普益基金、奕丰金融、和耕传承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21年12月2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 业网点等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 读刊登本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 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上述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或网站 b.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www.msfunds.com.cn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 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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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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