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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29100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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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60368 | ||||||||
基金代码 | 291007 | ||||||||
公告日期 | 2014-03-27 | ||||||||
编号 | 1 | ||||||||
标题 |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7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 基金主代码 29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7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828,845.3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90007 29100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5,284,247.44份 18,544,597.93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获取债券稳定收益的基础上,通过股票一级市场申购等手段谋求高于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和财政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及利益走势、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基金流动性情况等的动态分析,通过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基金中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范围,并跟踪影响资产策略配置的各种因素的变化,定期对资产策略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80%*上证企业债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低收益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国培 唐州徽 联系电话 021-20899032 010-66594855 电子邮箱 xxpl@ft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988 95566 传真 021-20899008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f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69,847.48 2,296,628.02 7,625,698.17 1,759,391.32 258,955.34 -115,060.94 本期利润 2,716,613.20 987,646.61 13,586,674.92 2,440,117.96 -4,635,890.38 -881,538.2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26 0.0197 0.1090 0.0881 -0.0199 -0.025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0% 0.99% 9.52% 9.13% -3.44% -3.8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3年末 2012年末 201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8 0.0060 0.0136 0.0100 -0.0297 -0.035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418,829.53 18,655,543.00 81,917,874.28 38,126,007.18 176,484,300.66 24,253,937.5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8 1.0060 1.0136 1.0100 0.9703 0.9647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29日正式生效。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99% 0.35% -0.12% 0.03% -2.87% 0.32% 过去六个月 -2.39% 0.27% 0.53% 0.03% -2.92% 0.24% 过去一年 1.30% 0.22% 4.03% 0.03% -2.73% 0.19% 过去三年 7.12% 0.20% 14.96% 0.04% -7.84% 0.1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2.99% 0.25% 23.39% 0.05% -10.40% 0.20%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06% 0.35% -0.12% 0.03% -2.94% 0.32% 过去六个月 -2.55% 0.27% 0.53% 0.03% -3.08% 0.24% 过去一年 0.99% 0.22% 4.03% 0.03% -3.04% 0.19% 过去三年 6.00% 0.20% 14.96% 0.04% -8.96% 0.1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18% 0.25% 23.39% 0.05% -12.21% 0.20%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上证企业债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1、上证企业债指数,是按照科学客观的方法,从国内交易所上市企业债中挑选了满足一定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组成样本,按照债券发行量加权计算的指数,科学地反应了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变化。 2、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3、上证企业债指数与上证国债指数很好地反映了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具有较高的权威和市场代表性,投资人可以从上交所行情、中国货币网等处获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29日正式生效。 2、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7月29日,2009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3 0.1800 207,429.12 68,836.99 276,266.11 2012 0.4800 3,589,059.93 2,472,239.67 6,061,299.60 2011 - - - - 合计 0.6600 3,796,489.05 2,541,076.66 6,337,565.71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3 0.1400 196,254.41 64,121.80 260,376.21 2012 0.4200 1,254,580.24 321,915.26 1,576,495.50 2011 - - - - 合计 0.5600 1,450,834.65 386,037.06 1,836,871.71 注:2011年度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23 日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葛航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庄严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原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年5月8日获准开业,是国内第一家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大营销中心)、理财顾问部、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清算会计部、集中交易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截至2013年12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105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13年12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股票、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泰信保本混合、泰信中证基本面400指数分级、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共15只开放式基金及泰信恒益高息债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何俊春 女士 基金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兼泰信双息双利基金、泰信债券周期回报基金、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 2009年7月29日 - 17 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上海鸿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齐鲁证券上海斜土路营业部。2002年12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泰信天天收益基金交易员、交易主管,泰信天天收益基金经理。自2008年10月10日起担任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10月25日起担任泰信债券周期回报基金经理;自2013年7月17日起担任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基金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注: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以公司公告为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18号),公司制定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 2、建立全公司投资对象备选库和各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 3、投委会作为公司受托资产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所管理的受托资产进行投资决策。投资总监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超出投资组合经理权限的投资计划。投资组合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4、投资组合经理同时管理多个投资组合时,必须公平公正的对待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除申购赎回、个股投资比例超标等客观因素之外,同一交易日投资同一交易品种时,应尽可能使他们获得相同或相近的交易价格。 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5、集中交易室负责所有投资指令的执行,必须确保所有同向指令的公平公正,平等对待所有投资组合。发现异常指令或者涉嫌利益输送的指令,交易室应立即停止执行指令,并向投资总监和风险管理部报告。对非竞争竞价指令,不同投资组合也必须公平对待,主要采取成交结果按比例分配和轮侯方式处理。 6、风险管理部通过交易系统监控指标设置,实时监控交易指令,禁止同一投资组合内部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7、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强制公平委托参数,强制交易系统对符合要求的同一交易品种的同向指令执行公平委托。 8、风险管理部定期与不定期对交易指令的公平性和交易委托的公平性进行分析,对强制公平委托的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检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完成定期分析报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各环节,从研究、投资、交易合规性监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公司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投资经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下达投资指令,所有投资指令在集中交易室集中执行,投资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投资交易监控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 本报告期内,投资交易监控与价差分析未发现基金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但略显弱势,GDP季度增速窄幅波动,基本在7.5-7.8%之间。CPI上半年持续处于低位,通胀压力不大,至年中出现明显反弹,一度上行至3%以上。资金方面,以6月份为界,之前流动性充裕,资金成本低廉,之后货币政策转向中性偏紧,资金成本大幅提升。与政策和资金面表现同步,债券市场先涨后跌,由于债券投资资金同时也受到其他投资品种挤压,债市下跌幅度明显超过市场预期。分类看,利率债收益率下半年在资金成本推动下出现大幅上升,10年国债收益率甚至超过上一轮加息周期的水平。信用债方面,信用利差持续下降,至11月中旬后方才出现反弹。转债全年区间波动,1季度和3季度表现较好,但6月份和12月份出现较大幅度下跌,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流动性的影响。 增强收益基金在2013年上半年保持较低的债券仓位,当3季度基金出现较大规模赎回时,低仓位有效减轻基金所受到的流动性冲击。4季度本基金保持极低的转债仓位,使得转债市场整体下跌对组合的影响十分有限。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单位净值为1.0088元,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3%;C类单位净值为1.0060元,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宏观经济走势相对比较明朗,受投资等因素影响,经济增速将略低于2013年,并呈现逐步下行的趋势。通胀方面,货币供应、需求以及输入性等因素对CPI的推动较弱,全年通胀压力不大,相比上半年,预计下半年CPI下滑的态势可能更为明显。上半年货币政策相对平稳,尚不会明显转向,政策由偏紧转向适度宽松需要等到经济和通胀明显下滑得到确认,这至少要到下半年。2014年债券市场仍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首先,经过13年收益率大幅上行后,票息已经对债券价值形成较大保护,风险明显降低。其次,宏观经济和通胀的稳步下行,给债券市场以较好的支撑。从时间上看,1季度债券市场可能受益于供需资金不平衡,出现波段性机会,而趋势性机会的产生,或将等到央行货币政策有所放松,估计在下半年的概率较高。当然,我们同时需要随时关注债市负面因素的影响,如利率市场化导致的资金成本变动以及"非标"对标准债券投资额度的挤压程度。转债方面,预计正股仍是以震荡为主,不会出现明显的趋势性上涨,主要关注下跌后的反弹机会及个券投资机会。 2014年增强收益基金将会继续做好信用风险管理,优化债券投资结构,当前持仓券种以企业债为主,未来将根据市场走势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把握转债、利率债等其他券种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本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为主体,对基金销售、投资运作、后台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较好地保证了基金运作的合规性。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公司制度体系建设。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及时对公司原有制度流程修订及补充完善,促进了业务的合规开展。主要包括《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管理制度》、《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及反洗钱相关内控制度等,完善了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 2、进一步规范基金投资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基金投资风险控制。 (1)加强基金的日常投资交易进行监控,及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基金日常投资行为的监控,并与相关基金经理沟通,提示相关风险。同时根据投委会的投资决议对风险指标设置进行调整,不定期检查风险监控指标设置,并根据新的需求对风险监控指标进行测试和更新。另外注意对监管机构处罚信息与市场负面信息搜集,提示投研部门注意潜在风险。 (2)做好日常股票及债券出入库工作。在保证时间及时性和工作准确度的前提下,全年完成了股票批量出库及到期债券的批量出库工作, 维持公司基金备选库内的股票债券数量限制。 3、规范投资交易行为,防范交易环节的操作风险。公司禁止基金内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旗下管理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新增了基金间同日同向交易、所有投资组合对单只股票成交量占其市场总成交异常等指标预警。对于日常的投资监控,公司实行的是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方法,在公平交易的各环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实行各部门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负责制,以最大限度地监控并处置可能造成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行为。 4、针对重点业务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查漏补缺,做好事后环节督促改进工作。根据年初拟定的专项稽核计划,公司监察稽核部开展了专户业务相关环节、代表基金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募基金投资运作报告执行情况相关环节、营销费用管理、代销协议及上线流程管理、应用系统权限管理、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等7个专项稽核项目,涉及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风险管理、市场、营销、清算会计、信息技术、计划财务等主要业务板块及核心业务,较好了解掌握公司业务运作主要内控节点现状。监察稽核部根据经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核确认的专项稽核报告,按照监察稽核流程,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于进一步优化制度流程、加强遵章守纪意识、健全内控体系有较大促进作用。 5、做好投研交易等人员的合规培训,提高合规意识。公司组织投研人员开展内幕交易案例合规培训,就近年来发生的典型内幕交易案例作了分类汇报,并对目前市场上的疑似内幕交易、有争议的内幕交易案例进行了说明,要求投研人员遵守投资纪律,规范决策流程,从源头避免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加强了投研人员的合规意识。 6、公司采用技术手段对网站、交易、行情等进行屏蔽,对其他非受控方式上网及即时通讯做出进一步规范。加强投研人员的资讯管理,对基金经理集中区域进行录像监控,对于证券公司的网站、网页委托进行了屏蔽,对投研人员的办公电脑安装截屏软件进行留痕处理,并对安装软件的权限进行严格限制。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等各环节基本符合规定的要求,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现象。今后公司将继续夯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保证基金运作的合规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委员会主席 韩波先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鲁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委员会成员: 唐国培先生,硕士。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蔡海成先生,硕士。2013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清算会计部总监。 朱志权先生,学士。2008年6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投资部总监兼投资总监,泰信先行策略、泰信优势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梁剑先生,硕士。2004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副总监兼研究副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参与本基金估值。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基金合同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两种。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分红资金按除权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2)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为12次。 (5)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报告期,本基金A类每10份分配 0.1800元,利润分配合计276,266.11元,(其中,现金形式发放207,429.12元,再投资形式发放68,836.99元);C类每10份分配0.1400元,利润分配合计260,376.21元,(其中,现金形式发放196,254.41元,再投资形式发放 64,121.80元)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0687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傅琛慧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4年3月24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223,604.05 1,188,625.11 结算备付金 825,542.82 528,020.07 存出保证金 18,266.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209,750.00 112,027,746.13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2,209,750.00 112,027,746.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0,000.00 6,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8.33 3,805.55 应收利息 500,290.91 1,691,516.6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076.81 96,519.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5,387,029.17 121,536,232.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9,456.53 19,148.5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360.22 63,351.66 应付托管费 6,453.42 21,117.22 应付销售服务费 7,497.34 14,519.54 应付交易费用 148.08 2,995.76 应交税费 940,722.13 940,705.0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09,018.92 430,513.48 负债合计 1,312,656.64 1,492,351.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828,845.37 118,562,505.01 未分配利润 245,527.16 1,481,376.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074,372.53 120,043,881.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387,029.17 121,536,232.75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88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0060元,基金份额总额33,828,845.37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15,284,247.44 份,C类基金份额18,544,597.9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5,543,528.60 17,819,982.16 1.利息收入 5,048,879.97 6,196,530.4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6,413.08 85,195.87 债券利息收入 4,900,170.96 6,004,918.6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2,295.93 106,415.9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988,981.71 4,962,826.0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3,502.08 152,027.2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002,483.79 4,810,798.7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62,215.69 6,641,703.3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7,882.61 18,922.28 减:二、费用 1,839,268.79 1,793,189.28 1.管理人报酬 636,695.34 924,277.68 2.托管费 212,231.72 308,092.46 3.销售服务费 206,458.11 110,913.37 4.交易费用 9,715.94 36,591.86 5.利息支出 424,166.11 58,680.8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24,166.11 58,680.84 6.其他费用 350,001.57 354,633.07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04,259.81 16,026,792.8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04,259.81 16,026,792.8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8,562,505.01 1,481,376.45 120,043,881.4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3,704,259.81 3,704,259.8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4,733,659.64 -4,403,466.78 -89,137,126.4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3,270,823.61 9,170,442.06 222,441,265.67 2.基金赎回款 -298,004,483.25 -13,573,908.84 -311,578,392.0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36,642.32 -536,642.3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828,845.37 245,527.16 34,074,372.5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7,030,650.30 -6,292,412.09 200,738,238.2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6,026,792.88 16,026,792.8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8,468,145.29 -615,209.24 -89,083,354.5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7,870,812.50 1,249,971.85 99,120,784.35 2.基金赎回款 -186,338,957.79 -1,865,181.09 -188,204,138.8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7,637,795.10 -7,637,795.1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8,562,505.01 1,481,376.45 120,043,881.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葛航______ ______韩波______ ____蔡海成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480号《关于核准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175,877,200.51元,折合为1,175,877,200.51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份额723,971,941.85份,C类份额451,905,258.66份),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09)第1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75,986,774.7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9,574.21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份额69,303.32份,C类份额40,270.89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的,称为A类;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本基金也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和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上证企业债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山东国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佣金余额。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36,695.34 924,277.6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31,518.85 85,424.4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6%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12,231.72 308,092.4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合计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86.24 1,686.24 中国银行 - 69,135.78 69,135.78 合计 - 70,822.02 70,822.0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合计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40.89 640.89 中国银行 - 61,888.82 61,888.82 合计 - 62,529.71 62,529.71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4%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以为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223,604.05 46,378.40 1,188,625.11 77,130.9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均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持有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处于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3,512,750.0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28,697,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20,930,746.13元,第二层级91,097,000.00元,无第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2,209,750.00 91.02 其中:债券 32,209,750.00 91.0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0,000.00 1.7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49,146.87 5.79 7 其他各项资产 528,132.30 1.49 8 合计 35,387,029.1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86 国投电力 1,056,537.76 0.88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86 国投电力 1,043,035.68 0.87 注:本项 "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056,537.7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043,035.68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1,694,000.00 93.0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515,750.00 1.51 8 其他 - - 9 合计 32,209,750.00 94.5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80462 12大丰债 200,000 19,266,000.00 56.54 2 1380208 13溧水债 100,000 9,431,000.00 27.68 3 122988 09渝隆债 29,970 2,997,000.00 8.80 4 110018 国电转债 5,000 515,750.00 1.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266.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8.3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00,290.91 5 应收申购款 9,076.8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28,132.3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18 国电转债 515,750.00 1.51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票。 8.12.6 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1,292 11,829.91 696,589.60 4.56% 14,587,657.84 95.44%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1,167 15,890.83 30,002.40 0.16% 18,514,595.53 99.84% 合计 2,459 13,757.16 726,592.00 2.15% 33,102,253.37 97.8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1、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研究部负责人持有该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万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该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万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A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7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724,041,245.17 451,945,529.5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0,815,343.49 37,747,161.5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0,480,165.56 192,790,658.0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6,011,261.61 211,993,221.6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284,247.44 18,544,597.93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3年3月1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2、经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2013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孟凡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葛航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具体详情参见2013年6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本公司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向监管机构进行备案。 除此以外无其他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为人民币6万元。该审计机构从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7月29日)开始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2 1,043,035.68 100.00% 949.51 100.00% - 信泰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华宝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第一创业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华泰联合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财富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南京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 2 - - - - - 万联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中关于"一家基金公司通过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30%"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在选择租用交易单元时,注重所选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市场声誉。对证券公司的研究能力,由公司研究人员对其提供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公司将根据内部评估报告,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决定是否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调整。 2、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在中国银行托管的泰信优质生活、泰信蓝筹精选基金、泰信中证200指数基金、泰信中小盘精选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200,851,337.04 77.69% 1,165,800,000.00 99.85% - - 信泰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华宝证券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第一创业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华泰联合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财富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南京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 - - - - - - 万联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57,675,544.17 22.31% 1,800,000.00 0.15% - - 东方证券 - - - - -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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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年度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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