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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货币A(00048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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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60088 | ||||||||
基金代码 | 000483 | ||||||||
公告日期 | 2014-03-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网上直销货币基金T+0实时取现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货币基金的理财功能,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4年3月28日起开通网上直销货币基金“T+0”实时取现业务(以下简称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功能介绍 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又称货币基金“T+0”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请货币基金实时取现的业务。投资者提交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申请后,系统自动发起快速过户申请,申请将投资者申请的赎回货币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同时由本公司为投资者垫付与实时取现份额对应的款项至投资者直销渠道的关联银行卡账户,经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快速过户申请和强制赎回过户份额后,赎回款项用于偿还本公司已垫付赎回资金的业务。 二、 业务受理时间 自2014年3月28日起,每个自然日7*24小时均开放提供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业务开放时间。 三、 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适用于本公司旗下鑫元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鑫元货币”)A、B级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483、000484)。如未来本公司开通其他基金产品实时取现业务的,以届时公告为准。 四、 适用投资者范围 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本公司指定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交易方式的投资者。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鑫元货币的实时取现: 1、持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渤海银行、民生银行卡的投资者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汇付天下进行实时取现业务; 2、持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温州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卡的投资者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联支付进行实时取现业务; 3、本公司后续上线支持实时取现业务的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渠道,敬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五、 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需与本公司签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T+0实时取现服务协议》。 2、每个投资者每个基金账号单日(自然日)累计取现上限不超过50万元。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业务限制,调整限制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3、本公司有权对所有投资者单日(自然日)的实时取现总额设定限额,如当日实时取现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可无需公告而决定临时暂停实时取现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4、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的赎回份额及未结转收益: 投资者实时取现部分基金份额的未结转收益(从上一收益结转日至实时取现日前一自然日)将于下一货币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投资者实时取现全部基金份额的未结转收益将于T+1日(T日指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自基金注册登记账户划出。 5、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申请,并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成功确认后,实时取现的份额在赎回申请所属申请日(自然日,含当日)起的基金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 6、其它未尽规则详见《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T+0实时取现业务规则》。 六、 业务操作流程 申请实时取现业务前,投资者须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鑫元基金网上交易平台)使用银行卡(或支付账户)购买并持有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提交货币基金实时取现时,选择实时取现模式、输入赎回份额,签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 T+0实时取现服务协议》,预览并提交。 系统提示“您的实时取现申请已被受理”,并自动发起向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专用账户的快速过户申请,申请将实时取现份额过户给本公司,同时划出实时取现份额所对应的款项。 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过户和强制赎回过户份额后,赎回款用于归还本公司的已垫付款。 七、 实时取现业务手续费 投资者办理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本公司暂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八、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详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T+0实时取现服务协议》、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T+0实时取现业务规则》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进行咨询;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了解相关情况。 3、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货币基金实时取现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九、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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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T+0快速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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