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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远臻享3个月定开债券C(01322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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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588991 | ||||||||
基金代码 | 013223 | ||||||||
公告日期 | 2021-12-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远臻享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0132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博远臻享3个月定开债券A 博远臻享3个月定开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3222 013223 2.5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1〕2452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1年11月4日 至2021年12月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1年12月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62 份额类别 博远臻享3个月 定开债券A 博远臻享3个月 定开债券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00,140,304.84 610,348,862.94 1,010,489,167.7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人民币元) 20,736.98 5,043.83 25,780.81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400,140,304.84 610,348,862.94 1,010,489,167.78 利息结转的份额20,736.98 5,043.83 25,780.81 合计400,161,041.82 610,353,906.77 1,010,514,948.59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无无-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2,336.67 15,343.42 17,680.0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6% 0.0025% 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 2021年12月7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份额区间为0份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份额区间为0份;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每3个月开放一次。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该日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的期间。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该日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该日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以此类推。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月度对日为该日历月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二个工作日并且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消除之日次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yuan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oyuan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9395858)咨询相关内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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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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