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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A(01423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588797
基金代码 014237
公告日期 2021-12-08
编号 1
标题 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财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142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1〕344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
期 2021年12月0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户) 24,432
份额类别 东财中证新能源指数增
强A
东财中证新能源指数增
强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元) 177,485,807.08 297,562,428.70 475,048,235.7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元) 39,654.40 58,555.52 98,209.92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77,485,807.08 297,562,428.70 475,048,235.78
利息结转的份额 39,654.40 58,555.52 98,209.92
合计 177,525,461.48 297,620,984.22 475,146,445.70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 0.0000%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 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0000% 0.0000% 0.0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
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年12月7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4、对下属份额分类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份数占基金总份额份数的比例、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份数占基金总份额份数的比例均指占该类别份额份数的比例;对于合计数,指占基金整体的份额份数的比例。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dongcaijiji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10-107)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会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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