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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嘉聚利混合C(01374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578518
基金代码 013740
公告日期 2021-11-26
编号 1
标题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1月24日
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百嘉聚利混合 基金代码 013739
基金简称C 百嘉聚利混合C 基金代码C 013740
基金管理人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1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王宇 2021年11月17日 2002年09月08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股票,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准予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走势、政策走势、证券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动态调整,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
收益。股票投资策略主要通过对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及其变化等方面的分析,进行本基金的行业配置;也将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寻找具备突出竞争壁垒、良好商业模式、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公司。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权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30天≤N<180天 0.00%
N≥18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C 0.25%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
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
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
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将承受各种风险,因此在作出投资于本基金的决定之前,应慎
重考虑以下所示风险因素: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资产配置风险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属于股票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的基金品
种,受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较大,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
到影响,投资者面临无法获得收益甚至可能发生较大亏损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
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
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
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
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5)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
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6)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
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本计划在国债期货市场成交不活跃时,可能在建仓和平仓国债期货时面临交易价格或
者交易数量上的风险。
(2)基差风险
国债期货基差是指国债现货价格与国债期货价格之间的差额。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
波动不确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可能对本计划投资产生影响。
(3)合约展期风险
本计划所投资的国债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国债期货当月和近月合约。当本计划所持有的
合约临近交割期限,即需要向较远月份的合约进行展期,展期过程中可能发生价差损失以及
交易成本损失,将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4)国债期货保证金不足风险
由于国债期货价格朝不利方向变动,导致期货账户的资金低于最低保证金要求,如果
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国债期货头寸将被强行平仓,直接影响本计划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
险。
(5)杠杆风险
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其投资收益与风险具有杠杆效应。若行情向不利方向剧烈
变动,本计划可能承受超出保证金甚至委托财产本金的损失。
4、投资股指期货特有的风险
(1)杠杆风险:因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
的收益波动。
(2)基差风险:在利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系统风险时,基金资产可能因为股指期货合
约与标的指数价格变动方向不一致而承担基差风险。因存在基差风险,在股指期货合约展期
操作时,基金资产可能因股指期货合约之间价差的异常变动而遭受展期风险。
(3)股指期货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持有的股指期货头寸需要进行展期操作,
平仓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换成其他月份股指期货合约,当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不佳、交易
量不足时,将会导致展期操作执行难度提高、交易成本增加,从而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利
的影响。
(4)期货盯视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股指期货采取保证金交易制度,保证金
账户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资金管理要求高。当市场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导致期货保证
金不足,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资产带来
超出预期的损失。
(5)到期日风险: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本基金的账户如仍持有未平仓合约,交易所
将按照交割结算价将账户持有的合约进行现金交割,因此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具有到期
日风险。
(6)对手方风险:资产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时,会尽力选择资信状态
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期货公司作为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在极端情况下,所选择的期货公
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失。
(7)连带风险:为基金资产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该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
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
户强行平仓时,基金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8)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中金所交易
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基金资产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基金
资产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5、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
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
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
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
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
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
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
[客服电话:400-825-883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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