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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选混合(4000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5381
基金代码 400003
公告日期 2007-08-20
编号 1
标题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07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七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5年9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5]153号)和《关于募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6]4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月1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混合型开放式。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7月2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06年1月11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维雄
总经理:程红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注册资本:1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编号:A039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704226
联系人:孙晔伟
电话: 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金额(人民币) 占总股本比例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00万元 46%
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1800万元 18%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1800万元 18%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1800万元 18%
合 计 10,000万元 100%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总经理办公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研究部、基金管理部、交易部、市场部、机构理财部、信息技术部、登记清算部、金融工程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十一个职能部门;本公司设督察长,领导监察稽核部,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维雄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8年起先后在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吉林省财政厅工作,1999年起历任吉林证券重组领导小组组长,2000年起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01年6月起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杨树财先生,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吉林省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执行委员。历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李晓东先生,董事,EMBA。历任中国航空油料西南公司副科长、副处长,深圳中油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希望集团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民生银行董事;现任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总裁,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方正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红军先生,董事,经济系博士。历任南方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业务处处长、南方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天同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现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山先生,董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历任保定赛片厂厂长,保定塑料厂厂长,保定塑料总厂厂长;曾任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红女士,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房贷部业务经理,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长春解放大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黑学彦先生,独立董事。历任吉林省委财贸部基层工作处处长,吉林省经委进出口处处长,吉林省商业厅副厅长,吉林省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组书记,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证券业协会副秘书长,银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宋冬林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长春税务学院院长,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刘锋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教授。现任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副秘书长兼金融学教授,麦吉尔大学管理学院中国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和金融财务学兼职教授,加中金融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访问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访问教授,大连理工大学客座教授,美国金融学会和加拿大管理科学学会会员。
2、监事会成员
何俊岩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财务科长,东北证券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受托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蒋家智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上海道勤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现任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
杨晓燕女士,监事,哲学硕士,金融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10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程红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付勇先生,副总经理。北京大学在读金融学博士,会计学硕士,数学学士。10余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4年加盟本公司,曾任发展规划部经理、投资总监助理、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06年1月11日本基金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晔伟先生,督察长,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历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吉林省光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北京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付勇先生,简历请参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于鑫先生,清华大学MBA,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6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05年加盟本公司,曾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8月2日至2006年11月30日担任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2007年7月5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付勇先生:副总经理,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杜位移先生: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季雷先生: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钱斌先生:机构理财部经理。经济学硕士,9年投资研究经验,曾先后在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今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机构理财部经理。
郑军恒先生:研究部负责人。理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北京涌金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研究部负责人。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运用基金财产;
(2)获得基金管理人报酬;
(3)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4)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7)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选择、更换销售代理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0)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任何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①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② 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和业务环节。
③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 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⑤ 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 风险评估
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固有资产和基金资产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调整、确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评估其有效性,其目的是完善董事会的合规监控功能,建立良性的公司治理结构。
督察长负责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决议的具体执行,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的授权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稽核。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
①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理工作。
②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市场风险,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③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和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并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行独立监控,形成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和风险控制评价。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划和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 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①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②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③ 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5)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成立日期: 1996年2月7日
注册资本: 2,586,721,300元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辛洁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10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质量。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2年4月,根据国际通行蓝筹股标准评选出的“我心中的蓝筹股”,民生银行位列“十佳蓝筹股”第6位。 2002年6月,《上市公司》杂志评出的2001年度“上市公司50强”,民生银行由上年度第13位上升为第8位。 2003年全球竞争力组织对中国上市公司企业竞争力评价中,中国民生银行位居第三位。 2004年在“中国最具生命力企业”评选中,中国民生银行排名第十八位,获得了“2004年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称号。 2004年7月出版的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按一级资本等项指标综合排序的全球前1000家商业银行中,中国民生银行位列第310位; 2005年,在《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报告中,中国民生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第二,其中资产质量、人力资源竞争力、公司治理竞争力排名第一;金融创新竞争力、服务质量竞争力排名第二;科技竞争力、内控机制竞争力排名第三。 据200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在亚洲200家银行中按总资产排名,民生银行位列第28位。 2005年度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中,中国民生银行排名第22位。 根据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2006年7月发布的全球1000家银行最新排名,中国民生银行由2005年的第287位上升到第247位, 在该杂志对中国大陆的银行排名中,位列第8位。 在“2005年度财经风云榜”评选活动中,民生银行荣获“2005年度最佳网上银行”称号。 2006年,中国民生银行荣获“扶贫中国行2005年度贡献奖”、“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称号、“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价值排名”榜首。 在“2006民营上市公司100强”中位列第一名,并在市值、社会贡献两项分榜单中名列第一。 在《福布斯》中文版评选的“2006中国顶尖企业十强榜”上,民生银行位列第七名。 2006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获得由中央电视台、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环球企业家》颁发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百家优秀企业奖。 2007年3月, 中国民生银行获得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提名奖。
2、主要人员情况
陈凌:女,高级会计师。2007年2月起任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负责人,2007年6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75号批复,核准其证券投资基金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财务部;中国有色财务公司处长;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副主任、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西安分行行长、总行年金筹备组组长等职务。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商业银行的从业工作经历和管理工作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15人,平均年龄35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本行共托管基金7只,分别为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为146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基金托管部内设稽核监督处及基金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基金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内部稽核监督处,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处室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督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督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处室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处室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处室、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督处,依照有关法律规章,每两月对业务的运行进行一次稽核检查。总行稽核部也不定期对基金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相关服务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维雄
直销中心: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6层
联系人:侯思媛
电话:010-66295907
传真:010-66578700
网址:www.orient-fund.com
2、代销机构:
1)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 .com
3)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传真:0591-83317786
联系电话:0591-87839338-302526
联系人:陈丹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4)代销机构: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85096710
传真:0431-8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客户服务热线:0431-85096733
公司网站: www.nesc.cn
5)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8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6)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 www.gtja.com
7)代销机构: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 021-62568800-3003
传真:021-5036686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6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8)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 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021-962503
网址: www.htsec.com
9)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8536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代销机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客户服务电话: 025-84579897
联系人: 张雪瑾
网址:www.htsc.com.cn
11)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 400-8888-108;010-6518675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 权唐
网址: www.csc108.com
12)代销机构: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联系人:刘文康、邹连星
传真:0351-8686709
网址:www.i618.com.cn
13)代销机构: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634400-1112
传真:0551-2634400-1171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888、400-8888-777
联系人:李蔡
网址: www.gyzq.com.cn
14)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 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网址:www.ebscn.com
15)代销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6)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17)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8) 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 邵一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9)代销机构: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大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8.85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龚晓军
联系方式:0571-85783750
网址:www.bigsun.com.cn
20) 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联系方式:010-66599805
网址:www.cpsrb.com
3、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维雄
电话:010-66295888-5871
传真:010-66578680
联系人:肖向辉
网址:www.orient-fund.com
4、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陶修明
联系电话:010-84085858
传真: 010-84085338
联系人:钟向春
经办律师:钟向春
5、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北京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夏执东
联系电话:010-68315858
传真:010-88395050
联系人:朱锦梅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贵鹏,朱锦梅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
深入研究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本动力,重点投资于高速成长的优质上市公司,努力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最大限度地分享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
(二)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重点投资对象为经过严格筛选的卓越的成长性公司。本基金投资这类公司股票的比例将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60%。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由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行业优化组成。
在大类资产配置环节,本基金在综合宏观因素分析、资本市场、品种分析的基础上,应用本基金管理人的大盘趋势预测模型,结合本基金资产配置限制,制定最优的资产配置策略。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动态调整三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的资产类别配置范围如下表所示:

表 基金资产类别配置范围
资产类别 最低比例 最高比例
股票 30% 95%
债券 0% 65%
货币市场工具 5% 70%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是为了避免精选出来的股票在单一行业集中度过高而造成系统风险过高的一种优化手段,主要工具是本基金管理人开发的行业投资价值评级体系。
在个股选择环节,本基金以定量选股模型进行初选,然后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精选出那些卓越的成长性公司,并将这类公司的股票作为投资的重点。我们将成长型公司分成两类,一类是持续稳定成长型公司,另一类是周期性成长的公司。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对持续稳定成长类公司的股票采取“长期持有”的策略,对周期性成长公司的股票采取“动量投资”的策略。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的特征,我们选择新华富时A600成长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作为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比较基准。
对于权重配置,作为一只混合型基金,股票最低仓位为30%,最高为95%, 一般情况下为60%,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A600成长指数×60%+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40%
本基金选择新华富时A600成长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 只有将所评价的基金与其风格相似的组合进行比较才能正确衡量基金业绩;
2、 该指数遵循富时指数一致的基本编制方法,保证全球范围内的可比性;
3、 该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高;
4、 该指数遵循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容易被全球投资者广泛接受。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品种,其风险收益特征介于单纯的股票型组合与单纯的债券型组合之间。本基金力争使基金的单位风险收益值从长期平均来看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单位风险收益值。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市值(元) 占基金总资产比例 股 票 6,145,931,582.21 67.76% 债 券 0 0.00% 权 证 2,653,966.93 0.03%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合计 1,628,851,796.77 17.96% 其他资产 1,293,068,012.86 14.25% 合计 9,070,505,358.77 100.00% 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 市值(元) 市值占净值比 A 农、林、牧、渔业 0.00 0.00% B 采掘业 344,976,886.83 3.83% C 制造业 3,728,739,801.74 41.37% C0 食品、饮料 264,509,354.40 2.93% C1 纺织、服装、皮毛 92,282,016.45 1.02% C2 木材、家具 0.00 0.00% C3 造纸、印刷 0.00 0.00%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944,896,448.99 10.48% C5 电子 96,502,029.50 1.07% C6 金属、非金属 1,009,217,637.15 11.20% C7 机械、设备、仪表 962,160,214.23 10.67% C8 医药、生物制品 301,002,101.02 3.34% C99 其他制造业 58,170,000.00 0.65%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00,925,255.03 2.23% E 建筑业 0.00 0.00%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308,547,686.54 3.42% G 信息技术业 357,719,789.87 3.97%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263,079,804.78 2.92% I 金融、保险业 307,453,736.26 3.41% J 房地产业 177,742,164.12 1.97% K 社会服务业 28,987,304.82 0.32%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63,801,942.82 0.71% M 综合类 363,957,209.40 4.04% 合计 6,145,931,582.21 68.18% 3、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市 值(元) 市值占净值比 数 量(股) 1 600688 S上石化 428,092,968.16 4.75% 37,420,714 2 000959 首钢股份 347,514,211.87 3.86% 56,323,211 3 000009 S深宝安A 329,354,740.00 3.65% 28,392,650 4 600643 S爱建 218,154,178.40 2.42% 10,428,020 5 600328 兰太实业 188,475,217.32 2.09% 17,680,602 6 000748 长城信息 176,628,674.00 1.96% 10,389,922 7 000999 S 三 九 161,450,009.00 1.79% 8,919,890 8 600019 宝钢股份 129,647,892.00 1.44% 11,786,172 9 600182 S佳通 128,418,864.56 1.42% 14,050,204 10 600028 中国石化 118,524,266.94 1.31% 8,965,527 4、债券各券种投资组合信息披露 债券类别 债券市值(元) 市值占净值比 交易所国债投资 0.00 0.00% 银行间国债投资 0.00 0.00% 央行票据投资 0.00 0.00% 企业债券投资 0.00 0.00% 金融债券投资 0.00 0.00% 可转换债投资 0.00 0.00% 债券投资合计 0.00 0.00% 5、债券投资持仓前五名 截止2007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任何类型的债券。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项目名称 项目市值(元)
交易保证金 2,542,764.79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86,108,560.83
应收股利 3,125,669.85
应收利息 1,291,017.39
合计 1,293,068,012.86


(4)本基金在本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因股权分置改革获得以下权证投资
序号 代码 股票名称 期末市值(元) 市值占净值比例 数 量(股)
1 031003 深发SFC1 1,718,675.76 0.02% 112,774
2 031004 深发SFC2 935,291.17 0.01% 56,387


7、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58,737,984.39 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906,853,498.14 期间基金拆分增加总份额 6,369,763,245.25 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92,080,016.96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943,274,710.82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6.01.11~2006.12.31 104.21% 1.11% 60.26% 0.85% 43.95% 0.26%
2007.01.01~2007.06.30 97.82% 2.15% 37.08% 1.44% 60.74% 0.71%
2006.01.11~2007.06.30 303.97% 1.54% 119.69% 1.08% 184.28% 0.46%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根据《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30%~95%、债券0%~65%、货币市场工具5%~70%,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标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成立于2006年1月11日,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成立不满两年。
3、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二、费用概览
(一)管理费率: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
(二)托管费率: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算。
(三)认购费率:
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认购金额(M) 费率(F)
M<100万 F=1.2%
100万≤M<500万 F=1.0%
M≥500万 按笔收取 1000元/笔

(四)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三档,最高不超过1.5%,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费率(F)
M<100万 F=1.5%
100万≤M<500万 F=1.2%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费用,则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费率(F)
1年以内(含) F=1.8%
1年-3年(含) F=1.0%
3年以上 F=0

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五)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F)
1年以内(含) F=0.5%
1年-3年(含) F=0.25%
3年以上 F=0

(六)转换费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有)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将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七)基金管理人可以从本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办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07年2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内部组织结构内容。
2、更新了“(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包括:
(1)董事会成员信息:吴守培先生、周山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增加安红军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更新李晓东先生、刘锋先生董事信息。
(2)监事会成员信息:白磊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增加蒋家智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增加付勇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基金经理信息:增加于鑫先生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增加钱斌先生、郑军恒先生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的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联系人、电话和传真信息;更新以下代销机构信息,包括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息。
(五)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7]10号文)的规定更新了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更新了赎回金额的计算。
(六)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截止日期更新为2007年06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七)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在“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基金销售相关费用”中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和收取方式。
(九)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四)本基金于2007年6月19日对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变为1.0000元。”更新了自本基金2006年第二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07年1月21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公告名称 发布日期
本基金2006年第4季度报告 2007-01-22
本公司关于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基金网上交易的公告 2007-02-01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年第2号) 2007-02-13
本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07-03-06
本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7-03-30
本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 2007-03-30
本基金2007年第1季度报告 2007-04-20
关于开展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基金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7-05-16
本公司关于旗下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前端申购费用和申购份额及修改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公告 2007-06-01
关于赎回部分本公司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公告 2007-06-09
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和规模控制的公告 2007-06-13
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07-06-13
关于增加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7-06-14
关于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2007-06-18
关于本基金实施规模控制的申购确认比例公告 2007-06-20
关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拆分比例的公告 2007-06-21
本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2007-07-02
本公司关于增加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7-07-17
本基金2007年第2季度报告 2007-07-19
关于增聘本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2007-07-20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预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十四、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07年8月签署。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8月20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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