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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300ETF(15991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511884
基金代码 159919
公告日期 2021-09-28
编号 5
标题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9月27日
送出日期:2021年9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沪深300ETF 基金代码 159919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2年5月28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何如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6年1月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3月1日
基金经理 刘珈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9月2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6月1日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沪深300ETF。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
指数的目的。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
金;
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
指数许可使用费 0.03%
托管费 0.1%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基金上市费及年费;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注:季度基金日均资产净值大于5,000万元时,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下限为每季人民币35,000元;季度
基金日均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时,无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下限。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7、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8、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9、退市风险
10、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
11、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
12、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13、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14、集合申购业务的风险
二)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了产品概况中
的基金经理信息。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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