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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慧享混合A(01178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495500
基金代码 011781
公告日期 2021-09-07
编号 1
标题 泓德慧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泓德慧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9 月 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泓德慧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泓德慧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7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法 》
等法律法规以及《泓德慧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泓德慧享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泓德慧享混合 A 泓德慧享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781 011782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50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2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 年 9 月 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30
份额级别 泓德慧享混合 A 泓德慧享混合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00,066,234.34 100,011,163.89 300,077,398.2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5,564.00 13,890.14 19,454.14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00,066,234.34 100,011,163.89 300,077,398.23
利息结转的份额 5,564.00 13,890.14 19,454.14
合计 200,071,798.34 100,025,054.03 300,096,852.37
其 中 :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
位:份)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 中 :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
位:份) 33,520.08 1,600.15 35,120.2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168% 0.0016% 0.0117%
募集期限届满 基金 是否符 合法律 法规 规定的 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 基金备 案手续 获得 书面确 认
的日期 2021 年 9 月 6 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
的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3)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 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
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
可 以 通 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网 站 (www.hongdefund.com) 或 拨 打 全 国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9-100-8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泓德慧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
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
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
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
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
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 选择须谨慎。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泓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二 一 年 九 月 七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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