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融通创业板ETF(15980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459001
基金代码 159808
公告日期 2021-08-25
编号 2
标题 融通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1年第3号)
信息全文 500万份 1,000.00元/笔
认购费
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1.00%
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分别计算。
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
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
投资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
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托管费 0.1%
注:1、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年费率计提。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
5000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不足35,000元时按照35,000元收取;
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计费期间不足
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含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
险、通货膨胀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
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其他风险及特定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7、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8、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9、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决策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的风险
10、退市风险
11、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12、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
13、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14、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15、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
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16、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
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金融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
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的限制,本基金短期内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创业板指数。有关标的指数的具体编制方案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二十五部分 指数编
制方案”,编制方案后续更新及成份股信息详见国证指数网,网址:www.cnindex.com.cn。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
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
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与本基金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