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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优质企业混合C(01167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431707
基金代码 011670
公告日期 2021-07-26
编号 1
标题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与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优质企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6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5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长信优 质企 业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 合 同 》、《长 信 优 质 企 业 混 合 型 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7月2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年7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优质企业混合A 长信优质企业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669 011670
该分级 基金 是否 开放 申购 、定 期 定 额
申购 是 是
§2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及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A类份额
M<100万 1.5% 0.075%
100万≤M<500万 1.2% 0.06%
M≥500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C类份额 0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我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费率优惠。
2、投资者在“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份额优惠后的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M<100万 100万≤M<500万 M≥500万
公告费率 1.5% 1.2% 1000元/笔
招行卡 0.6% 0.6% 1000元/笔
农行卡 1.05% 0.84% 1000元/笔
工行卡 1.2% 0.96% 1000元/笔
建行卡 1.2% 0.96% 1000元/笔
交行卡 1.2% 0.96% 1000元/笔
民生卡 0.6% 0.6% 1000元/笔
银联 0.6% 0.6% 1000元/笔
天天盈 0.6% 0.6% 1000元/笔
通联支付 0.6% 0.6% 1000元/笔
注:1、M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2、本公司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1定期定额申购、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为200元,定期不定额申购最低设定标准金额为500元。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4.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及各代销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5.1.2.1办理申购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实际业务办理情况为准。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业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4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开通时间请以本公司在相关媒体另行发布的公告为准。
3、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公示为准。
4、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需要另行暂停本基金申购或其他业务,或者本基金的主要证券市场由于不可抗力或相关规定而临时休市,本基金的交易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媒体发布的另行公告为准。
5、本公司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7、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8、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26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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