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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恒生科技ETF(QDII)(51318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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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425429 | ||||||||
基金代码 | 513180 | ||||||||
公告日期 | 2021-07-21 | ||||||||
编号 | 3 | ||||||||
标题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上海证券交易所跨境ETF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需求,提高申赎结算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自2021年7月26日起对在上交所上市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跨境ETF”)的申赎结算模式进行调整。基于此,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在上交所上市的跨境ET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有关清算交收与登记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基金代码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恒生通 恒生ETF 513660 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纳斯达克 纳斯达克ETF 513300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恒生互联 恒生互联网ETF 513330 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日经ETF 日经ETF 513520 华夏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恒指科技 恒生科技指数ETF 513180 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情况 本次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各基金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一)将恒生通基金合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中“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及“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的具体规则描述删除,并约定具体规则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在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新增或调整关于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卖出和赎回的时间为“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三)修订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中“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内容,以下以恒指科技修订为例: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TimeGrossSettlement,以下简称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现金申购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通过登记结算机构的代收代付平台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正常情况下,赎回替代款项的清算交收于T+7日(指开放日)内办理。但如果出现基金投资市场交易清算规则发生较大变化、基金赎回数额较大或组合证券内的部分证券因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足额卖出,则赎回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对于因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交收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现金申购失败的情形,按照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处理。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赎回的程序、份额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自2021年7月26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基金法律文件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将于2021年7月26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对照表 附件: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对照表 (一)恒生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1、基金合同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部分释义 …... 29、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 40、《业务规则》:指基金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 …… 29、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 40、《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第5点 5、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5、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第2点、第3点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T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在T日进行确认。……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现金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现金替代等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开放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如果出现基金投资市场交易清算规则发生较大变化、基金赎回数额较大或组合证券内的部分证券因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足额卖出,或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的限制等情况,则赎回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申购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根据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具体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2、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不含与基金合同一致的修订内容)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重要提示 …… 在目前的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在T+1日可以卖出或赎回。…… …… 在目前的结算规则下,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第2点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T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在T日进行确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第3点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现金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现金替代等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开放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TimeGrossSettlement,以下简称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现金申购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通过登记结算机构的代收代付平台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开放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对于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交收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现金申购失败的情形,按照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相关规则处理。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十八、风险揭示 1、本基金的特别风险(5)流动性风险、(7)申购、赎回风险 (5)流动性风险 …… ②由于本基金为跟踪香港市场股票指数的ETF,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和境内普通ETF存在一定差异,目前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在T+1日才可以卖出或赎回,存在基金份额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 …… (7)申购、赎回风险:无右侧⑥代理买卖风险。 (5)流动性风险 …… ②由于本基金为跟踪香港市场股票指数的ETF,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和境内普通ETF存在一定差异,目前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存在基金份额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 …… (7)申购、赎回风险 …… ⑥代理买卖风险。基金管理人有权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代投资者买入或卖出小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代证券,实际买入被替代证券的价格可能处于规定时间内较高的位置或处于最高价格,实际卖出被替代证券的价格可能处于规定时间内较低的位置或处于最低价格,基金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买入或不卖出部分被替代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买入或卖出证券的操作,基金管理人可能不买入或不卖出被替代证券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技术系统无法实现、申购赎回轧差以及基金管理人认为不应买入或卖出的其他情形。 (二)纳斯达克(仅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重要提示 本基金为投资美国市场的ETF,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和境内普通ETF存在一定差异,在目前的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T日交收成功后T+1日可以卖出或赎回。…… 本基金为投资美国市场的ETF,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和境内普通ETF存在一定差异,在目前的结算规则下,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第4点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第2点、第3点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 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和现金替代等的交收,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交收,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将在T日后第7个共同交易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TimeGrossSettlement,以下简称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现金申购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通过登记结算机构的代收代付平台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将在T日后第7个共同交易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对于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交收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现金申购失败的情形,按照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相关规则处理。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三)恒生互联(仅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第2点、第3点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申购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通过登记结算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通过登记结算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正常情况下,赎回替代款项的清算交收于T+7日(指开放日)内办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TimeGrossSettlement,以下简称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现金申购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通过登记结算机构的代收代付平台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正常情况下,赎回替代款项的清算交收于T+7日(指开放日)内办理。……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四)日经ETF(仅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重要提示 本基金为投资日本市场的ETF,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和境内普通ETF存在一定差异,在目前的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T日交收成功后T+1日可以卖出或赎回。 …… 本基金为投资日本市场的ETF,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和境内普通ETF存在一定差异,在目前的结算规则下,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 三、风险揭示 1、本基金的特别风险(7)申购、赎回风险第1点 ①本基金目前采用现金申购赎回,投资者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的代理买卖原则确定,可能受目标ETF的买卖价格、汇率等的影响,与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投资者须承担其中的交易费用、汇率波动和冲击成本,也可能因买卖期间的市场波动遭遇损失。 ①本基金目前采用现金申购赎回,投资者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的代理买卖原则确定,可能受目标ETF的买卖价格、汇率等的影响,与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投资者须承担其中的交易费用、汇率波动和冲击成本,也可能因买卖期间的市场波动遭遇损失。基金管理人有权在招募说明书规定时间内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代投资者买入或卖出小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代证券,实际买入被替代证券的价格可能处于规定时间内较高的位置或处于最高价格,实际卖出被替代证券的价格可能处于规定时间内较低的位置或处于最低价格,基金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买入或不卖出部分被替代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买入或卖出证券的操作,基金管理人可能不买入或不卖出被替代证券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技术系统无法实现、申购赎回轧差以及基金管理人认为不应买入或卖出的其他情形。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第4点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第2点、第3点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 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款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在T+2个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与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在T+2个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将在T+6个共同交易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TimeGrossSettlement,以下简称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现金申购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通过登记结算机构的代收代付平台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将在T+6个共同交易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对于因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交收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现金申购失败的情形,按照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相关规则处理。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五)恒指科技(仅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第2点、第3点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申购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通过登记结算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通过登记结算机构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正常情况下,赎回替代款项的清算交收于T+7日(指开放日)内办理。…… 对于因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交收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申购失败的情形,按照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处理。 ……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TimeGrossSettlement,以下简称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现金申购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通过登记结算机构的代收代付平台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正常情况下,赎回替代款项的清算交收于T+7日(指开放日)内办理。…… 对于因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交收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现金申购失败的情形,按照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处理。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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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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