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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LOF)(16121L)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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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40417 | ||||||||
基金代码 | 16121L | ||||||||
公告日期 | 2013-11-0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及相关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 ||||||||
信息全文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已于2013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发布了《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及相关安排的公告》。为了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及相关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见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在指定媒体、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发布的《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5日起生效,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金融地产LOF")变更为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且联接基金将不再以LOF模式上市交易,其场内份额将于2013年11月5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转换为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融地产ETF")份额,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金融地产LOF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3〕377号)的同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基本信息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国投金融" 交易代码:"161211"; 终止上市日:2013年11月5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3年11月4日,即2013年11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金融地产LOF场内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份额转换有关事项说明 金融地产LOF终止上市并变更为联接基金后,场内份额将转换为金融地产ETF份额,相关安排如下: 1、基金份额转换的对象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场内份额。 2、基金份额转换的原则 转换完成后,除由于取整造成的误差外,场内份额持有人的资产总值保持不变。 对份额转换公式说明如下: 若T日为场内份额转换基准日,则场内份额转换的公式为: 场内份额转换比例=联接基金T日份额净值/金融地产ETF基金T日份额净值 转换后场内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金融地产ETF份额=转换前场内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场内份额转换比例 其中,场内份额转换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转换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对份额转换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T日,某持有人持有联接基金场内份额10,000份,联接基金份额净值为0.8018元,金融地产ETF份额净值为1.0002元,且据此计算的场内份额转换比例为0.801639672,在转换并取整后,该场内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金融地产ETF份额为8,016份。 场内份额转换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份额转换确认结果,并及时恢复办理联接基金申购、赎回、转托管业务。场内份额持有人自份额转换为金融地产ETF份额确认结果公告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持有的联接基金场内份额转换为金融地产ETF份额的结果。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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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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