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C(01258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376723
基金代码 012581
公告日期 2021-06-28
编号 1
标题 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25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6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年6月2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A 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
中短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580 01258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注:本基金对每份A类、C类份额设置30天滚动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3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6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过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记录的投资者不受该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申购金额为单笔1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高于1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如本基金开放向养老金客户等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则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40% 0.16%
100万元≤M<500万元 0.20% 0.08%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6)关于本基金参加非直销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详见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或说明。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销售机构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定额投资业务安排
1)定额投资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除另有公告外,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
3)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与申购一致,销售机构开展本基金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4)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正常申购的费率优惠。具体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5)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情况,详见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说明。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5.1.2.1办理本基金申购的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 招赢通


5.1.2.2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鸿安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95336(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查询其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5)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对每份A类、C类份额设置30天滚动持有期,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面临在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