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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惠兴多利债券A(00747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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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375631 | ||||||||
基金代码 | 007476 | ||||||||
公告日期 | 2021-06-25 | ||||||||
编号 | 2 | ||||||||
标题 |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1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6 月 10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6 月 25 日 2 一、 重要提示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77 号文注册募集,于 2020 年 2 月 7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终 止条件,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证 券日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 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本次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3 二、 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银惠兴多 利债券;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476、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477)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2 月 7 日 4、清算起始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5、清算起始日基金份额总额:15,615,419.65 份 6、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7、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 债、企业债和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 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 形成的股票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证 券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四部分组成。 4 9、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税后)*5% 10、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11、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9〕877 号文《关于准予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2 月 7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351,315,779.57 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 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四、 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1,519,936.58 结算备付金 122,324.39 存出保证金 5,271.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428,170.30 应收利息 97,353.84 5 资产合计: 22,173,056.43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262,493.7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539.28 应付托管费 2,256.5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9.98 应付交易费用 158.75 应付税费 252.89 其他负债 42,868.11 负债合计 321,709.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928,482.56 未分配利润 922,864.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851,347.11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总计: 22,173,056.43 五、 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3、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6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终止日起,资产负债 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为截至本基金终止日的资产负 债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六、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止的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本次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 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5,271.32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划入托管账户。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22,324.39 元,其中人民币 121,104.29 元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划入托管账户,剩余人民币 1,220.10 元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划入托管账户。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20,428,170.30 元,该金额为各 只债券于最后运作日的估值金额之和。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 代码 证券简称 最后运作日 持有数量 最后运作日收 盘价 最后运作日 持仓市值 账面成本 账面损益 019645 20国债15 20,000.00 100.42 2,008,400.00 2,008,200.00 200.00 019649 21国债01 30,000.00 100.13 3,003,900.00 2,997,300.00 6,600.00 110033 国贸转债 5,000.00 108.72 543,600.00 559,408.90 -15,808.90 110079 杭银转债 130.00 115.73 15,044.90 13,000.00 2,044.90 113042 上银转债 1,000.00 102.16 102,160.00 100,076.13 2,083.87 132015 18中油EB 20,000.00 101.75 2,035,000.00 2,016,178.65 18,821.35 112973 19顺丰01 15,000.00 100.69 1,510,350.00 1,516,397.67 -6,047.67 123002 国祯转债 2,120.00 106.38 225,525.60 236,743.38 -11,217.78 123078 飞凯转债 40.00 109.08 4,363.20 4,141.24 221.96 123101 拓斯转债 1,000.00 105.77 105,770.00 105,286.85 483.15 123107 温氏转债 30.00 103.22 3,096.60 3,000.00 96.60 123111 东财转3 2,000.00 131.20 262,400.00 256,204.47 6,195.53 127026 超声转债 2,000.00 99.56 199,120.00 204,643.20 -5,523.20 128035 大族转债 2,000.00 112.02 224,040.00 230,891.29 -6,851.29 7 128130 景兴转债 2,000.00 112.70 225,400.00 235,968.55 -10,568.55 200302 20进出02 100,000.00 99.60 9,960,000.00 9,849,380.00 110,620.00 合计 20,428,170.30 20,336,820.33 91,349.97 以上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已于清算期间完成处置变现,发生交易费用共计人 民币 266.54 元,已于清算期间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债券利息为人民币 95,065.63 元,变现实际收到的证券清算款共计人民币 20,572,851.79 元,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97,353.84 元,除去应收债券利息人民 币 95,065.63 元外,剩余应收利息共计人民币 2,288.21 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 息人民币 1,926.02 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349.47 元及应收保证金利息人民 币 12.72 元,将于实际收到利息款项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262,493.76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3,539.28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256.55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39.98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为人民币 158.75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人民币 252.89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42,868.11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 人民币 0.01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支付;预提费用为人民币 42,868.10 元。其中应付上清所银行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1,434.05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支付;应付中债登银行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1,434.05 元,该款项已于 20218 年 5 月 27 日支付;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4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21年4月30日 至2021年5月28日 止清算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收益 1、 利息收入(注1) 20,654.87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1,349.97 3、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122,430.09 4、 赎回费收入 1.61 收益小计 51,736.60 二、费用 1、债券交易费用 266.54 2、银行划款手续费 195.96 3、上清所查询服务费 100.00 4、银行间帐户维护费 1,631.90 5、审计费 13,000.00 6、律师费 20,000.00 7、税金及附加 7.79 费用小计 35,202.19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16,534.41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28日止 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交易类债券利息。 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于2021年5月28日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6,320,114.34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基金于2021年5月28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220.10元,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基金净资产 21,851,347.1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6,534.41 减:清算期间确认的赎回款 5,547,767.18 二、2021 年 5 月 28 日基金净资产 16,320,114.34 9 4,380.89元,尚未划入托管账户,将于清算期间后划入。 清算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亦属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将于实际收到利息款项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七、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 年 6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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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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