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景顺长城货币A(26010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367
基金代码 260102
公告日期 2003-08-28
编号 2
标题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6号文批准。
2、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三只基金。三只基金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设立并存续,三只基金在基金资产管理、基金交易及交易席位、基金估值、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出、基金终止等方面具有独立性。三只基金通过基金间转换构成一个统一的基金体系。
3、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将自2003年9月1日起,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4、本系列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系列基金首次发行不设规模上限。
6、投资者欲购买本系列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发行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本系列基金在代销网点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在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不设认购金额级差,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单位,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
9、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直销中心)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本系列基金的注册登记人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系列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系列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8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中国银行网站(www.bank-of-china.com)、深圳发展银行网站(www.sdb.com.cn)、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sc108.com)、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sw2000.com.cn)、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newone.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1、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代销网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2、在发行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0755-82370688)、中国银行(95566)、深圳发展银行(0755-82080409#%、95501)、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0-820-0108、010-6518675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111、0755-26951111)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较大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5、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募集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1.00元人民币。
5、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6、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
(2)中国银行
在中国银行全国453个城市的指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福州、福清、宁德、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石狮、龙海、武夷山、长乐、福安、福鼎、晋江、南平、漳平、建瓯、邵武、广州、佛山、江门、东莞、惠州、汕头、中山、珠海、潮州、河源、揭阳、茂名、梅州、清远、汕尾、韶关、阳江、湛江、云浮、肇庆、南宁、桂林、北海、玉林、柳州、梧州、贵港、百色、河池、防城港、钦州、凭祥、贺州、北流、东兴、宜州、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唐山、保定、邯郸、承德、沧州、邢台、廊坊、衡水、武汉、鄂州、黄冈、黄石、荆门、荆州、十堰、咸宁、襄樊、孝感、天门、仙桃、潜江、恩施、随州、宜昌、宜都、当阳、麻城、武穴、枣阳、老河口、大冶、钟祥、沙市、洪湖、石首、丹江口、赤壁、蒲圻、汉川、应城、安陆、广水、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益阳、永州、常德、郴州、娄底、怀化、吉首、张家界、浏阳、醴陵、南京、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淮安、盐城、宿迁、连云港、徐州、锡山、宜兴、江阴、武进、溧阳、金坛、丹阳、高邮、东台、大丰、靖江、仪征、如皋、通州、句容、扬中、姜堰、邳州、新沂、海门、启东、兴化、江都、秦兴、淮阴、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阜新、锦州、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海城、东港、凤城、开原、凌源、宁波、奉化、余姚、慈溪、上海、深圳、苏州、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县、厦门、杭州、温州、绍兴、嘉兴、金华、湖州、衢州、丽水、舟山、台州、临安、建德、富阳、瑞安、乐清、海宁、平湖、桐乡、诸暨、上虞、嵊州、兰溪、义乌、东阳、永康、江山、临海、温岭、龙泉、萧山、天津、合肥、蚌埠、芜湖、淮北、安庆、池州、宿州、淮南、滁州、黄山、铜陵、阜阳、宣城、宁国、毫州、马鞍山、六安、巢湖、贵阳、都钧、六盘水、安顺、遵义、铜仁、兴义、毕节、凯里、海口、琼海、文昌、儋州、琼山、东方、三亚、万宁、哈尔滨、大庆、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伊春、绥化、鹤岗、双鸭山、大兴安岭、七台河、鸡西、黑河、绥芬河、双城、阿城、尚志、五常、长春、四平、白山、辽源、吉林、延吉、白城、榆树、九台、德惠、松原、通化、大安、敦化、珲春、图门、龙井、公主领、梅河口、集安、蛟河、银川、吴忠、石嘴山、青铜峡、西安、咸阳、兴平、榆林、宝鸡、渭南、华阴、韩城、延安、安康、商洛、铜川、汉中、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克拉玛依、伊宁、博乐、库尔勒、塔城、吐鲁番、哈密、喀什、阿克苏、阿勒泰、阿图什、和田、南昌、景德镇、乐平、九江、德安、宜春、樟树、高安、吉安、井冈山、萍乡、赣州、南康、瑞金、上饶、玉山、德兴、抚州、鹰潭、贵溪、新余、昆明、楚雄、曲靖、宣威、保山、景洪、思茅、潞西、瑞丽、畹町、玉溪、大理、临沧、昭通、个旧、开远、丽江、成都、达州、绵阳、德阳、乐山、西昌、泸州、内江、南充、攀枝花、遂宁、宜宾、自贡、郑州、许昌、鹤壁、驻马店、三门峡、新乡、安阳、平顶山、济源、洛阳、周口、焦作、开封、漯河、商丘、南阳、信阳、濮阳、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鄂尔多斯、巴彦浩特、二连浩特、锡林浩特、赤峰、乌兰浩特、满洲里、海拉尔、集宁、通辽、拉萨、济南、沈阳、重庆、青岛、烟台、泰安、滨州、荷泽、威海、日照、东营、淄博、潍坊、莱芜、临沂、聊城、德州、枣庄、济宁、太原、大同、运城、长治、晋中、阳泉、朔州、晋城、临汾、忻州、离石、西宁、格尔木、兰州、天水、酒泉、敦煌、玉门、武威、临夏、张掖、平凉、金昌、嘉峪关、西峰、白银。(如有变化请以当地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3)深圳发展银行
在深圳发展银行17个城市的205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海口、北京、上海、杭州、大连、重庆、南京、天津、济南、青岛、成都、佛山、宁波、珠海、温州。
(4)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下转第17版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7)其他代销机构
在发行期内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7、设立募集期与基金的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系列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成立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自2003年9月1日起,本系列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随到随得。到2003年10月15日,若本系列基金下设各只基金均符合成立的法定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达到或超过100人,下同),则本系列基金可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成立的法定条件,则本系列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销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系列基金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发行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设立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8、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系列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本系列基金不按认购金额设置级差费率。
认购费率:
基金名称 认购费率
优选股票基金 1.0%
恒丰债券基金 0.8%
动力平衡基金 1.0%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基金单位面值
认购资金在基金成立前形成的存款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其中认购利息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发行募集期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认购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二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某投资者在基金成立前30天认购优选股票基金,认购金额10,000元,若认购利息为10元,认购费率1.0%,则根据公式计算得出:
认购费用=10,000×1.0%=100元
认购份数=【(10,000+10)-100】/1.00=9,91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优选股票基金,可得到9,910份基金单位。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发行,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
2、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4、超过1000元的认购,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5、发行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系列基金。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至少一种下列账户: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深圳发展银行发展借记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账户、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账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牛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2、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03年9月1日至2003年10月15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个人)》。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认/申购)》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直销中心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系列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03年9月1日至2003年10月15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系列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四)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户具备条件
必须为我国境内合法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提供材料如下:本人办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发展借记卡。
3、办理认购具备条件
凡已在深圳发展银行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均可办理。
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交易申请表到任一深圳发展银行网点办理;
(2)持发展借记卡;
(3)应柜员要求输入交易密码。客户核对《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打印项,领取第二联交易申请表回单,回单提供一个基金账号,完成交易申请过程。
(五)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柜台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资金账户卡、个人有效证件到营业部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金账户卡,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6、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9月1日至2003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3年 9月1日至2003年10 月15 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招商证券牛卡。
(2)个人投资者认购景顺长城景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到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2、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招商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招商证券牛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八)缴款方式
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
户名: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82015565663802700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九)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invescogreatwall.com 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03年9月1日至2003年10月15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各一枚,若私章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机构)》。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认/申购)》;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电汇回单或支票主动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直销中心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系列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03年9月1日至2003年10月15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系列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四)深圳发展银行
1、基金业务受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00-16:00 (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具备条件
必须为我国境内合法投资人。
机构投资者提供材料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
(4)预留印鉴卡;
(5)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有效证件按实名制要求)。
3、办理认购具备条件
凡已在我行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均可办理。
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交易申请表到结算账户交易网点办理;
(2)、提供本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预留印鉴卡、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名章、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客户核对《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打印项,领取第二联交易申请表回单,回单提供一个基金账号,完成交易申请过程。
(五)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5)填写资金账户开户合同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6)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基金业务事项)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需要如下材料: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3)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申请基金账户开户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经办人携带资金账户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加盖公章)。
6、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9月1 日至2003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5)、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6)、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2003年 9月1日至2003年10 月15 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并在本公司开立资金帐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在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3、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招商证券牛卡。
5、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帐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八)缴款方式
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
户名: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820155656638027001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invescogreatwall.com 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本公司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本系列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系列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2、本系列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在本系列基金发行结束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本系列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若本系列基金不成立,本系列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发行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发行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1、基金发起人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 英
成立时间:2003年6月12日
电 话:0755-25989099
传 真:0755-25987356
联系人:刘焕喜
2、基金管理人
同基金发起人
3、基金托管人
名 称:中国银行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成立时间:1912年2月5日
电 话:010-66594856
传 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忻如国
4、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 英
电 话:0755-82370388-283
传 真:0755-25987239
联系人:邵媛媛
(2)代销机构:
1)名 称:中国银行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电 话:010-66594916
传 真:010-66594946
联系人:张 导
2)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周林
电话:0755-82080714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李谨豪
3)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800-820-0108;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269511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943227
联系人:黄凯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和基金契约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系列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5、注册登记人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徐 英
电 话:0755-82370388-283
传 真:0755-25987239
联系人:邵媛媛
6、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24号东海中心17层
负责人:邵国忠
电 话:010-65150080
传 真:010-65263519
经办律师:贺宝银、徐志浩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 号瑞安广场12 楼
法人代表:Kent Watson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忠惠、王笑
联系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