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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选混合(4000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30218
基金代码 400003
公告日期 2013-08-29
编号 1
标题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400003
交易代码 400003(前端) 400004(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1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48,607,267.4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深入研究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本动力,重点投资于高速成长的优质上市公司,努力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最大限度的分享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由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包括债券)、行业优化组成。
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的特征,选择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比较基准。
对于权重配置,作为一只混合型基金,股票最低仓位为30%,最高为95%,一般情况下为60%,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60% +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4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风险收益特征介于单纯的股票型基金、单纯的债券型基金与单纯的货币市场基金之间,同时其股票组合部分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介于完全成长型股票组合与完全价值型股票组合之间。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景岩 关悦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xxpl@orient-fund.com guanyue2@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或400-628-5888 95568
传真 010-66578700 010-58560794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orient-fund.com或http://www.df5888.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3,224,729.10
本期利润 -247,453,282.9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5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0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59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825,591,985.1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58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9.23% 1.36% -8.59% 1.19% -0.64% 0.17%
过去三个月 -2.83% 1.04% -5.52% 0.90% 2.69% 0.14%
过去六个月 -5.05% 1.06% -5.31% 0.86% 0.26% 0.20%
过去一年 -1.68% 0.95% -6.27% 0.83% 4.59% 0.12%
过去三年 15.21% 1.03% -3.78% 0.84% 18.99% 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25.96% 1.62% 80.66% 1.17% 245.30% 0.4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月11日至2013年6月30日)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80号)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施行后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4%;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7%;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股份9%。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十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于鑫(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管理部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3-01-04 - 12年 清华大学IMBA,CFA,12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05年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投资副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投资总监、基金管理部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呼振翼(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3-01-04 - 17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1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高斯达期货公司投资经理,金鹏期货公司投资经理,海南证券研究员,湘财证券研究员、投资理财部经理,民生证券研究员、行业组组长。2010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晓栋(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01-23 - 4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4年证券从业经历。2009年12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金融行业、固定收益研究、食品饮料行业、建筑建材行业研究员,现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李骥(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首席策略分析师 2010-02-12 2013-01-04 12年 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2007年9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首席策略分析师。
庞飒(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0-09-16 2013-03-07 13年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理学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行业分析师,富国基金行业分析师,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研究主管、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基金投资部副总监。2010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公告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于我们对经济复苏力度低于乐观预期、宽裕的流动性在国内外政策逐步收紧下呈现向下态势的判断,我们将基金仓位控制在70%左右的中位水平。
报告期内,受新一届政府主导的经济转型与改革政策影响,经济数据承压,导致市场出现一定幅度调整,沪深300指数下跌12.78%。本期内,本基金更多的是基于组合持仓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估值较高的创业板配置比例偏低对基金净值表现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保证本金的安全,从而带给投资者绝对回报是本基金今年投资的主要思路。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5.0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31%,高于业绩比较基准0.2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济结构调整与防范风险的执政思路在2013年第三季度有望延续,导致经济基本面在Q3没有太多亮点,但需要密切关注城镇化政策落地以及三中全会召开带来预期改善的时间窗口。在美国QE退出渐行渐近,强势美元逐步回归的趋势下,外资流入将逐步放缓;同时,银监会8号文、外管局20号文等政府的主动调整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也将对国内流动性构成负面冲击,流动相比年初的宽松格局呈现回落的态势。整体来看,市场面临流动性收缩与政策预期改善相博弈的状态。
虽然中国经济仍然面临调结构与稳增长的矛盾与压力,但以沪深300为代表的市场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市场将面临底部宽幅震荡的格局,本基金将积极立足于基本面,结合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与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的策略,优化投资组合结构,逢低买入优质品种,争取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行业配置方面,估值安全、业绩稳定的金融、地产、家电、汽车等行业,将成为下半年重点配置方向;同时,受益经济转型与技术驱动的医药、环保、TMT等新兴产业中优质个股也将重点投资。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和风险管理部、交易部、登记清算部、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基金投资组合中"长期停牌"等没有市价的股票所属行业和重估方法形成最后决议;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采纳的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等发表意见和建议,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交易部:负责提议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并将已形成决议的重估方法所适用的金融产品明细提供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确定参考行业指数并采集行业指数,据其计算估值公允价格;
登记清算部:负责估值事宜的内外部协调,依据风险管理部提供的公允价格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作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监察稽核部: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除基金经理外,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中国民生银行根据《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精选基金")。
本半年度,中国民生银行在东方精选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半年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东方精选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基金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半年度,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东方精选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7,556,480.95 430,046,800.26
结算备付金 9,456,612.52 3,314,065.09
存出保证金 2,343,788.68 2,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79,143,482.67 5,241,866,530.06
其中:股票投资 3,638,055,982.67 4,702,721,530.0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41,087,500.00 539,14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90,001,225.00 160,000,76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909,676.44 50,036,268.28
应收利息 6,906,620.11 12,997,283.60
应收股利 190,000.00 -
应收申购款 1,507,437.17 21,217,634.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840,015,323.54 5,921,729,341.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8,867,511.19
应付赎回款 1,791,854.70 4,721,953.62
应付管理人报酬 6,226,750.21 6,947,325.41
应付托管费 1,037,791.68 1,157,887.5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927,103.42 6,068,207.8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439,838.36 1,847,034.64
负债合计 14,423,338.37 49,609,920.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853,632,388.54 2,141,958,482.53
未分配利润 2,971,959,596.63 3,730,160,938.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25,591,985.17 5,872,119,421.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40,015,323.54 5,921,729,341.36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558元,基金份额总额5,048,607,267.46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190,036,748.27 444,609,753.23
1.利息收入 19,142,785.77 15,651,447.9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690,336.94 7,009,086.72
债券利息收入 7,387,123.73 624,000.0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065,325.10 8,018,361.2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0,949,841.86 -104,888,552.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0,856,387.26 -139,977,084.8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3,582.19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0,197,036.79 35,088,531.9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0,678,012.08 533,739,972.3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48,636.18 106,885.84
减:二、费用 57,416,534.71 56,419,994.99
1.管理人报酬 40,616,116.63 41,923,824.26
2.托管费 6,769,352.74 6,987,304.01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9,815,221.25 7,292,774.8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15,844.09 216,091.8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7,453,282.98 388,189,758.2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7,453,282.98 388,189,758.24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41,958,482.53 3,730,160,938.62 5,872,119,421.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47,453,282.98 -247,453,282.9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8,326,093.99 -510,748,059.01 -799,074,153.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9,798,613.00 87,123,451.93 136,922,064.93
2.基金赎回款 -338,124,706.99 -597,871,510.94 -935,996,217.9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53,632,388.54 2,971,959,596.63 4,825,591,985.1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99,830,553.91 2,916,538,869.46 4,916,369,423.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88,189,758.24 388,189,758.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72,210,664.41 438,661,581.01 710,872,245.4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59,432,844.83 581,987,825.12 941,420,669.95
2.基金赎回款 -87,222,180.42 -143,326,244.11 -230,548,424.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272,041,218.32 3,743,390,208.71 6,015,431,427.03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孙晔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蓉梅,会计机构负责人:郝丽琨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5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5】153号)和《关于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5】273号)的核准,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05年11月21日至2006年1月6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金为混合型开放式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45,693,780.96元人民币,业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天华验字(2006)第058-03号"及"天华验字(2006)第058-04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45,758,456.53份基金单位,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4,675.57份基金单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保持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4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04月23日发布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交易相关系统印花税率参数调整的通知》、2008年09月18日发布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 A 股买卖,自2008 年09 月19 日起,由出让方按0.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中辉国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8%的股权,不再为本基金管理人关联方。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代销机构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6,849,135.13 10.29% 408,882,653.88 9.20%
6.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0,000.00 22.41% 2,600,000,000.00 8.15%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
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9,785.16 10.40%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
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7,549.30 9.32% 347,549.30 6.27%
注:①上述佣金按照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②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0,616,116.63 41,923,824.2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578,908.43 8,903,513.50
注:①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②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769,352.74 6,987,304.01
注:①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②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02,424.23 302,424.23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02,424.23 302,424.23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1% 0.00%
注:上述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时,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的费率标准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556,480.95 2,566,803.36 379,296,159.51 6,743,270.25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
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300020 银江股份 2013-06-03 重大资产重组 22.67 - - 600,000 8,490,634.20 13,602,000.00 -
300027 华谊兄弟 2013-06-05 重大资产重组 28.55 2013-07-24 31.41 2,600,000 41,692,557.57 74,230,000.00 -
300133 华策影视 2013-05-28 重大资产重组 24.43 2013-07-30 26.87 1,567,793 19,164,367.66 38,301,182.99 -
600284 浦东建设 2013-06-24 重大资产重组 9.50 2013-08-28 10.45 10,200,000 112,454,194.24 96,900,000.00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银行间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638,055,982.67 75.17
其中:股票 3,638,055,982.67 75.17
2 固定收益投资 441,087,500.00 9.11
其中:债券 441,087,500.00 9.1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90,001,225.00 14.2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7,013,093.47 0.97
6 其他各项资产 23,857,522.40 0.49
7 合计 4,840,015,323.54 100.00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304,000.00 0.03
B 采矿业 84,237,956.21 1.75
C 制造业 1,181,572,329.91 24.4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842,567.04 0.16
E 建筑业 413,602,968.63 8.57
F 批发和零售业 201,915,600.22 4.1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2,928,000.00 2.55
H 住宿和餐饮业 1,257,000.00 0.03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6,589,132.21 4.07
J 金融业 599,125,554.11 12.42
K 房地产业 521,691,334.82 10.8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7,823,278.80 2.0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530,138.40 0.2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9,882,439.33 1.45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5,753,682.99 2.61
S 综合 - -
合计 3,638,055,982.67 75.39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19,799,905 195,029,064.25 4.04
2 601668 中国建筑 58,999,945 192,929,820.15 4.00
3 601318 中国平安 5,400,000 187,704,000.00 3.89
4 600048 保利地产 15,000,000 148,650,000.00 3.08
5 600066 宇通客车 7,380,000 135,275,400.00 2.80
6 601166 兴业银行 8,000,000 118,160,000.00 2.45
7 600383 金地集团 15,999,965 109,759,759.90 2.27
8 600519 贵州茅台 550,000 105,803,500.00 2.19
9 600694 大商股份 3,590,000 103,858,700.00 2.15
10 000858 五 粮 液 5,000,000 100,200,000.00 2.08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97,911,336.55 1.67
2 601601 中国太保 82,630,914.39 1.41
3 600750 江中药业 79,775,056.38 1.36
4 000002 万 科A 77,274,043.80 1.32
5 600104 上汽集团 73,730,989.06 1.26
6 600570 恒生电子 64,312,747.54 1.10
7 600000 浦发银行 57,537,009.20 0.98
8 600028 中国石化 57,329,673.44 0.98
9 000869 张 裕A 55,901,245.65 0.95
10 601888 中国国旅 55,037,908.82 0.94
11 000895 双汇发展 54,302,803.40 0.92
12 600383 金地集团 52,744,224.14 0.90
13 600887 伊利股份 49,224,757.98 0.84
14 000915 山大华特 43,997,222.66 0.75
15 000625 长安汽车 43,158,320.50 0.73
16 600036 招商银行 40,260,140.78 0.69
17 601668 中国建筑 39,733,039.68 0.68
18 600583 海油工程 39,603,428.72 0.67
19 000050 深天马A 39,408,297.78 0.67
20 601933 永辉超市 36,319,675.36 0.62
注:①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②"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568 泸州老窖 347,597,541.40 5.92
2 600694 大商股份 220,699,836.32 3.76
3 601668 中国建筑 189,907,183.48 3.23
4 601166 兴业银行 179,478,880.67 3.06
5 600066 宇通客车 163,568,450.58 2.79
6 600030 中信证券 143,317,151.45 2.44
7 601628 中国人寿 135,857,628.20 2.31
8 600837 海通证券 135,068,187.17 2.30
9 600778 友好集团 109,195,700.97 1.86
10 601117 中国化学 103,897,648.87 1.77
11 002226 江南化工 95,128,057.97 1.62
12 600115 东方航空 93,823,152.19 1.60
13 600383 金地集团 86,250,609.60 1.47
14 000002 万 科A 85,336,272.71 1.45
15 000027 深圳能源 71,727,094.71 1.22
16 600029 XD南方航 61,585,592.02 1.05
17 600284 浦东建设 57,624,704.02 0.98
18 000858 五 粮 液 55,670,908.53 0.95
19 000069 华侨城A 51,994,957.95 0.89
20 300024 机器人 50,632,230.38 0.86
注:①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②"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2,688,384,689.11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504,122,228.81
注:①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②"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11,090,500.00 8.5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11,090,500.00 8.5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9,997,000.00 0.62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441,087,500.00 9.14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0218 13国开18 1,250,000 124,287,500.00 2.58
2 120409 12农发09 1,000,000 99,260,000.00 2.06
3 120309 12进出09 1,000,000 98,270,000.00 2.04
4 130201 13国开01 500,000 49,725,000.00 1.03
5 041360004 13苏国信CP001 300,000 29,997,000.00 0.62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本基金所持有的中国平安(601318)于2013年5月22日对外公告了被处罚的事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21日发布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2,55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
本基金所持有的五粮液(000858)于2013年2月23日对外公告了被处罚的事宜。2013年2月22日,五粮液之控股子公司"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酒类销售公司)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川发改价检处[2013]1号,认定五粮液通过合同约定、价格管控、考核奖惩等方式,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五粮液白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了不利影响,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对五粮液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的罚款二亿零二百万元。
本基金所持有的贵州茅台(600519)于2013年2月23日对外公告了被处罚的事宜。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2日收到贵州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价处[2013]1号)。该决定书认为: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对全国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茅台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限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二亿四千七百万元人民币上交国库。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部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而有效的研究,形成有关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形成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指导意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主要包括行业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市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量化风险控制。
本基金投资中国平安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国内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未来随着居民收入增加与保险意识增强,保险行业发展空间广阔;中国平安为市场化程度、管理水平、团队建设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综合型保险集团,竞争优势突出;同时随着平安银行的整合完成,公司已经具备成长为中国优秀金融控股集团的条件,潜力巨大;相关处罚不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改善其治理结构;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公司估值优势也比较突出。本基金在这一投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上述投资程序。
本基金投资五粮液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国内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与消费结构的升级,是国内中高端白酒行业市场容量不断扩大的主要动力之一;五粮液是白酒行业主要龙头之一,竞争优势明显,相关处罚不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改善其治理结构;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公司估值优势也比较突出。本基金在这一投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上述投资程序。
本基金投资贵州茅台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国内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与消费结构的升级,是国内中高端白酒行业市场容量不断扩大的主要动力之一;贵州茅台是白酒行业第一品牌,竞争优势明显,相关处罚不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改善其治理结构;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公司估值优势也比较突出。本基金在这一投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上述投资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0.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0.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343,788.6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909,676.44
3 应收股利 190,000.00
4 应收利息 6,906,620.11
5 应收申购款 1,507,437.1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857,522.40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227,139 22,226.95 456,614,296.62 9.04% 4,591,992,970.84 90.96%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51,020.50 0.001%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至10万份(含)
(2)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至10万份(含)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月11日)基金份额总额 345,758,456.5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833,901,786.2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5,632,465.7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920,926,984.5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48,607,267.46
注:基金总申购份额包含基金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转换出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经本基金管理人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聘任何俊岩先生、郭兴哲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齐伟丽女士、邱建武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聘任赵振兵先生、肖向辉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何俊岩先生、田文艳女士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监事。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5月14日发布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高管人员的公告》,刘鸿鹏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部分及时更新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变更情况。
本基金托管人2013年7月13日发布公告,根据业务需要,聘任杨春萍为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同时解聘刘湣棠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职务。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起未决诉讼案件,系原公司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民事诉讼案件,公司为被告。截止报告日,上述诉讼仍在审理中。
公司没有其他诉讼和仲裁情况。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审计机构未发生变更。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088,837,421.77 17.59% 963,518.88 17.2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983,524,676.03 15.89% 895,398.78 16.06%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798,816,228.57 12.91% 727,240.85 13.0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759,299,077.42 12.27% 671,903.74 12.05%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636,849,135.13 10.29% 579,785.16 10.40%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522,056,730.50 8.43% 475,282.33 8.53%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505,047,536.53 8.16% 459,794.05 8.25%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 349,872,032.36 5.65% 318,524.12 5.71%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90,625,252.04 4.70% 257,174.98 4.61%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54,871,577.57 4.12% 225,536.76 4.0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1)此处的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选择标准:①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②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③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④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⑤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⑥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⑦收取的佣金率。
券商选择程序:①对符合选择标准的券商的服务进行评价;②拟定租用对象:由研究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③签约:拟定备选的券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与备选券商签约。签约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租用2个交易单元,分别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463,200,000.00 24.00%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601,700,000.00 15.6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245,980.14 100.00%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300,000,000.00 22.41%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769,000,000.00 7.49%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111,000,000.00 20.57%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1,020,000,000.00 9.94%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发布公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50 号文审核批准,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000 元人民币增加至 200,000,000 元人民币。其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出资 6400 万元,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增加出资 3600 万元。同时,就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相关内容修改公司章程。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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