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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养老2035三年持有混合FOF(01095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207763
基金代码 010958
公告日期 2021-01-25
编号 7
标题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信息全文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揭示书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
下简称“本基金”)经2020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2176号文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目标”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
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为2035年12月31日。
目标日期到期前,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
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
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
起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
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
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某一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
间间隔不足三年,则以目标日期(即2035年12月31日)为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
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
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
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
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
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
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
的下一个工作日。
目标日期次一个工作日(即2036 年第一个工作日)起,在不违反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
的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中信保诚安享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按照
前述规定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及变更基金名称,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具体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在目标日期日前,主要运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置,构建下滑曲
线,确定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随着投资目标日期的临近,整
体趋势上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
金运作风险、特有风险及其它风险等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理论上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
香港市场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产品概要
(一)基金类别: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二)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在目标日期前力争实
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目标日期后,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
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中国
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股
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
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
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永续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
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
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原则上
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目标日期日2035年12月31日前,主要运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
置,构建下滑曲线,确定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随着投资目标
日期的临近,整体趋势上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
配置比例。
目标日期后,本基金将在较低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下投资运作。
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
① 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
② 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0%。
1、资产配置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主要包含:战略资产配置(下滑曲线)策略、战术资产配置策
略及再平衡策略。
(1)战略资产配置(下滑曲线)策略
目标日期前的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是以到期日期望效用最大化为优化目标,通
过建构基金净值随时间变化的模型,推导随时间变化的资产配置比例,确定相关
参数,得出理论下滑曲线,再结合资本市场特征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对理论下滑
曲线进行调整,得出最终下滑曲线。
目标日期前本基金以下滑曲线为依据设定权益类资产比例上下限,并预留一
定的主动调整空间。以各年下滑曲线值为中枢,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
15%。
目标日期前本基金各年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下限如下:
年份 权益类资产比例上限 权益类资产比例下限
2020 60.0% 38.5%
2021 59.8% 34.8%
2022 56.6% 31.6%
2023 53.6% 28.6%
2024 50.9% 25.9%
2025 48.5% 23.5%
2026 46.3% 21.3%
2027 44.3% 19.3%
2028 42.4% 17.4%
2029 40.7% 15.7%
2030 39.2% 14.2%
2031 37.7% 12.7%
2032 36.4% 11.4%
2033 35.2% 10.2%
2034 32.0% 7.0%
2035 30.0% 5.0%
具体下滑曲线及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下限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调整各年下滑曲线值及权益类资产
比例上下限,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资产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
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
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
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
比例做适度调整。
(2)战术资产配置策略
战术资产配置是指在战略资产配置规定的各类资产阈值范围内,通过预测分
析资本市场的中短期走势,主动把握投资机会,以期战胜基准获取超额收益的资
产配置决策。
本基金将结合市场环境综合运用宏观经济分析、政策分析、基本面分析、估
值分析等方法对战略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调整,对预期收益较高的资产加大投资比
例,对预期收益较差的资产减少投资比例,以期获得超额收益,提升组合夏普比
率。
(3)再平衡策略
本基金的再平衡策略是指当某类资产因为涨幅或跌幅过大的原因,导致该类
资产比例超出了资产配置设定的阈值范围时,将减少或增加该类资产的比例来管
理风险敞口。再平衡的目标是控制风险,而不是增加收益。
本基金将通过再平衡策略控制投资组合中各资产实际比例与目标比例的过
度偏离,在预定的风险下获取合理的回报。
2、基金投资策略
力求寻找到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并具有
良好风险管理能力的基金。
(1)基金分类
基于可比性原则,依法律法规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基金进行分类。
(2)基金初筛
对同类基金分别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制度规定
的基金,形成禁止库;根据基金的运作期限、规模和中长期收益等指标进一步筛
选,缩小基金库的选择范围。
(3)基金库
建立和维护基金库是基金投资的基础,基金库的建立可以为基金中基金的投
资决策和投资操作提供支持。基金库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投研团队、
管理流程和投资条款等。
(4)调研访谈
访谈前对待选对象进行风格特征、历史收益、风险控制和风险调整收益等方
面的分析;
通过电话会议、正式拜访等方式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产品、投研团队等方
面进行评估,包括不限于:投研团队、投资流程、投资理念、基金公司及风险控
制等。
(5)综合评价
对基金给出综合评价,排名较高的基金入选核心库;对核心库中的基金保持
长期跟踪和评价。
(6)基金投资组合构建
对核心库中优选出的基金,结合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得到基金配置的比
例,完成基金组合构建。
在上述基金配置策略的实施过程中,在符合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
基金可投资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的基金。
3、股票及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适度参与股票(含港股通股票)、债券投资,以便更好实现基金的
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在保持流动
性的基础上,通过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来追求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
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来跟踪债券的价
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
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
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五)本基金转型为“中信保诚安享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的投资
安排
1、投资目标
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2、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
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中国
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股
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
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
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永续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
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
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3、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目标日期后,本基金将在较低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下投资运作,权益类资产比
例上限为30%。 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的混合型基金:
① 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
② 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0%。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
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
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之
后,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2)基金投资策略
力求寻找到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并具有
良好风险管理能力的基金。
1)基金分类
基于可比性原则,依法律法规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基金进行分类。
2)基金初筛
对同类基金分别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制度规定
的基金,形成禁止库;根据基金的运作期限、规模和中长期收益等指标进一步筛
选,缩小基金库的选择范围。
3)基金库
建立和维护基金库是基金投资的基础,基金库的建立可以为基金中基金的投
资决策和投资操作提供支持。基金库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投研团队、
管理流程和投资条款等。
4)调研访谈
访谈前对待选对象进行风格特征、历史收益、风险控制和风险调整收益等方
面的分析;
通过电话会议、正式拜访等方式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产品、投研团队等方
面进行评估,包括不限于:投研团队、投资流程、投资理念、基金公司及风险控
制等。
5)综合评价
对基金给出综合评价,排名较高的基金入选核心库;对核心库中的基金保持
长期跟踪和评价。
6)基金投资组合构建
对核心库中优选出的基金,结合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得到基金配置的比
例,完成基金组合构建。
在上述基金配置策略的实施过程中,在符合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
基金可投资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的基金。
(3)股票及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适度参与股票(含港股通股票)、债券投资,以便更好实现基金的
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在保持流动
性的基础上,通过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来追求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
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来跟踪债券的价
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
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
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六)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单笔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 0.60%
50万≤M 0.40%
200万≤M 0.20%
M≥500万 1000元/笔
(注:M:认购金额;单位:元)
(七)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 0.80%
50万≤M 0.60%
200万≤M 0.40%
M≥500万 1000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八)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持续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 1.50%
7天≤Y 0.75%
30天≤Y 0.50%
Y≥180天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不少于30天但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天但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
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80天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
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九)基金管理费率:
合同生效日至2035年12 月31 日(含该日),为0.6%;2036 年1 月1 日(含
该日)以后,为0.4%。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十)基金托管费率:
0.1%/年。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三、特有风险揭示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
金运作风险、特有风险及其它风险等风险。本基金面临的特有风险如下:
1、养老目标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目标”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
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
2、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目标日期日前,主要运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置,构建下滑曲
线,确定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随着投资目标日期的临近,整
体趋势上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由此
可能产生特殊风险。
3、持有期锁定风险
目标日期到期前,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
份额存在锁定期限,需持有一定时间后方可赎回。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
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
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三年
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
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
若某一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三年,则以
目标日期(即2035年12月31日)为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
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可能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出现差异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下滑曲线进行调整,实际投资与预设
的下滑曲线可能存在差异。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比例按照下滑曲线逐年调整,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在经
济、人口、资本市场等要素发生变化后,基金管理人可能结合经济状况与市场环
境调整下滑曲线和具体资产配置比例,从而使下滑曲线与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
时产生差异,基金的实际资产配置比例可能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出现差异。
5、目标日期之后基金转型的风险
目标日期次一个工作日(即2036 年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将转为每日
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中信保诚安享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转型后,基金投资、申购赎回等业务将进行调整,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将发生改变。转型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匹
配,投资者在基金转型后继续持有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实现投资目标的风险。
6、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由此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被投资基金的业绩风险。本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
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2)被投资基金的运作风险。具体包括基金投资风格漂移风险、基金经理
变更风险、基金实际运作风险以及基金产品设计开发创新风险等。此外,封闭式
基金到期转开放、基金清算、基金合并等事件也会带来风险。虽然本基金管理人
将会从基金风格、投资能力、管理团队、实际运作情况等多方面精选基金投资品
种,但无法完全规避基金运作风险。
(3)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基金赎回的资金交收效率慢于基础证
券市场交易的证券,因此本基金赎回款实际到达投资者账户的时间可能晚于普通
境内开放式基金,存在对投资者资金安排造成影响的风险。
(4)双重收费风险。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
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
分)、销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
高。
(5)被投资基金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基金份额往往都有通过“巨额赎回条款”限制持有人
赎回变现的权利,因此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以下达赎回指令时的被投资基金价格
变现全部资产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
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
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
法流通,因而在本基金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
风险。
(6)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
ETF、LOF、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面临交易量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
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
市的风险等。
(7)估值风险。本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出现净值计算错误、净值
披露延迟或间断等情形时可能给本基金带来的估值风险。
(8)投资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子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投资
于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本基金可能间接承担境外市场风险、汇率风
险、国家风险、政治风险、税收风险等风险;还可能存在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
基金赎回款到帐时间较晚,本基金无法及时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9)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
基金的投资业绩会受到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状况的影响。如基金管理人面临的
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变化均会导致基
金投资业绩的波动。
(10)被投资基金的政策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其他基金,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导致被
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操作、基金运作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
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7、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
香港市场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联动的风险
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港股市场上外汇资金流动更为自由,海外资金的流
动对港股价格的影响巨大,港股价格与海外资金流动表现出高度相关性。本基金
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
风险相对更大。
(2)股价波动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
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
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
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持仓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3)汇率风险
在现行港股通机制下,港股的买卖是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进行支付,汇率
波动会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4)港股通额度限制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设有每日额度上限的限制;本基金可能因为港
股通市场每日额度不足,而不能买入看好之投资标的进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5)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
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对港股通下可投资的港股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定期或不
定期根据范围限制规则对具体的可投资标的进行调整,对于调出在投资范围的港
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本基金可能因为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的调整而不能及
时买入看好的投资标的,而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6)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
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
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基金
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
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
险。另外,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
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由于交收制度的不同以及港股通交易日的设定原因,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
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给投资者带来
流动性风险,同时也存在不能及时调整基金资产组合中A股和港股投资比例,
造成比例超标的风险。
(8)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本基金因所持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
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
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
取得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
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
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9)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
香港联交所规定,在交易所认为所要求的停牌合理而且必要时,上市公司方
可采取停牌措施。此外,不同于内地A股市场的停牌制度,联交所对停牌的具
体时长并没有量化规定,只是确定了“尽量缩短停牌时间”的原则;同时与A
股市场对存在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在证券简称前加入相应标记
(例如,ST及*ST等标记)以警示投资者风险的做法不同,在香港联交所市场
没有风险警示板,联交所采用非量化的退市标准且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拥有相
对较大的主导权,使得联交所上市公司的退市情形较A股市场相对复杂。
因该等制度性差异,本基金可能存在因所持个股遭遇非预期性的停牌甚至退
市而给基金带来损失的风险。
(10)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是在港股通机制和规则下参与香港联交所证券的投资,受港股通规则
的限制和影响;本基金存在因港股通规则变动而带来基金投资受阻或所持资产组
合价值发生波动的风险。
(11)其他可能的风险
除上述显著风险外,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还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
1)除因股票交易而发生的佣金、交易征费、交易费、交易系统费、印花税、
过户费等税费外,在不进行交易时也可能要继续缴纳证券组合费等项费用,本基
金存在因费用估算不准而导致账户透支的风险;
2)在香港市场,部分中小市值港股成交量则相对较少,流动较为缺乏,本
基金投资此类股票可能因缺乏交易对手而面临个股流动性风险;
3)在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中若香港联交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
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
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险;
4)存在港股通香港结算机构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
另外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①因结算参
与人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
置;②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
③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本基金
权益受损;④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益受到损害的
情况。
8、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
9、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
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
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10、发起式基金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
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3年后,
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
能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
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参与本基金所
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
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文
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
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
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人/本机构确认已知悉并充分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内容。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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