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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0056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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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174205 | ||||||||
基金代码 | 005603 | ||||||||
公告日期 | 2021-01-0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1年1月5日日终,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且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21年1月6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 基金代码: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005603;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C:0056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9月27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1年1月5日日终,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且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1年1月5日,并自2021年1月6日起,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形式运作,从2020年11月7日起(含该日)进入第三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自2021年1月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因本基金所持证券流通性受到限制,清算期限可相应延长。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本基金的清算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具有同等的分配权。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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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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