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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安心收益定开债券A(05002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54940
基金代码 050028
公告日期 2020-12-24
编号 1
标题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重新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21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0年7月8日,本基金总份额为88,487,486.93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2,218,831.91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7月8日)基金总份额的36.41%,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2,218,831.91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32,218,831.91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0年12月23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10,000元,合计2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2月2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为实施修改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方案,需对《基金合同》和《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涉及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内容进行修订。现将《基金合同和》和《招募说明书》的具体修订说明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订:
1.将“五、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由原来的: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登记机构完成每个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确认时,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将“五、基金备案”的“(四)如在本基金某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出现如下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第二十一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200人;
3、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90%以上份额。”删除。
(二)对《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将“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由原来的: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登记机构完成每个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确认时,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调整后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执行
在通过《关于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本基金仍执行调整实施前《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自2020年12月24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将于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同步更新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 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重新召开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5、《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重新召开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重新召开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7、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8、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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