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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沪港深混合A(00736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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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147322 | ||||||||
基金代码 | 007368 | ||||||||
公告日期 | 2020-12-1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1 页 共6 页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 年 12 月 15 日 送出日期:2020 年 12 月 1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沪港深混合 基金代码 007368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简 称 浙商沪港深混合A 浙商沪港深混合C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代 码 007368 007369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9-06-27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日期 -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贾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2020-12-02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3-03 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 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 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把握A股与港股市场互联互通的投资机会,以基本面分析为立足点,挖掘长期 业绩优秀、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 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2 页 共6 页 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 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5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 执行。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基金管理人自主研发的智能投研平台,对宏观经济、政策面、资金面、市 场情绪等因素综合分析,对股票资产、债券资产、现金类资产等大类资产的收益特征 进行前瞻性研究,形成对各类别资产未来相对表现得预判,在严控投资组合风险的前 提下,确定并适时调整基金资产中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本基金 将遵循“行业景气度向上”的基本原则,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重点配置港股上市 公司。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 转债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投 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7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的产品。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3 页 共6 页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4 页 共6 页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沪港深混合 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1.50% - 1000000= 赎回费 N<7日 1.50% 100%计入基金财产 7日= 浙商沪港深混合 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日 1.50% 100%计入基金财产 7日= 申购费: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A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赎回费: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 1.50% 托管费 - 0.25% 销售服 务费 浙商沪港深混合A - - 浙商沪港深混合C - 0.5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的产品。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5 页 共6 页 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95%,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整体下跌 的系统性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2、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5、港股投资风险 (1)港股通投资限制 (2)汇率风险 (3)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 殊风险: 1)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 股价波动; 2)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 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 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券 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 交易的风险。 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 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 港股通股票发行人供股、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 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其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 非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代理投票。 6、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7、融资业务风险 (二)重要提示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 年4月16《关于准予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42号准予注 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6 页 共6 页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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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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