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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融华债券(121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46
基金代码 121001
公告日期 2003-06-18
编号 2
标题 关于开办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一)定时定额投资计划的定义
本基金推出的″定时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时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投资者。
(三)指定销售机构
自本基金开放申购日起,本基金直销中心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代销网点可以正式办理本基金的″定时定额投资计划″。待条件成熟时,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项业务。
(四)办理程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时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指定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时定额投资计划″,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五)扣款日期
1.由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若投资者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扣款日前和扣款日当日申请办理本业务,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若投资者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扣款日后申请办理本业务,则首次扣款日为次月。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七)扣款方式
1.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具体扣款方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资金账户;投资者如需变更该账户,可到指定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
3.如因投资者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则会导致该月扣款不成功,请投资者最迟于每月扣款日的前一日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八)申购与赎回费率
本基金″定时定额投资计划″与一般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费率水平相同。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单位。
(十)撤销方式
投资者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网点柜面申请办理″定时定额投资计划″的撤销,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6月1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定期定额投资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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