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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日日鑫A(00433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45511
基金代码 004330
公告日期 2020-12-17
编号 6
标题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相关销售协议,自2020年12月18日起,本公司旗下的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98,B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99)、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鑫;A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30,B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31)、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睿纯债;基金代码:009118)、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基金代码:007545)、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A类份额基金代码:007107,C类份额基金代码:007108)、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A类份额基金代码:009087,C类份额基金代码:009088)、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改革红利精选;基金代码:005270)增加宁波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2020年12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渠道办理太平日日金、太平日日鑫、太平恒睿纯债、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太平MSCI香港价值增强基金、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太平改革红利精选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本公司注册登记的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下列基金的转换业务:
(1)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70);
(2)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004330;B类份额:004331);
(3)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003398;B类份额:003399);
(4)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118);
(5)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A类份额基金代码:009087,C类份额基金代码:009088);
(6)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基金代码:007545)。
3、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单一投资者转换转入后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转换转入申请。
4、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5、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三、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0年12月18日起,本公司将不对本公告所列基金参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费率以宁波银行官方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间,若本公司新增通过宁波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具体详见本公司网站),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宁波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cncb.com.cn
2、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8-8699/021-61560999
公司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敬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上述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对于处于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或有其他特殊安排等的有关规定敬请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凡涉及在上述机构办理申购、转换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上述机构的具体安排和规定。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费率变动,增加代销机构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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