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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瑞丰混合A(01099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40587
基金代码 010999
公告日期 2020-12-11
编号 6
标题 兴华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信息全文 兴华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10日
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做出
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华瑞丰混合 基金代码 010999
下属分类基金简称A 兴华瑞丰混合A 下属分类基金代码A 010999
基金管理人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 - 境外托管人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吕智卓 - 2014年8月17日
冷文鹏 - 2006年4月2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兴华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把握不同时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力
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信用债、可交换债券及可转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兴华瑞丰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用 M 0.60% -
认购费用 1,000,000≤M 0.30% -
认购费用 2,000,000≤M 0.10% -
认购费用 M≥5,000,000 1000元/笔 -
申购费(前收费) M 0.80% -
申购费(前收费) 1,000,000≤M 0.50% -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 0.30% -
申购费(前收费) M≥5,000,000 1000元/笔 -
赎回费 N 1.50% -
赎回费 7天≤N 0.75% -
赎回费 30天≤N 0.50% -
赎回费 180天≤N 0.25% -
赎回费 N≥365天 0.00% -
注: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须按每次认购、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A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
有期大于30天(含)但少于90天的,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大于90
天(含)但少于180天的,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大于180天(含)的,
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费用类别、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
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境内股票市场和债券
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
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
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人,
其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并于该基金份额赎回时按
照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择适用的赎回费率并计算赎回费,敬请投资人留意。
(二) 重要提示
兴华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2月
3日证监许可[2020]3283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
《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
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
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
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inghuafund.com.cn][客服电话:400-
067-8815]
●《兴华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华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兴华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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