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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A(00013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31162
基金代码 000130
公告日期 2020-12-01
编号 6
标题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93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及(或)增加侧袋机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产品明细详见附件一),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将自2020年12月2日起正式生效。
  一、涉及增加存托凭证的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包括:基金合同中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内容。
  二、涉及增加侧袋机制的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包括:在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增加启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上述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二。
  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大成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附件一:修订产品明细
序号 基金
主代码 基金名称
是否涉及增
加存托凭证
投资范围
是否涉及增加
侧袋机制
1 000128 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2 008686 大成景优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3 008820 大成景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4 000152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5 003574 大成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6 003575 大成惠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7 003841 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8 004117 大成惠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9 004389 大成惠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10 006812 大成惠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11 008628 大成惠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是
12 008688 大成景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13 008747 大成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14 008938 大成惠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是
15 090023 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16 000130 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17 090002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 是 是
18 002946 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19 090017 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20 001364 大成景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21 002383 大成趋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22 003373 大成景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23 003692 大成景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24 008629 大成景瑞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25 008846 大成民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26 008869 大成恒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27 009493 大成尊享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28 009796 大成汇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29 009653 大成丰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30 010369 大成卓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31 009396 大成安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32 007507 大成中债 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33 007946 大成中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34 009219 大成彭博巴克莱农发行债券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35 009221 大成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3-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36 008871 大成睿裕六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37 008934 大成科技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38 009069 大成睿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39 160919 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是
40 000587 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41 001300 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42 001365 大成正向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43 002258 大成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44 002319 大成一带一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45 002567 大成国家安全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46 002945 大成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47 160921 大成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是
48 501079 大成科创主题 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49 519017 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50 519019 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51 001144 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52 008269 大成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53 008271 大成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54 008274 大成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55 008988 大成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56 090001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57 090003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58 090004 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59 090007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60 090009 大成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61 090013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62 090015 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63 090016 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64 090018 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65 090020 大成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66 010371 大成成长进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67 160910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是
68 160916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是
69 160926 大成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70 090006 大成财富管理 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71 007967 大成惠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72 008003 大成通嘉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73 510440 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74 515520 大成MSCI中国A股质优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是
75 519300 大成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76 002236 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77 007782 大成MSCI中国A股质优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是
78 090010 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79 090012 大成深证成长 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是
80 159906 深证成长 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81 159923 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82 159932 大成中证500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83 159943 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是
84 003147 大成动态量化配置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85 004209 大成智惠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86 090011 大成核心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87 090019 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88 001791 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89 160925 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是
90 008751 大成全球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是
91 160923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是
92 007297 大成养老目标日期 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是 是
93 008753 大成兴享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是 是
  附件二:修订对照表
  1、增加存托凭证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
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以及与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
注册发行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
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
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可交换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
货、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
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港股通标的
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50%);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
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
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存托
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港股通标的
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七)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和股票投资策略, 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
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
-95%, 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本
基金股票资产的50%;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 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本
基金股票资产的 50%;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
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本息、股指期
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
产及负债。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银行存款本息、股
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
产及负债。
四、估值方法

四、估值方法
1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
易的股票执行。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第 11项进
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
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第 12 项进行
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十五)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2、 增加存托凭证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大成科技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重 要
提示 无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可能面临存托凭证
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以及与存托
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九 、
基 金
的 投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主
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
发行的股票)、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
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
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
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
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
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存托
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港股通标的
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七)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和股票投资策略, 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
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
-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
股票资产的50%;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 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本
基金股票资产的 50%;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
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一 、
基 金
资 产
估值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本息、股指期货合
约、国债期货合约、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
债。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银行存款本息、股
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
产及负债。
(四)估值方法

(四)估值方法
1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
易的股票执行。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第 11 项进行
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
理;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第 12 项进行
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五 、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5、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交
易的股票执行。

六 、
风 险
揭示

12.C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
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
还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
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
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
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 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
的风险; 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
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
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
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境内
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3、增加侧袋机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 一
部 分
前言

六、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
请时, 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动侧袋机
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
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
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第 二
部 分
释义

57、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
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 目的在于有
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
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
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8、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
产;(二)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 其他资产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 五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同一类
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
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
席会议并表决。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
约定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
等的投票权。 ……

九、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 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
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
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但若相关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
的, 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
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
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
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
(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
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4、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
二分之一, 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
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
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
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
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表决事项未涉及侧
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
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为准, 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
上文相关约定。
第 十
一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
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 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咨询会计师事务
所意见后, 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
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
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
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
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 十
三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估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3、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估值;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
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
息。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收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
从侧袋账户中列支, 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
列支, 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 但不得收取管理
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
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 十
七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十一)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
据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4、增加侧袋机制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重 要
提示 无
……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
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
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
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
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的特定风险。
第 二
部 分
释义

57、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
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 目的在于有
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
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
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8、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
产;(二)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 其他资产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和
赎回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本
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或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投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
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 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咨询会计师事务
所意见后, 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
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
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
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
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规定。
第 十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3、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估值;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
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
息。
第 十
一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
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规定。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
从侧袋账户中列支, 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
列支, 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 但不得收取管理
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或相关公告。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十一)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
据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规定。
第 十
五 部
分 侧
袋 机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 根据最
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报中国证
监会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务机构应以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原有账户份额为基础, 确认相应侧袋账户持有人
名册和份额。
二、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基金运作安排
(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侧袋账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
和转换。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申购、赎回或转换侧袋账户基金
份额的,该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将被拒绝。
2、主袋账户
基金管理人将依法保障主袋账户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约
定的赎回权利,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事项,
具体事项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对于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仅办理
主袋账户的赎回申请并支付赎回款项。 在启用侧袋机制当日
收到的申购申请, 视为投资者对侧袋机制启用后的主袋账户
提交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向投资者进行充分披露。
(二)基金的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本基金的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
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
成对主袋账户投资组合的调整, 但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
的其他投资操作。
(三)基金的费用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资产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将与处置侧袋账户资产相关的费用从侧袋账
户资产中列支,但应待特定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因启用侧袋
机制产生的咨询、审计费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在主袋账户份额满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
条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主袋账户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1、基金净值信息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定期报告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定期报告中的基金会计报表仅需针
对主袋账户进行编制。 侧袋账户相关信息在定期报告中单独
进行披露, 包括但不限于: 报告期内的特定资产处置进展情
况;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该净值或净值区间并不
代表特定资产最终的变现价格, 不作为基金管理人对特定资
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
3、临时报告
基金管理人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
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应及时
发布临时公告。
启用侧袋机制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启用原因及程序、特
定资产流动性和估值情况、对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影响、风险提
示等重要信息。
处置特定资产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特定资产处置价格和
时间、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款项、相关费用发生情况
等重要信息。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若侧袋账户资产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
现,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次处置变现后按规定及时发布临时公
告。
(六)特定资产处置清算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变现
方案,将侧袋账户资产处置变现。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
完成变现, 基金管理人都应及时向侧袋账户对应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的款项。
(七)侧袋的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和终止侧袋机制后, 及时聘
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
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时, 就特定资产认定的相关
事宜取得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五个工作日内, 聘请于侧
袋机制启用日发表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侧袋机制启用日
本基金持有的特定资产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内容应包含
侧袋账户的初始资产、份额、净资产等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 应对报告期间基
金侧袋机制运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年报披露, 执行适当程序
并发表审计意见。
当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后, 基金管理人应参照基金清
算报告的相关要求,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侧袋账户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三、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
或监管规则的部分, 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
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 十
六 部
分 风
险 揭


五、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
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 因
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
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
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注: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条款表述及修订位置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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