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A(688888)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2111156 | ||||||||
基金代码 | 688888 | ||||||||
公告日期 | 2020-11-11 | ||||||||
编号 | 1 | ||||||||
标题 |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5000000 1000元/每笔 - N 7日= 赎回费 1年= N>=2年 0% - 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 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Y:持有时间,其中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 1.50% 托管费 - 0.25% 销售服务费 -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投资者 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能够抓住产业成长机遇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基金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为:能否 准确辩识有能力抓住产业成长机遇的上市公司并把握其中的投资机会将构成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之一,而 这主要取决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度研究以及对企业成长性的判断。因此,基本面研究及成长性预测 的缺陷及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投资品种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 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 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 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67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 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