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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宝康消费品混合(240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05
基金代码 240001
公告日期 2003-06-02
编号 2
标题 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2号文批准。
  2、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将自2003年6月5日起,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网点销售。
  4、本系列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明原件的中国居民;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系列基金首次发行不设规模上限。
  6、投资者欲购买本系列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发行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本系列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不分机构和个人),1000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单位,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9、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中心)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系列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系列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系列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3年6月2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cn和www.ccb-on-line.com)、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hzq.com)、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com)、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sc108.com)、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z318.com.cn)、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tsec.com)及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2、投资者认购本系列基金需交纳认购费。
  13、中国建设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本系列基金的城市名称和开户、认购网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4、在发行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47)#(#()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下设三只基金: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宝康债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募集目标:本系列基金不设定募集规模上限。
  6、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7、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点。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邮政编码:200121
  公司电话:021-50499588转301、302、303
  传真:021-50499663、50499665、50499667
  发行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747)进行发行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代销机构与代销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430多个城市6800多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咨询中国建设银行95533客户服务中心。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9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1102、(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个营业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962588、8008206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2个省、市,68个主要城市的12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咨询电话:(010)651867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5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重庆、成都、西安、南京、荆门、仙桃。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咨询电话:(021)6329135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3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上海、南京、广州、佛山、北京、成都、哈尔滨、无锡、杭州、珠海、昆明、南宁、扬州、东莞、长沙、福州、合肥。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咨询电话: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城市9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服务热线: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服务热线: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如本次发行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8、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系列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系列基金的认购期间为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在上述期间,本系列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随到随得。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行时间。
  至上述认购期结束,若三只基金均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100人,下同),本系列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系列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系列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9、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系列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认购费率:
  投资者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宝康消费品      宝康灵活配置      宝康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
    认购费    1%,M<100万      1%,M<100万     0.6%,M<100万
  (按认购金额M)  不高于1%,M>=100万 不高于1%,M>=100万  不高于1%,M>=100万
  (2)认购费用用于本系列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数的计算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基金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基金单位份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募集资金利息在全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应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发行,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先到先得。
  2、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认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4、超过1000元的认购,不设认购金额级差,认购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发行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系列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中国建设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网点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人民币。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人可采用存折转账(同行)、现金汇款(如信汇、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并在划款凭证的"备注"栏或"用途"栏或空白处显著位置注明投资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号码以及认购宝康系列基金字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05550400020006698
  联行行号:52352
  (2)到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c、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帐户业务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如需开通传真、电话交易委托服务,必须签定《传真交易协议》及《电话交易协议》。
  (2)重复开户为无效开户,重复开户的情况有:
  a、如果出现开户申请记录与数据库中已有记录重复的情况,则该申请无效;
  b、如果某日开户申请记录中存在重复的情况,则所有重复记录全部无效。
  (3)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4)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5)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6)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二)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至下午5:00(周六、日照常办理)。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b、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c、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证券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三)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联合证券资金账户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联合资金帐户卡;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四)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五)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a、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b、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六)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七)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八)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九)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建设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认购金额起点1000元人民币。如果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下转第14版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同城机构投资人应采用支票、信汇、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异地机构投资人以电汇方式),并在划款凭证的"备注"栏或"用途"栏或空白处显著位置注明投资者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以及认购宝康系列基金字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05550400020006698
  联行行号:52352(异地汇款使用)
  (2)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须提供下列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 印鉴卡一式三份;
  f、 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g、 公章、法人章;
  h、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帐户业务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 如需开通传真、电话交易委托服务,必须签定《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及《开放式基金电话交易协议书》。
  (2) 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 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中国建设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至下午5:00(中午及周六、日不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a、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证券业务授权书;
  c、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证券卡;
  (2)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联合证券资金账户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e、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b、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联合证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机构投资者在联合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联合证券资金账户卡。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各基金的金额起点均为1000元人民币。
  (四)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e、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e、填写开户合同书。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a、客户办妥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b、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长江证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长江证券资金账户卡;
  e、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七)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部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e.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招商证券牛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招商证券牛卡。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八)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f 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九)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6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e.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清算与交割
  1、本系列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系列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同业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2、本系列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行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在本系列基金发行结束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本系列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若本系列基金不成立,本系列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发行期后30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法规列支。若本系列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发起人承担。
  八、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邮政编码:200121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电话:(021)50499588  传真:(021)50499688
  联系人:刘月华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恩照  成立时间:1954年10月1日
  电话:(010)67597114  传真:(010)66212638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同上)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银行网址:www.ccb.com.cn或www.ccb-on-line.com
  (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客服电话:961102,(0755)25125666
  电话:(0755)82493726   联系人:张玲
  公司网站:www.lhzq.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址:www.gtja.com
  (4)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86558
  联系人:王艳秋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5)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1-63291352
  传真:021-68670702   联系人:任蕙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830760
  传真:021-53830756   服务热线:021-962503
  联系人:奈学刚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成立日期:1993年8月1日
  电话:0755-82943212   服务热线:0755-26951111
  联系人:范源远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2919
  传真:021-64738844   服务热线:021-962505
  联系人:王序微     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
  (四)注册登记机构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东环南路2号招商局大厦12层
  负责人:张德荣     联系电话:(010)65681188
  传真:(010)65262181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张坚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牟磊、陈玲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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