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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债券A(0048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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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70798 | ||||||||
基金代码 | 004803 | ||||||||
公告日期 | 2020-10-22 | ||||||||
编号 | 2 | ||||||||
标题 |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年10月22日 §1重要提示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年5月16日《关于准予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29号文注册募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7年10月1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203,747,722.6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20年9月15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吴晓明、王冬雪;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李欣、洪尾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管祎铭、张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黎明、陆奇。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益民增利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48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0月16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9月14日)基金 份额总额 30,242,995.52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 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追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 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在基金的封闭期,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货币 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收益率曲线策略、久期管 理策略和类别配置策略等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在基金 的开放期,主要投资高流动性标的,防范流动性风险, 减少基金净值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 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及清算事项概述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29号文批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7年10月1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3,747,722.68份基金份额。2017年10月16日至2020年9月14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自2020年9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4财务报表(已经审计)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年9月14日(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20年9月14日(最后运作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4,761,843.10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1,342.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357.8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4,770,542.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21,093.5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267.18 应付托管费 3,790.63 应付销售服务费 250.44 应付交易费用 1,050.0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96,704.84 负债合计 236,156.68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30,242,995.52 未分配利润 4,291,39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534,386.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770,542.95 注:报告截止日2020年9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1.1419元,基金份额总额30,242,995.52份,其中增利纯债A基金份额净值1.1424元,份额总额28,900,138.56份;增利纯债C基金份额净值1.1315元,份额总额1,342,856.96份。 §5基金财产的分配 本基金自2020年9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自2020年9月15日(基金清算起始日)至2020年9月16日(基金清算结束日)止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1,342.01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存出保证金1,342.01元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7,357.84元,清算期间产生的应收利息为673.37元,共计8,031.21元,该款项于2020年9月21日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户。 5.2负债处置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121,093.59元,该款项于2020年9月15日支付。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13,267.18元。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3,790.63元。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250.44元。 5.2.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1,050.00元,该款项于收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缴费通知书后支付。 5.2.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96,704.84元,包括: 5.2.6.1应付审计费25,376.88元。 5.2.6.2应付信息披露费56,393.64元。 5.2.6.3应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7,434.32元,该款项于收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业务费用缴费通知书后支付。 5.2.6.4应付持有人大会公证费7,500.00元,该款项于收到公证处发票后支付。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9月15日(基金清算起始日)至2020 年9月16 日(基 金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 673.37 1.利息收入 673.3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73.37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 其中:债券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填 列) - 4. 赎回费收入 - 二、清算费用 22,660.16 1.交易费用 - 2. 信息披露费(注1) 3,606.36 3.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注2) 1,565.68 4.其他费用(注3) 16,923.12 5. 汇划手续费(注4) 565.00 三、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 列) -21,986.79 注1:本基金2020年度清盘信息披露费60,000.00元,当前预提信息披露费56,393.64元,差额部分3,606.36元已在清算期做补提处理。 注2:2020年3季度银行间账户维护费9,000.00元,当前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7,434.32元,差额部分1,565.68元已在清算期做补提处理,该款项将于收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业务费用缴费通知书后支付。 注:3:本基金2020年度清盘审计费12,000.00元,当前预提审计费25,376.88元,差额部分13,376.88元已在清算期做回冲处理。 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律师费30,000.00元。 本基金2020年3季度银行间市场清算所查询服务费300.00元。该款项将于收到上海清算所业务费用缴费通知后支付。 注4:汇划手续费为2020年9月1日-产品清算款划出之日的预估汇划手续费,最后以兴业银行托管部给出的汇划手续费为准,差额部分后续由基金产品支付。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0年9月14日基金净 资产 34,534,386.27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21,986.79 减:因申购赎回份额产生的净值变动 33,501.60 二、2020年9月16日基金净资产 34,478,897.88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0年9月16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4,478,897.88元,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0年9月17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将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4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1、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6.2存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6)010-631055564006508808 传真:(86)010-63100608 公司网址:http://www.ymfund.com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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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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