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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中证智能消费指数(00435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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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70643 | ||||||||
基金代码 | 004354 | ||||||||
公告日期 | 2020-10-22 | ||||||||
编号 | 2 | ||||||||
标题 |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年10月22日 §1 重要提示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2016年12月15日《关于准予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90号文注册募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7 年5月8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 不定,首次设立募集240,643,420.4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 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20年9月1日 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 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吴晓明、王冬雪;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潘若烨、石卉;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为管祎铭、张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黎明、陆奇。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益民中证指数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43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5月8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8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 6,424,274.17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在正常市 场情况下,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 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利用长期稳定的风险模型和交易成本模 型,按照成份股在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 投资组合,并在其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 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 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 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 之内。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利用长期稳定的风险模型和交易 成本模型,按照成份股在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 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在其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时进行相应调整。当预 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 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 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 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 定的范围之内。 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的成份 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 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 资于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 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95% +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及清算事项概述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90号文批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 售,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8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 模为240,643,420.46份基金份额。2017年5月8 日至2020 年8 月31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 正常运作。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 8 月31 日 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自2020 年9 月1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益民中证智能消 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 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 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4 财务报表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年8月31日(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20年8月31日(最后运作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76,299.96 结算备付金 6,182.03 存出保证金 4,954.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66,460.98 其中:股票投资 7,566,460.9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504.5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2,466.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8,266,867.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6,228.93 应付管理人报酬 6,940.48 应付托管费 1,388.0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744.70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32,818.33 负债合计 49,120.5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24,274.17 未分配利润 1,793,473.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17,747.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266,867.89 注:报告截止日2020年8月3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2792元,基金份 额总额6,424,274.17份。 §5 基金财产的分配 本基金自2020年9月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自2020年9月1日 (基金清算起始日)至2020 年9 月14 日(基金清算结束日)止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 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6,182.03元, 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该款项于2020年9月2日划入托管账户。 5.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4,954.12元, 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结算保证金。该款项中899.43元于2020年9月2日划入托管账户。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其他剩余款项4,054.69元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 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1.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7,566,460.98元。已于2020年9月1 日全部卖出,清算金额7,557,992.27元,该款项于2020年9月2日划入基金托管户。 5.1.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504.58元,清算期间产生的应收利息为1,047.74元。共计1, 552.32元,该款项于2020年9月21日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户。 5.1.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12,466.22元,该款项于2020年9月1日收到。 5.2 负债处置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6,228.93元,该款项于2020年9月1日支付。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6,940.48元,该款项于2020年9月1日支付。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1,388.09元,该款项于2020年9月1日支付。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券商佣金)为1,744.70元。 5.2.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32,818.33元, 包括: 5.2.5.1应付审计费19,332.12元。 5.2.5.2应付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13,478.18元。 5.2.5.3应付赎回费8.03元,该款项于2020年9月1日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9月1日(基金清算起始日)至2020 年9月14 日(基金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 -2,953.54 1.利息收入 1,047.7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47.74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799,248.1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803,131.71 股利收益(注1) -3,883.5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填列) -1,803,362.96 4. 赎回费收入 113.51 二、清算费用 49,951.70 1.交易费用(注2) 15,283.82 2.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注3) 4,500.00 3.其他费用(注4) 30,167.88 三、清算净收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52,905.24 注:1、股利收益为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4日止清算期间的股票红利税款。 2、 交易费用为2020年9月1日卖出股票产生的费用15,283.82元。 3、 2020年3季度银行间账户维护费4,500.00元。 4、 本基金2020年度清盘审计费12,000.00元, 当前预提审计费19,332.12元, 差额部分7, 332.12元在清算期冲抵费用。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律师费30,000.00元。本基金召开持有人大会 公证费7,500.00元。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0年8月31日基金净资产 8,217,747.3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52,905.24 减:因申购赎回份额产生的净值变动(含赎回费收入) 20,553.63 二、2020年9月14日基金净资产 8,144,288.49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0年9月14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8,144,288.49元。根 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 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0年9月15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 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将于 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6.2 存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6)010-63105556 4006508808 传真:(86)010-63100608 公司网址:http://www.ymfund.com 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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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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