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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一带一路分级A(15026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70400
基金代码 150265
公告日期 2020-10-22
编号 1
标题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基础份额为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路,基金代码:168201),分级份额为一带A份额(场内简称:一带A,基金代码:150265)及一带B份额(场内简称:一带B,基金代码:15026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10月19日17:00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一带A份额、一带B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18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情况如下:
1、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参与投票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为44,374,818.94份,占权益登记日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总份额数的60.60%。
2、一带A份额:参与投票的一带A份额为61,785,663.00份,占权益登记日一带A份额总份额数的53.77%。
3、一带B份额:参与投票的一带B份额为61,785,663.00份,占权益登记日一带B份额总份额数的53.77%。
上述本基金各类别份额参与投票的情况已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份额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持有人大会计票由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表决结果为:
1、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4,374,818.94份,其中,44,365,714.86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9,104.08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议案》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99.98%;
2、一带A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1,785,663.00份,其中,61,785,663.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议案》的一带A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3、一带B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1,785,663.00份,其中,61,785,663.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议案》的一带B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以上表决情况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各自类别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将由本基金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0月21日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基金一带A份额、一带B份额的复牌
本基金一带A份额、一带B份额已自2020年10月21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以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一带A份额、一带B份额自本公告发布日(2020年10月22日)上午10:30起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安排赎回选择期以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退出需求。
本基金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4日为赎回选择期。在赎回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中融一带一路份额或卖出一带A份额及一带B份额。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将按照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收取赎回费用,并将前述赎回费用按约定计入基金财产。其中,一带A份额及一带B份额合并为中融一带一路份额后赎回的,合并的中融一带一路份额的持有期计算以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处理。
在赎回选择期内,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在赎回选择期内豁免本基金遵守《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同时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及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并可根据本基金实际情况对赎回及赎回方式等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本基金一带A份额、一带B份额终止上市的申请,并在本基金一带A份额、一带B份额终止上市日的3个交易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自本基金一带A份额、一带B份额终止上市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配对转换和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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