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广发景荣纯债债券(270046)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2050174 | ||||||||
基金代码 | 270046 | ||||||||
公告日期 | 2020-09-2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景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景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景荣纯债 基金主代码 2700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9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景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景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9月29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9月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9月2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9月29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除直销中心外,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1.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规定媒介公告。 3.1.5、本基金单笔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2.1前端收费 申购本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6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单笔申购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申购费率为每笔100元)。 特定投资群体需在申购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注:3.2.1.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2.1.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规定媒介公告。 3.2.1.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1.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1.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规定媒介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T<7天 1.50% T≥7天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有期限小于7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1.50%的赎回费,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2.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具体转换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T<7天 1.50% T≥7天 0 2)本基金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景荣纯债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十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假设N日广发景荣纯债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景荣纯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0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广发景荣纯债基金的申购费率0.80%高于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的申购费率0.40%,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0=0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1.050=10952.38份 3)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大于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景荣纯债基金,假设N日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广发景荣纯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招财短债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50×0=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景荣纯债基金的申购费率0.8%一广发招财短债A的申购费率0.4%=0.4%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050×(1-0)×0.4%×1÷(1+0.4%×1)=41.83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41.83=41.83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景荣纯债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41.83)÷1.150=9094.06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3)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北京农商银行、青岛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渤海银行、大连银行、哈尔滨银行、东莞农商行、天津银行、河北银行、广州银行、顺德农商行、苏州农商行、江南农商行、包商银行、广州农商行、富滇银行、恒丰银行、南海农商银行、天相投顾、深圳新兰德、和讯科技、厦门鑫鼎盛、上海挖财、诺亚正行、深圳众禄、上海天天、好买基金、蚂蚁杭州、上海长量、同花顺、北京展恒、上海利得、中期基金销售、浙江金观诚、嘉实财富、苏宁基金、浦领基金、通华财富、恒天明泽、汇成基金、一路财富、北京唐鼎耀华、久富财富、广源达信、大智慧、佳泓基金、凤凰金信、泰诚财富、汇付金融、基煜基金、虹点基金、伯嘉基金、陆金所、金石基金、盈米财富、中证金牛、京东肯特瑞、蛋卷基金、华夏财富、洪泰财富、中信期货、徽商期货、大有期货、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中信华南、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信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中泰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航证券、华林证券、德邦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金财富证券、国融证券、粤开证券、江海证券、华宝证券、长城国瑞证券、爱建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中天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开源证券、方德保代、泉州银行、长城华西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等销售机构(以上排序不分先后)。 6.2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中期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中期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本公告仅对广发景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8.2、自2020年9月29日起,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设置为10,000,000元。即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元,则1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上述内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3、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8.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