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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添利债券发起E(00710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42649
基金代码 007100
公告日期 2020-09-14
编号 2
标题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添利债券发起E)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信息全文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添利
债券发起E)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9月9日
送出日期:2020年9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添利债券发起 基金代码 380009
下属基金简称 中银添利债券发起E 下属基金代码 007100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02-04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4-12-31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陈玮
证券从业日期 2009-05-15
注: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9年3月15日起增加E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的前提下,通
投资目标
过积极主动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
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
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和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
投资范围 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还可
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股票、二级市场股票
以及权证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品种,上述
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品种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
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趋势、国家政策方向、行业和企业盈利、信用
主要投资策略 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及预期收益等因素
的动态分析,在限定投资范围内,决定债券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
置比例,并跟踪影响资产配置策略的各种因素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
对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在充分论证债券市场宏观环境和仔细
分析利率走势基础上,依次通过久期配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利差策略和回购放大策略自上而下完成组合构
建。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
赎回费 7天 ≤ N
N ≥ 30天 0.00%
申购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4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的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
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
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
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同时,基金资产投资于可转债,其条款相对于普通债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在极端市
场情况下价格涨跌幅较大,上述因素可能会使价格剧烈波动,从而导致投资风险的增加。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对于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
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
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总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
人均有约束力,仲 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
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2020 年9 月 8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收益分配条款的议案》,修订于 2020 年 9 月 9 日起生效。相关
修改条款详阅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发布的公告。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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