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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QDII-LOF)(16171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33939
基金代码 161714
公告日期 2020-08-31
编号 1
标题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1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61714
指数(QDII-LOF)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Bank Of China(Hong 境外托管人中文名中国银行(香港)境外托管人英文名
Kong) Limited 称 有限公司 称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2月11日
上市日期 2011年5月11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6年11月8日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白海峰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6月18日
其他 本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招商金砖。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投资纪律约束和量化风险管理,力求
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本基金
投资目标
控制目标为基金净值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之间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6%。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普
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等权益类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
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
投资范围 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基金、ETFs、金融衍生品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控
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现金头寸可存放于境内,满足基金赎
回、支付管理费、托管费、手续费等需要,并可以投资货币市场工具。
标的指数:标准普尔金砖四国40指数
本基金至少80%以上的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指数化投资,即按照标
准普尔金砖四国40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指数投资组合,并根据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获
主要投资策略 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优化方法构建最优投资组合的
个股权重比例,以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具体投资策略包括:
(1)股票投资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
略;
业绩比较基准 标准普尔金砖四国40总收益指数(S&P BRIC 40 Index(Net TR))收益率
本基金是被动管理的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标普金砖四国40指
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属于具有较高风险和收益预期的证券投资基
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并且,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
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于海外成熟市场的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
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
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
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最新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1、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比例=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金额
/组合证券投资合计;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投资比例分项之和与100%可能
存在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M
100万元≤M
1% -
万元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
0.8% -
万元
500万元≤M 每笔1000元 -
N
N
7天≤ N 0.5% 场内,固定
赎回费
7天≤ N
365天≤ N
730天≤ N 0% 场外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
1、标的指数使用费;
2、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
费、过户费、手续费、证券经纪商佣金、
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等);
3、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其他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
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7、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8、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
等;
9、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新兴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为标准普尔金砖四国40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金砖四国
属于新兴市场国家,与成熟市场相比,新兴市场往往具有市场规模较小、发展不完善、制
度不健全、流动性较差、波动性较高等特点,投资于新兴市场的风险可能高于成熟市场,
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更大的波动性和潜在风险。此外,新兴市场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往往
更不稳定,进一步加大了新兴市场的潜在投资风险。
2、指数化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为标准普尔金砖四国40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采用完全
被动复制指数的方法进行投资,因此存在指数化投资的风险。
(1)地区配置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金砖四国,金砖四国中某些国家的市场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与发
达国家或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相比往往更不稳定,具有较大的潜在投资风险。此外,由于80%
以上的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法,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在地区配置比例上与标的指数基本一致,
其中市值占比最高的国家为中国,其次为巴西、俄罗斯、印度。与其他投资于新兴市场的
QDII基金相比,本基金地区配置较为集中且不均衡,占比较高的国家或地区的宏观经济和
微观主体的投资风险将对本基金的投资业绩产生重要影响,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更大的波动
性和潜在风险。
(2)行业配置风险
由于金砖四国属于新兴市场国家,具有特殊的产业结构,偏重于某些特定行业的发展,
会导致本基金在行业配置上的不均衡。如标普金砖四国40指数中,能源行业市值占比最高,
金融行业市值占比位居第二,第三位为材料行业,这些特定行业所处的景气周期将对本基
金的投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①标的指数不能代表全球股票市场,金砖四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代表,其收益与发
达国家股票市场收益以及全球股票市场平均收益不一致,存在标的指数回报与全球股票市
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②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其所包含的四个国家本地股票市场的走势。下表比较了标
普金砖四国40指数与四国本地市场最具代表性的股票指数及按四国占比加权后的混合指数
收益情况,收益表现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存在标的指数回报与金砖四国本地股票市场平均
回报偏离的风险。
(4)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产生风险。同时,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标普金砖四国40指数属于新兴市场指数,指
数收益的波动性也高于发达股票市场及全球股票市场的收益波动性。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
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
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要求。由
于全球证券市场波动性较大,在市场下跌时经常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如果在这时
出现较大数额赎回申请,则基金资产仓位调整和/或变现困难,或成本很高,基金面临流动
性风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同时,由于本基金涉及跨境交易,其赎回到帐期通常需
要比现有开放式基金更长的时间。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8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
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
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
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
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
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
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
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
暂停基金估值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
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衍生品风险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在市场面临突发事件时,可能
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从而对基金收益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衍生品的交易
可能不够活跃,在市场变化时,可能因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方压低报价,导
致基金资产的额外损失。
5、金融模型风险
投资管理人在有时会使用金融模型来进行资产定价、趋势判断、风险评估等辅助其做
出投资决策。但是金融模型通常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学术假设之上的,投资实践和学术假设
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金融模型结论的准确性往往受制于模型使用的数据的精确性。
因此,投资者在使用金融模型时,面临出现错误结论的可能性,从而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
6、证券借贷风险
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
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
7、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
从而对基金资产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8、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一般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较
低,而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
信用等级水平下债券率的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格,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通常来
讲,低信用级别机构所发行的债券会提供高于其他优质信用级别债券的回报,但也会伴随
着更大的损失的风险。
9、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
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债券
回购,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10、大宗交易风险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从而
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11、交易结算风险
在基金的投资交易中,因交易的对手方无法履行对一位或多位的交易对手的支付义务
而使得基金在投资交易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全球投资风险;主要包括:(1)海外市场风险;(2)政府管制风险;(3)政治风
险;(4)法律风险;(5)汇率风险;(6)会计核算风险;(7)税务风险;
2、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管理风险;(2)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3)不可抗力
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要求协商解决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未能以协商方式解
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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