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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债(00958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29901
基金代码 009585
公告日期 2020-08-31
编号 1
标题 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08月31日
送出日期:2020年09月0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债 基金代码 009585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7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63个月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许健 2020-07-28 2016-12-24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可以暂停基金的运作,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的投资策略等决定是否进入开放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2、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申购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入申请金额,扣除赎回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3、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所投资的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债券)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含)。 本基金投资的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等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3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投资运作。在开放期,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剩余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投资于含回售权的债券,且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应当持有至到期。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但基金管理人可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提前处置。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0.60% 金额申购,单位:元
100万≤M 0.30% 金额申购,单位:元
500万≤M 1000.00元/笔 金额申购,单位:元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 0.0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不超过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
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1、封闭期流动性风险;2、暂停进入开放期或暂停运作的风
险;3、中途出售债券的亏损风险;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5、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投资风险;6、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但不保本保收益,本基金发生风险时需要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存在导致基金份额净值的下降的风险。此外,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严格执行买
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金融资产持有到期,可能会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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