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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研究优势混合A(00980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17609
基金代码 009804
公告日期 2020-08-29
编号 1
标题 国泰研究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国泰研究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0】1259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
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
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
及时公告。
6、本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上限。如设置,具体募集规模上限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公告。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和
电子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详见“七(三)2、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
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8、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
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
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
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
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
9、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招商银行卡等的个人投2
资者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
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基金
申购、基金转换、基金赎回、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有关基金网
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0、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
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人在募集期
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
人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 2020 年 8 月 29 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等指定网站上的《国
泰研究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
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本
公告将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
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14、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其他销售机
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
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3
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
包括:因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行业或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
生的运作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
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以及由某些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
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
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
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
风险;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
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
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
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
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
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4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
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
本公告及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人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
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17、关于投资人身份证更新的提示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
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
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
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
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
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或者您
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其将不能作为居民合法
证件在本公司办理任何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业务,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
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5
18、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国泰研究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研究优势混合
基金代码:009804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六)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七(三)销
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九)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七(三)2、其他销售机构”。
(十)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6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 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进行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
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
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
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
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
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十一)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费用
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50 万元 1.20%
50 万元≤M<200 万元 1.0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基金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认购期间不参与任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含国泰利是宝快
速转购业务)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认购费率均按照本基金原费率执行。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7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 1.20%,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
金所得利息为 3.00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10,000.00/(1+1.20%)=9,881.42 元
认购费用=10,000.00–9,881.42=118.58 元
认购份额=(9,881.42+3.00)/1.00=9,884.42 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认购资金利息为3.00元,则可得到9,884.42
份基金份额。
(十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
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
制。本基金募集期单一投资人的累计认购比例达到或超过 50%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部分
确认的方法对该投资人持有上限进行控制。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
受理不得撤销。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8
(一)本基金在募集期内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
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人
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单笔认购
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
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
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
人可免予开户申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含
认购费)。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 至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4)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及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未填写者提
交);
(5)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
及募集未成功时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
致。9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直销个人客户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未填写问卷者提交)。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a、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10015203130560050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5290028005
全国联行号:52364
b、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3645921375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4290003791
全国联行号:40379
c、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22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3290028025
全国联行号:092802
d、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20291902580201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2290020294
全国联行号:20304005
e、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968192160891559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10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全国联行号:82051
f、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76392232950017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310290000152
g、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1006926001880000392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车墩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301290051435
h、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8200188000394309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313290050010
(2)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
真至本公司直销柜台。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6:00 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6、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已开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7、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认购本基
金,认购期内提供 7×24 小时认购服务。
(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含认11
购费)。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的正本或副本原件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6)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及机构税收身份声明文件(未填写者提交);
(7)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8)其它根据监管要求、银行间交易开户等交易场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
及募集未成功时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
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购)申请书》;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未填写问卷者提交)。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a、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10015203130560050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5290028005
全国联行号:52364
b、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12
账号:43645921375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4290003791
全国联行号:40379
c、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22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3290028025
全国联行号:092802
d、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20291902580201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2290020294
全国联行号:20304005
e、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968192160891559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全国联行号:82051
f、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76392232950017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310290000152
g、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1006926001880000392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车墩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301290051435
h、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8200188000394309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13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313290050010
(2)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泰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
真至直销柜台。
(3)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6:00 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二)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打印确认单。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
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4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15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智能手机 APP 平台:iPhone 交易客户端、Android 交易客户端、
“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2、其他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客服电话:9556116
网址:www.cib.com.cn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0)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客服电话:400-196-1200
网址:www.4001961200.com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1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1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15)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 号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 www.jshbank.com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客服电话:9555318
网址:www.htsec.com
(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zq.com.cn
(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2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19
(2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20 楼
客服电话:95396
网站:www.gzs.com.cn
(3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站:www.shzq.com
(3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客服电话:4001966188,956088
网站:www.cnht.com.cn
(3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3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站:www.cnhbstock.com
(3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站:www.tebon.com.cn
(3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服电话:95360
网站:www.nesc.cn
(3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20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站:www.longone.com.cn
(3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客服电话:95330
网站:www.dwzq.com.cn
(3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客服电话:95309
网站:www.dxzq.net
(3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站:www.gjzq.com.cn
(4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客服电话:4008-222-111
网站:www.gszq.com
(4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客服电话:95521
网站:www.gtja.com
(4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客服电话:95318
网站:www.hazq.com
(4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客服电话:95368
网站:www.hlzq.com21
(4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84
网站:www.hx168.com.cn
(45)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号
客服电话:95305
网站:www.jzsec.com
(46)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客服电话:95325
网站:www.kysec.cn
(4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客服电话:95511-8
网站:stock.pingan.com
(4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客服电话:95321
网站:www.cindasc.com
(4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站:www.cgws.com
(5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79
网站:www.95579.com
(5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22
客服电话:95575
网站:www.gf.com.cn
(52)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6 室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9ifund.com
(5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5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5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23
(5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6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6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 层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2)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客服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63)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 10 层
客服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
(6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6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66)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24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6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3 号楼为明大厦 C 座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6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69)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软件园 C5 幢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7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7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1201-1203 单元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7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25
(7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7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7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tenganxinxi.com
(77)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www.18.cn
在募集期间,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联系人:辛怡
传真:021-31081800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26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魏佳亮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9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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