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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00941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13416
基金代码 009411
公告日期 2020-08-28
编号 1
标题 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信息全文
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9411
开放混合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08-05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一年定开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8-05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王帅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5-19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创新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
投资目标
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
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开放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封闭期内,本基金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10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投资于基金所定义的科技创
新相关的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
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的规律,判断经济周期的位置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并结合证券市场的特点和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确定投资组
合中各类资产的合适配置。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参与股票资产投资。本基金将综
合运用中银基金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充分发挥研
究团队主动选股优势,自下而上精选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
合。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
业绩比较基准
综合(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将面临需承担汇率风险、境外市场风险以及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7天 ≤ N
赎回费
30天 ≤ N
N ≥ 180天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的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
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
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港股通业务
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
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
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但
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
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汇率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
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投资将受到香港市
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
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
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
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同时,基金资产投资于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其条款相对于普通债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
在极端市场情况下价格涨跌幅较大,上述因素可能会使价格剧烈波动,从而导致投资风险的
增加。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
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管
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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