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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盈纯债债券A(68686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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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12663 | ||||||||
基金代码 | 686868 | ||||||||
公告日期 | 2020-08-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686868 下属分级基浙商聚盈纯债债券A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C 金的基金简 称 下属分级基686868 686869 金的基金代 码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2017-10-19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 效日 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20-04-07 基金经理 金经理的日期 赵柳燕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06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 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 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信用风险 的基础上,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配比。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率 M<500,000 0.6% - 500,000= 认购费 2,500,000= M>=5,000,000 1000元/每笔 - M<500,000 0.8% - 500,000= 申购费(前收费) 2,500,000= M>=5,000,000 1000元/每笔 - N<7日 1.5% - 7日= 赎回费 365日= N>=730日 0% -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 - C类基金份额认购 认购费 费率为0 - - C类基金份额申购 申购费(前收费) 费率为0 N<7日 1.5% - 赎回费 7日= N>=30日 0% - 认购费:注: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申购费: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申购费,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缴纳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 过净申购金额的5%。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 赎回费: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需缴纳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含赎回费 用)的5%。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 0.30% 托管费 - 0.10%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 - A 销售服 务费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 0.20% C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 者应当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相适应。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2、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资产的80%,因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 而面临固定收益类资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 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 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 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 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行主体违约的风险,是资产支持证券最大的风险。利率风险 指由于利率发生变化和波动使得资产支持证券价格和利息产生波动,从而影响到基金业绩。流动性风险 是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交易不活跃导致的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指由于发行方提前偿还所导致的收益率下降 的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 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二)重要提示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17]1620号文批准变更注册而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准予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 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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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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