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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长泽灵活配置混合A(00990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02839
基金代码 009907
公告日期 2020-08-27
编号 2
标题 湘财长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第1号)
信息全文
湘财长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
【重要提示】
湘财长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00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
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
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
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
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
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
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
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
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的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8月26日。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40室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5楼
4、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5、成立日期:2018年7月13日
6、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7、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8、股权结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管理人100%的股权
9、电话:021-50606800
10、传真:021-50380285
11、联系人:孟爽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76号文批准,于
2018年7月13日成立,是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
司注册地在上海。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小平先生,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温州国投
证券营业部经理助理、温州国投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金信证券温州营业部筹建
负责人、金信证券温州营业部总经理、浙商证券温州温迪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现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
人。
朱莹女士,公司副董事长,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工商银行
哈尔滨信托上海营业部财务经理、华夏证券上海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中
信建投华东管理总部党办主任、湘财证券经纪总部总经理兼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等。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程涛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高级经
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总经理兼基金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现任湘财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来君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共党
员。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主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湘财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拟任总经理、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小兵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学士学位。曾任北京周报社
经济组副组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行政部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办公室主任、中
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副主任,现已退休。
王晓野先生,独立董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温
州信托投资公司法务专员、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邦信阳中
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濮文斌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高级财会硕士。曾任嘉兴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经理、嘉兴中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江南分所总裁。现任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
2、监事成员
符强先生,股东委派监事,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湖
南省包装总公司财务科长,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现任湘
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部总经理、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王莹女士,职工监事,经济法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上海立信锐思信息
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经理、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专员。现
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稽核部主管。
3、高级管理人员
王小平先生,同上。
程涛先生,同上。
来君女士,同上。
周斌先生,督察长,北京大学理学博士,FRM。曾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风
险管理部业务主办和业务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
副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和风险控制部高级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合规风控管理总部和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杭州金砺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孟爽女士,副总经理,法学学士学位。曾先后任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稽核部主管、机构理财高级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助理,上海新东吴优
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助理、机构业务总监等。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志林先生,首席信息官,湖南大学通信工程学士。曾任河海大学(常州
校区)助教、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电脑部经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部电脑部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综合部经理、华宸未
来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技术总监、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拟任运营部
总经理、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
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车广路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泰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先后担任泰信蓝筹精选基金、泰
信发展主题基金、泰信国策驱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湘财
长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勇驿先生,投资部总经理,CFA,FRM,金融学硕士。曾任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湘财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湘财久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公司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员由5人组成:
程涛先生,同上。
车广路先生,同上。
刘勇驿先生,同上。
徐亦达先生,研究部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产品
经理、盛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湘
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湘财长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包佳敏先生,金融工程部主管,CFA,FRM,克拉克大学金融学硕士,复
旦大学理学学士。曾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上海期货交易所经
理助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量化分析经理。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金融工程部主管。
周斌先生(督察长)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流动性风险管理、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
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
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定期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
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
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基
金合同相关约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相关约定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
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财产用于以下
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
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形成科学合理、
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学科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按照其效力从高到低分为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部门规章与业务细则等四个层次。
公司章程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础,是确定公司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
基本规则以及保证这些规则得到具体执行的依据。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
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基本管理制度
是从规范公司管理和业务开展的角度出发,以业务为中心,就业务开展的目标、
原则、过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规定,以指导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部门规章
与业务细则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操作
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
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
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制定公司
基本风险管理制度,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
措施。
(2)公司经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公司经理层下设风
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证券投资和基金运作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确定具体风险
控制指标和监控管理办法,指导业务方向,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建议。
(3)督察长及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
控制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的落实。
(4)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
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
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等。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
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
采取控制措施。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运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过议事制度
和授权制度实现对投资的科学决策和高效管理。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
度,由监察稽核部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3)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
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
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4)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
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公司以所管理的基金为
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
(5)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监察稽核控
制制度。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督察长有权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
公司相关档案,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和
建议职能。
公司设立独立地监察稽核部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
5、内部控制措施
(1)合规控制是公司内部控制的起点和基础,主要从内部主动控制和外部
监督控制两个方面进行。
内部主动控制的要点是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由各部门执行,公司领导监督。
外部监督控制又分为一级监督控制和二级监督控制:
1)一级监督控制主要就公司业务层面对各种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的合规性
进行控制,由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根据监察稽核制度执行;
2)二级监督控制主要就公司的整体经营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控制,由监事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执行。
(2)业务控制的要点是以各业务相应的管理制度或相应的部门业务规章为
基础,明确揭示公司各项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
(3)综合管理控制的要点是从公司运营的整体出发,对公司人力资源、信
息技术、监察稽核和资料档案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
(4)操作控制的要点是根据公司各项业务的特点,依照各业务相应的管理
制度,制定详细可行的业务操作流程和相应的岗位职责,并加强监督、检查。
(5)风险控制的要点是从公司业务开展的整体出发,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其内容应包括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风险控制的组织机
构和制度体系,主要风险的类型、控制手段和措施以及风险控制的程序等。在此
基础上,公司领导层应切实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对员工的风险教育。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成立时间:2006年8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8]1549号
联系人:张昊
电话:0755-82557964
2、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1)李勇
博士,现任安信证券副总裁。曾先后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秘书兼
党委机要秘书(副处级),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和平门支行行长助理、北京工体路
支行行长助理、总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
所长兼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安信证券总裁助理、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研究中心总
经理。
(2)万荣梅
现任安信证券资产托管部负责人。曾先后担任江西农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
江南证券(后更名中航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部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中航证券运营中心总经理助理,安信证券营运中心、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安信证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18日,并先后于2006年9月、
12月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了原广东证券、中国科技证券和中关村证券的证券类资
产。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70亿元,股东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总部设于深圳,在全国设立了45家分公司、拥有300多家证券营业
部,全资拥有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安信
乾宏投资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股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作为全牌照业务综合券商,多项业务排名进
入全国前列,行业地位不断提升。2009年至2018年,公司在证券行业分类评级中
连续获A类A级以上评级,其中2011年至2013年达到行业获评评级最高的A类AA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资产总额1146.23亿元,净资产304.44亿元,净
资本324.38亿元。
三、托管业务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1、部门设置
资产托管部于2015年9月正式成立,为总部一级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资产
托管相关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相互隔离。部门安排在专门的固定场所办公,
设置封闭式、独立的操作房间,安装独立的门禁系统、办公区视频监控系统,配
备电话录音系统,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的安全。
资产托管部作为资产托管业务的责任部门,负责开展该业务的集中管理和运
作。资产托管部下设市场营销组、托管服务组、运营支持组、系统运维组等业务
小组,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2、员工情况
资产托管部设置了资金结算岗、估值核算岗、投资监督岗、信息披露岗、内
部稽核岗、系统运维岗、市场营销岗、产品经理岗等重要岗位,工作内容覆盖基
金结算、估值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系统运维、市场推广、产
品设计等业务范畴。其中,估值核算、投资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具备2年以
上托管业务相关工作经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40多人,所有岗位人员均具有大
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所有核心岗位人员均已取得证券、基金从业资
格。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安信证券是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
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安信证券资产托管部拥有
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安信
证券资产托管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累计托管产品共344只,托管资产规模130.12
亿,其中托管的私募基金产品336只,托管资产规模90.61亿;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8只、托管资产规模39.51亿。
五、基金托管人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保证资产托管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防范和化解资产托管业务经营风险,确保托管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切
实保护份额持有人权益;确保托管资产的运作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监管规则及相关合同、协议的规定;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
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资产托管业务实施资产托管部全员风险管理,各岗位人员承担其岗位风险控
制职责。资产托管部下设内部稽核岗和合规专员。内部稽核岗具体行使资产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控监察稽核职能,对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
反馈。合规专员负责协助资产托管部负责人落实托管部的合规管理目标和要求、
履行相关合规管理工作。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
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
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2)重要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
注资产托管业务运作的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岗位设置应权责分明、相对独立、相互制衡,通过切实
可行的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的盲点。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同资产托管业务规模、业务范围、竞争
状况和风险水平及业务其他环境相适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
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
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超出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
制存在的问题应当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5)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
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
则,在新增业务时,先做好相关制度建设。
(6)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
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措施
(1)资产保管的内部控制。资产托管部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托管资
产与公司自有资产、不同托管资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建立托管财
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
对等措施,确保托管资产安全。
(2)授权管理的内部控制。资产托管部各岗位的岗位职责为公司对在岗人
员职务性授权,资产托管部相关规章制度对资产托管部在岗人员形成制度性授权。
(3)资金结算的内部控制。资产托管部制定规范的清算岗位制度、操作流
程,严格按照管理人的有效指令办理托管资产名下资金划付,建立复核和授权机
制进行清算资金的调拨,严禁超越权限或未经审核调拨清算资金。
(4)会计核算和估值的内部控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财会制度,
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对所托管的资产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托管资产的会计核算独立于托管人的会计核算。
(5)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按工作性质、工作环节和人员岗位职责,设置
各自业务系统权限及运用权限处理业务。系统维护和系统使用人员应分离,系统
密码定期更换。
(6)投资监督的内部控制。在托管业务系统中设置监控指标,实现系统自
动跟踪、自动提示与预警报告,对管理人运作的资产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异
常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编写投资运作监督的相关报告报送监管机构。
(7)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指
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完善信息披露审批流程。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等情况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
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4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成立时间:2018年7月13日
电话:021-50606800
传真:021-50380285
联系人:孟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759
网站:https://www.xc-fund.com
2、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
况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4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成立时间:2018年7月13日
电话:021-50606800
传真:021-50380285
联系人:董志林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刘翠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9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联系电话:0731-85179851
传真:0731-85179801
联系人:田冬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源源、张笑
四、基金的名称
湘财长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于宏观、政策、流动
性、资产相对价值水平等研究对不同资产进行优化配置。权益资产方面,积极优
选全市场的投资机会,在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主要布局于具有
核心竞争力、较高比较优势和长期成长空间的个股;固收资产方面,将积极结合
不同阶段市场特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因素及对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
严格分析,合理选取债券品种、久期、结构及个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基金
资产流动性良好的情况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
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基金投资
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及国债期货合约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实施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资产配置。具体由大
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和衍生品投资策略四
个方面组成。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与资本市场的
深入剖析,自上而下地实施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研判宏观形势的过程中主要考虑
的因子包括:经济增长状况、通胀状况、市场情绪、流动性状况、政策状况等以
及包括市场估值水平和资金供需在内的市场指标等。基金管理人将结合以上因素
以及对宏观经济的研判,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基金资产
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本基金将采取审慎
的配置策略,严防过于激进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将重点考虑权益资产估值水平,根据当前市场权益资产PE估值水平的
高低,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类资产和其他资产的配置比例。当市场权益资产PE估
值水平处于历史较高水平,本基金将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反之,则增加权益
类资产的配置,以提升组合投资的风险收益性价比。
具体PE估值水平资产配置比例如下表所示:
PE估值水平 股票类资产比例
处于参考历史区间最高20% 0-45%
处于参考历史区间20%-80% 30%-75%
处于参考历史区间最低20% 50%-95%
注:PE估值水平参考沪深300估值水平,参考历史区间为2009年1月5日到最
新交易日。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行业配置与个股价值精选相结合的方法,以深入的基
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符合产业升级背景以及具备核心竞争
力的上市公司股票。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策略从经济发展阶段出发,考虑经济周期变化,结合对不
同行业所处产业环境、产业政策、产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把握各行业的景
气走势及成长空间,以此选择各行各业的配置权重。主要关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行业边际变化、行业景气度指标(行业销售收入增长率、行业毛利率和净利率等)、
行业估值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市盈率、市净率)等。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股票库的构建由定量筛选和定性
筛选两部分组成。
(1)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初步筛选
出由财务稳健的公司构成的股票备选库。本基金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
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盈利能力分析评估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
(ROE)、资本回报率(ROIC)、毛利率、净利率、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成
长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EPS增长率、
收入增长率和净资本回报率等。估值水平分析评估当前个券估值水平的合理性,
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市盈率、市净率、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企业
价值倍数(EV/EBITDA)、市销率(PS)、每用户平均收入(ARPU)及通过股利贴
现模型(DDM)、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DCF)等方法所得到的企业绝对估值。
(2)定性分析的方法,通过深入审慎的调研了解企业目前的整体规划、发
展战略等,从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行业前景、核心优势以及治理结构等方面对
上市公司进一步精选。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市场、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深
入研究,评估具有发展潜力,处于良好的行业赛道和符合产业升级背景的公司。
筛选公司主要标准包括要求公司在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的背景下,选择符合未来
经济发展发展方向的公司;在核心优势方面,主要关注标准是公司的产品、技术、
人员和品牌具备较强竞争优势;在行业前景方面,考虑行业广度和深度、政策导
向以及公司利用产业升级机遇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市场、进而提升行业地位的可
能性。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公司稳健增长、合规运营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基金将从公司的管理层稳定性、战略定位、内控水平和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对
公司治理进行评估。
(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对财政政策、货币政
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持续跟踪,结合不同债券品种的到期收益率、流
动性、市场规模等情况,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并
根据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息差结构等因素的预测,对债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1)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配置策略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
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信用变动、流动性溢价等要素,判断不同债券类
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在综合考虑发行人公司所在行业
特征、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信息,结合信用等级、期限、流动性、税赋特点、
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选择具有相对价值的个券。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将定期对持有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偿债能力进行评估。
本基金可投资于评级在AA级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其中投资于AAA级的信用
债占信用债投资比例为20%-100%,投资于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投资比例为0-50%,
投资于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投资比例为0-30%。相关资信评级机构需要取得中国
证监会证券评级业务的许可。
(3)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货币信贷、固定
资产投资、消费、通胀率、外贸差额、财政收支、价格指数和汇率等)和宏观经
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外贸和汇率政策等)等进行定性
和定量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变化趋势,判断债券市场对上述变量和政策的反应,
并据此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有效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
时,本基金将缩短债券投资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当预期市场
利率下降时,本基金将拉长债券投资组合久期,以更大程度的获取债券价格上涨
带来的价差收益。
(4)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
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投资可转债,在对公
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投资于公司基本面优良、
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5)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
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
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息差空间,从而确定是否
进行正回购。进行息差策略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回购比例以及信用风
险和期限错配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
估其内在价值。
(四)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
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
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
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在进行套期保值时,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将充分
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和品种选择进行谨慎
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
目的。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
风险水平。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
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本基金将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
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
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4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原因:
沪深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
的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
场代表性,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沪深 300 指
数引进国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
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
益水平,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国债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固定利率
国债为样本,该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知名度,在综合考虑了指数
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
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基金管理人以60%的沪深300指数和40%的上
证国债指数构建的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
本一致,可以用来客观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主动管理收益水平。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
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
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
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
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50】%,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
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其
中,证券账户开户费若由基金托管人在开户时先行垫付,自证券账户开户十个工
作日内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从基金资产中扣划,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
托管人协商解决。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湘财长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进行了更新;
2、“基金管理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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