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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日添利B(00207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97003
基金代码 002078
公告日期 2020-08-20
编号 1
标题 关于调低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077、C类:002078)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方案
  自2020年8月20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由0.30%年费率调整为0.20%年费率,基金托管费由0.10%年费率调整为0.07%年费率。
  二、《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
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 工作日 内、按
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 基金 管理人
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 划后 ,基金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联系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2%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 算,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
对 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 自 动 在 月 初 5 个 工 作 日
内、按 照指定 的 账 户 路 径 进 行 资 金 支 付 ,基 金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 数据 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
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 工作日 内、按
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 基金 管理人
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 划后 ,基金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联系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07%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 算,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
对 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 自 动 在 月 初 5 个 工 作 日
内、按 照指定 的 账 户 路 径 进 行 资 金 支 付 ,基 金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 数据 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注:基金合同摘要部分涉及以上修订内容的一并修改。
三、《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2%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十一、基金费用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07%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
  四、重要提示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约定:“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本次调低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调整费用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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