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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1-3年国开债指数A(00712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96782
基金代码 007122
公告日期 2020-08-20
编号 1
标题 工银瑞信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七次分红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中 债1-3年国开 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工银1-3年国开 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7122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9年6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的有关规定 、《工银瑞信 中债1-3年 国
开 行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 约定
收益分配基 准日 2020年8月13日
有关年度分 红次数的 说明 本次分红为 本基金第 十二次分红 ,2020年第七次分 红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 简称 工银1-3年国开 债指数A 工银1-3年国开 债指数C
下属分级基 金的交易 代码 007122 007123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相 关 指

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 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 1.0030 1.0025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单位:人民 币元) 11,880,141.31 370.10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单
位 :人民币元)
1,188,014.14 37.01
本次下属分 级基金分 红方案(单位 :元/10份基金份 额) 0.015 0.015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8月21日
除息日 2020年8月21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2020年8月2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 在注册登 记机构登记 在册的本基 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 人。
红利再投资 相关事项 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 投资的投 资者, 其现金 红利将按2020年8月21日的基 金份 额 净 值 转 换 为 基
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 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的财税 字[2002]12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基 金向投资 者分配的基 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 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 分红免收 分红手续费 。
2、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其 红利所转换 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 费用。
3、收益分配时 发生的银 行转账等手 续费用由基 金份额持 有人自行承 担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8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0年8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0年8月2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8月2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信息类型 收益分配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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