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A(00457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93782
基金代码 004577
公告日期 2020-08-13
编号 1
标题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8月13日,并于2020年8月14日进入清盘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
基金代码 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4577,B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45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7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
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0月12日发布《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的公告》,本基金第二期运作期集中申购期为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1日。截至第二期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即2017年10月1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的申购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本基金下一运作期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已拒绝投资人在2017年10月11日的申购申请,对于在2017年10月11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已按人民币1.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强制赎回,赎回款项及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未付收益已在该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起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止,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暂停运作并赎回全部基金份额后,本基金不再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合同》当事人仅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4、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清算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