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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新能源分级(16064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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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980451 | ||||||||
基金代码 | 160640 | ||||||||
公告日期 | 2020-07-23 | ||||||||
编号 | 1 | ||||||||
标题 |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 ||||||||
信息全文 |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20年7月6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7月7日。 本基金从2020年7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7月16日刊登了《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7月16日发布的《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则、清算报告等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清算资金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本基金场内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清盘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发放的清盘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7月24日,清盘资金发放日为2020年7月27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基金代码:160640)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556,395.30元;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基金代码:150279)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079,450.55元;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B,基金代码:150280)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081,805.51元。 本基金场外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清盘流程、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场外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0.01元。本次分配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7月24日,资金发放日为2020年7月30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外份额(基金简称:鹏华新能源分级,基金代码:160640)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33,337,264.36元。 本基金份额退出登记手续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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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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