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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同益(18469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724
基金代码 184690
公告日期 2007-03-29
编号 1
标题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信息全文 我司所管理的同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益",交易代码为184690)截至2006年12月3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70,715.34万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实施2006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规定,我司拟定了基金同益2006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方案,并经基金同益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同益截至2006年12月31日实现净收益1,020,426,906.12元,期初未分配净收益-13,273,473.45元,基金同益于2006年12月29日进行了2006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共计300,000,000.00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可分配收益为707,153,432.67元。
基金同益2006年第二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收益3.20元,共派发现金收益640,000,000.00元(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占可分配收益的90.50%,未分配基金净收益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基金同益2006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9595元,收益分配后,经调整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6395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对象
截至2007年4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同益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7年4月3日
除息日:2007年4月4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基金派发的现金收益于2007年4月4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应得现金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咨询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城建大厦A座20-22层
邮政编码:100088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公司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收益分配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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