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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睿金混合A(00509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57539
基金代码 005090
公告日期 2020-07-17
编号 1
标题 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
【重要提示】
一、“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并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11月28日
“证监许可[2018]1983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基金转型经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9年3月13日起,《嘉合睿金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终止,“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
监会对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
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
风险等。
四、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
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
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
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
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
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五、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
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六、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
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七、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八、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邮政编码:200082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62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联系人:商林华
电话:021-60168300
股权结构: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占27.27%、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
27.27%、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18.18%、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占17.83%、
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4.90%、北京智勇仁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占
4.5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郝艳芬女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
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刘燕女士,江西省教育学院学士。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江南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
务部总经理兼工会副主席,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秋燕女士,江西财经大学硕士。曾担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
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兼
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卢础其先生,现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
有限公司监事、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剑华先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福
建华兴证券公司、福建省资信评估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金融企业单
位,负责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和企业收购兼并工作。现任福
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蔡奕先生,厦门大学法学博士。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先后
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副总监,现任嘉
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曹凤岐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荣休教授、
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并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
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等职,兼
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长辉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
北京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生中心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
理事,北京市投资学会理事,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振亚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担任国际货币基金总部华盛顿亚洲
局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研究总部主任、中国人民
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金融与跨国银行项目教授,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单兵先生,监事会主席,上海财经大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学士。曾就职于南
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源吉
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贝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卢宇凡先生,监事,英国伯恩茅斯大学硕士。曾就职于格兰仕集团、佛山市宏
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
廖俊杰先生,监事,同济大学硕士。现任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付祥先生,职工监事,南京大学硕士、学士,曾就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
刘歆茹女士,职工监事,武汉大学硕士、学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
控合规高级专员。
王奕人先生,职工监事,美国德雷塞尔大学硕士,山东大学学士。现任嘉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3、高级管理人员
郝艳芬女士,简历同上,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奕先生,简历同上,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崔为中先生,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曾任中创投资公司海南代表处系统管理员
资金主管,中诚信证券评估公司海南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长城证券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助,英大证券公司IT技术总监,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高明先生,英国诺丁汉大学商学院硕士。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市场开发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加拿大贝祥投资集团高级投资经理,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二部
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炜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曾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曾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沈珂先生,南京大学信息学学士。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部高级工程师,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嘉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骆海涛先生,美国密歇根大学金融工程硕士,亚利桑那大学光学博士,上海交
通大学应用物理学学士和凝聚态物理硕士,曾任美国普氏能源(Platts)公司量化分
析师,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和平安投管中心战略资产配置团队负责人。2015年加入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骆海涛先生于2017 年12月12日至今任嘉合磐石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21日至今任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原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12月20日至今任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4月16日至今任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蔡奕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姚文辉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职务。
于启明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职务。
付祥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骆海涛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李国林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王玉英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职务。
朱萍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副总监职务。
梁凯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配置管理部FOF基金经理职务。
张卫宇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投资经理职务。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成立时间:2005 年12月30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9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亿伍仟万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晓磊
电话:022-58314934
渤海银行是《中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修订以来,唯一一家全新成立的全国
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12家同类银行中最为年轻,具有显著的后发优势,同时也
是中国唯一一家外资银行参与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经历了第一个
五年规划的初创期和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发展期,正在实施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确立了
成为“最佳体验现代财资管家”的发展愿景。自成立以来,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
业务产品、商业模式和科技支撑体系创新上进行了不懈探索,实现了资本、风险和
效益的协同发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渤海银行资产总额达人民币11131.2亿元,较上年
末增长7.6%;实现净利润达83.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7%;不良贷款率约1.78%。
截至2019年末,渤海银行已在全国设立了33家一级分行、30家二级分行、127
家支行、54家社区小微支行,并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下辖分支机构网点总数达
到245家,网点布局覆盖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及中西部地区的重点城市。
渤海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19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
列第178位,较前一年提升9名;2019年,在各类媒体和行业组织评选的奖项中,
渤海银行分别获得《21世纪经济报道》“2019年度金融科技银行”奖、每日经济新
闻网“年度卓越财富管理银行”奖、《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风险数据与分析技术
实施”奖、《银行家杂志》“十佳区块链应用创新”奖、《中国经营报》“2019年度
财富管理”奖及“卓越竞争力消费金融银行”奖、《中国证券报》“2018年度金牛
理财银行”奖等多项殊荣。
2、主要人员情况
屈宏志,男,1969年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
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资产保全部兼
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南开支行行长、和平支行行长,天津市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党委委员,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
长。
李毅先生,渤海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北京市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国银行,曾任中国银行
北京市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信贷风
险总监。现任渤海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
周浩宇先生,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先后任职于中国银行、汇丰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从事公司业务工作。2006年加入渤海银行至今,历任渤海银行北
京分行风险总监、渤海银行大连分行副行长,现任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渤海银行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市场营销、产品及业务推动、托管运作、稽
核监督、需求与运维、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六个团队,配备有人员70余人。部门全
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高管人员和团队负责人均具备研究生
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渤海银行于201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2011年5月3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核准开办保险资金托管业务。渤海银
行始终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和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并依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提
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和增值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目前,渤海银行托管业务已涵盖信托计划保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
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客户资金托管、互联网金融托管等业务品种。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
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渤海银行设有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稽核监督团队,配备了专职
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稽核监督工作的职权和
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全面、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
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
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
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全程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
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业内普遍使用的基金监控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
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
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
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控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
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
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021-60168270
传真:021-65015087
联系人:商林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www.haoamc.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 trade.haoamc.com/etrading/
(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平台
微信公众号:嘉合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其他销
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登记机构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021-60168300
传真:021-65015080
联系人:蔡文婷
网址:www.haoamc.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二期25楼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合伙人:邹俊
电话:021-22123075
传真:021- 62881889
联系人:张楠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楠、欧梦溦
四、基金的名称
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
券回购、同业存单、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
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持有全部
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秉持战略和战术资产配置理念,通过稳健管理的多策略投资系统,在
控制市场风险、尽量降低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动态投资于股票、
债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资产品种并运用股指期货等各种金融工具提高收益率。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比例限制的约束下,合理运用基于量
化模型、基于市场价量、基于宏观基本面等多指标体系的大类资产配置模型,动态
控制风险资产的仓位,获取股票、债券、货币等低相关性、多资产类别的周期性轮
动收益,在获得资产上行收益的同时,有效控制下行风险,做到合理的多元化分散
投资,实现投资组合整体的收益风险比优于单一大类资产。
(二)股票的投资策略
1、中观大小盘风格轮动策略
本基金通过构建大类资产的中观配置模型,来获取超越该大类资产的市场平均
收益。例如,股票投资的中观配置模型中运用市场情绪模型和动量模型来捕获包括
大小盘风格轮动等中观资产层面的超额收益;市值风格情绪模型通过监控市场中大
盘、中小盘股票的涨跌统计分布,判断市场对于各市值风格的偏好取向的变化,投
资于市场最“倾向”的市值风格。
2、微观行业轮动及选股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长期、中期、短期的财务指标、技术指标等构建高有效性的行业
轮动模型和多因子选股模型,构建能持续稳定超越沪深300指数的超额收益的股票
组合。例如,低估值因子通过合理运用PE等估值指标并设计相应的交易规则来捕
获此类因子的超额收益;反转因子投资于跌幅居前的特征股票组合,获取不同阶段
超跌反弹或者趋势反转带来的超额收益;动量因子投资于动量居前的特征股票组
合,获取动量延续或者放大的超额收益。
(三)债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主要为获取稳定性的固定收益,因此主要投资于国债、评级
较高的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安全性较高的公司债和企业债等品种。
本基金通过动态调整债券的投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投资风
险,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结合市场利率趋势及信用环境变化情况等,综合判
断各类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构造债券的投资组合。
(四)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
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
价格买入并持有。
(五)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算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
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
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
在控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取更
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
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
策。
(七)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
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
值的基础上,结合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证券价格走势等参数,运用数量化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力求取
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八)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投资于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对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短期和中长期趋势的研
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
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多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买入现
货时,为避免市场冲击,提前建立股指期货多头头寸,然后逐步买入现货并解除股
指期货多头,当完成现货建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空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卖出
现货时,先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然后逐步卖出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空头,当现
货全部清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本基金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过程中,将定期测算投
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投资组合beta的稳定性,精细化确定投资方案比例。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十、基金的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主体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
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级别评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
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6)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21)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限制:
1)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2)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
等;
3)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
票总市值的20%;
4)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
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投资限制(2)、(12)、(19)、(20)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此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应该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
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
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
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
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
流通市值大的主流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价格走势。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
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
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
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全价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
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上述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
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
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或市场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
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7月7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6,861,336.98 53.44
其中:股票 16,861,336.98 53.4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 25.3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947,151.08 15.68
8 其他资产 1,744,489.20 5.53
9 合计 31,552,977.26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155,318.23 29.9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17,000.00 1.04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9,147.31 0.0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47,751.90 10.3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45,359.54 10.95
J 金融业 661,200.00 2.1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5,560.00 0.7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861,336.98 55.19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88111 金山办公 14,659 3,095,394.44 10.13
2 601816 京沪高铁 384,125 2,158,782.50 7.07
3 603160 汇顶科技 7,000 1,825,460.00 5.97
4 300661 圣邦股份 6,000 1,610,160.00 5.27
5 603986 兆易创新 6,100 1,476,261.00 4.83
6 300326 凯利泰 52,000 1,068,080.00 3.50
7 002352 顺丰控股 20,935 988,969.40 3.24
8 601988 中国银行 190,000 661,200.00 2.16
9 002241 歌尔股份 30,000 492,300.00 1.61
10 600887 伊利股份 15,000 447,900.00 1.47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
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48,177.5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93,022.0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12.11
5 应收申购款 1,177.5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744,489.20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88111 金山办公 3,095,394.44 10.13 科创板新股锁定
2 601816 京沪高铁 2,158,782.50 7.07 上交所新股锁定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嘉合睿金混合A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年3月13日至 2019年12月31日 15.40% 0.70% 5.81% 0.69% 9.59% 0.01%
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3月31日 4.51% 1.83% -5.27% 1.15% 9.78% 0.68%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年3月31日 20.56% 1.06% -0.23% 0.81% 20.79% 0.25%
2、嘉合睿金混合C净值表现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年3月13日至 2019年12月31日 14.52% 0.70% 5.81% 0.69% 8.71% 0.01%
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3月31日 4.30% 1.83% -5.27% 1.15% 9.57% 0.68%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年3月31日 19.41% 1.06% -0.23% 0.81% 19.64% 0.2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于2019年3月13日由"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不满一年。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3月13日,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
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注:1、本基金于2019年3月13日由"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不满一年。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3月13日,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
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十五、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首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首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8%。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销售
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
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规及《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
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
月31日。新增了基金转型的相关信息。
(二)“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删去“其
他销售机构”中的机构信息,更新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
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表述。
(五)“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投资组
合报告信息,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日期。
(六)“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
业绩表现情况。
(七)“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
更新。
(八)新增“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更
新期间刊登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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