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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精选混合A(420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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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9498 | ||||||||
基金代码 | 420001 | ||||||||
公告日期 | 2007-03-23 | ||||||||
编号 | 1 | ||||||||
标题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方案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规范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权证投资运作,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138号)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基金合同的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它今后发行的可投资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将有可能运用基金财产投资权证,现将有关关权证投资方案公告如下: 一、权证投资比例限制 1、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4、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第2条和第3条投资比例的,将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5、如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投资策略 1、通过对权证标的股票的基本面研究,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隐含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利用适宜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安全边际"以及对决定权证价值定价的参数未来的变化趋势的预测,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卖出权证。 三、风险控制 1、针对权证投资,公司制定了权证投资管理制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完善; 2、严格执行公司投资授权制度; 3、研究部门对拟投资权证进行深入投资价值研究和风险分析,撰写权证投资分析报告,基金经理根据权证投资分析报告决策,只能选择相应正股在股票池范围内的权证进行投资; 4、投资部门风险管理人员在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的定期风险评估报告中,须单独列明权证风险; 5、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权证投资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四、信息披露 1、本公司将在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基金投资权证的有关信息。在一种以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投资组合报告在披露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时,同时列表显示报告期末权证的金额及其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3、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财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证明细,包括权证代码,权证名称,数量,期末市值,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等; 4、监管部门对于信息披露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权证投资风险揭示 权证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具有杠杆效应、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风险外,权证还具有以下投资风险: 标的证券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时效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尽管本公司将本着充分谨慎和有效管理风险的原则进行权证投资,但仍须提醒基金份额持有人特别关注基金投资权证可能带来的净值波动的风险。 六、本公司承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过程中,不通过内幕信息获得不正当利益,不操纵权证价格或标的证券价格,不利用权证投资进行利益输送,不实施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七、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新规的,本公司将按新规对本投资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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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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