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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稳健债券(00157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48967
基金代码 001575
公告日期 2020-07-08
编号 1
标题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3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截止日:2020年7月3日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5年6月17日《关于准予华福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279号)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
14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
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
统性风险为目标。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20年7月3日,此次更新因基金经理
变更。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 5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9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 18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 18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 18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 20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25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26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2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3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31
第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33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11号楼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张贵云
设立时间:2013年10月25日
电话:40000-96326
传真:021-68630069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亿元
联系人:林娱庭
本公司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9号文批准,于2013年10月25日成
立。2016年9月23日,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
为14,300万元。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维持不变,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
例为76%,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4%。2016年10月24日,公司
法定名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张贵云先生,本科,经济师。历任中农信厦门证券营业部员工,福建华福证
券厦门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广发华福证券龙岩营业部总经理,华福证券厦门湖滨
南营业部总经理,华福证券厦门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华福证券总裁助理兼
福州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华福证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任兴银基金
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力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综合计
划处科员、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计划处科长,兴业银行总行资金营运中心货
币市场处、交易处高级交易员,市场销售板块高级副理,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
处长。现任兴银基金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陈维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证券分析师,现任国脉科
技董事长、兴银基金董事。
胡平西先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漠河县支行办事员、副股长;
中国人民银行漠河县支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江鄞县支行信贷股副股长;中
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信贷科副科长;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副行长;中国
人民银行浙江省行人事处长、外汇管理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纪委书记、
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外汇管理局长;中国人民银
行武汉大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管辖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外管局武汉分
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大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管辖上海市、浙江省、福
建省),外管局上海分局局长;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宁波
银行独立董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兴银基金独立董事。
叶少琴女士,博士研究生。曾兼任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永大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兴银基金独立董事。
潘越女士,博士研究生。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讲师、硕士生导师、
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兴银基金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周骥先生,本科,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财会部会
计、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财会部总经理助理、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财会部副总经
理、广发华福证券财会部副总经理、广发华福证券永安营业部总经理、华福证券
永安营业部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清算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兼董监办总经理,现任华福证券党
委宣传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兼任兴银基金监事会主席。
游小芳女士,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岗,
华福证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岗,华福证券福州分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综合部
总经理兼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兴银基金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总经理兼人力
资源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郑翊鸣先生,本科。历任天宇电气总账会计,华福证券自营部办事员、台江
/杨桥/下藤营业部财务经理、财务部业务主办、达道/东大营业部财务经理、稽
核部现场稽核、福州闽清营业部总经理、湖南长沙营业部总经理、福州连江营业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部总经理,现任兴银基金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贵云先生,董事长。(简历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力先生,总经理。(简历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余富材先生,本科。历任华福证券办公室群组副经理、经理,法律事务部法
律事务组经理,稽核部群组经理,合规部合规法律事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合规
风控部副总经理,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现任兴银基金党委委员、副书记、
纪委书记、督察长。
刘建新先生,本科。历任华福证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华福基金总经理
助理兼运营保障部负责人。现任兴银基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
洪木妹女士,硕士研究生。历任华福证券投资自营部、资产管理总部研究员
/投资主办、华福基金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兴银基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兼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及固定收益部下设二级部门公募投资部负责人。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陶国峰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员,专
户投资经理。自2019年12月3日起任兴银合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20年1月8日起任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1
月8日起任兴银鑫日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1月8日
起任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3月19日
起任兴银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6月19日起任兴银汇
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傅峤钰先生,硕士研究生,拥有10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曾任职于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兴银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8年6月25日起担任兴银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2018年6月25日起担任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6月25日起担任兴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7月5日起任
兴银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8月23日起任兴银上海清算所
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2月12日起
任兴银汇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1月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0日起任兴银聚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7月3日起任兴银
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杨凡颖女士,自2017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洪木妹女士,自2015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6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洪木妹、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许蔚、策略分析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王深、基金经理范泰奇、基金经理陶国峰。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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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52629999-212163
联系人:马宁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
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坚持走差异化发展道路,经营实
力不断增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71万亿元,实现
营业收入1582.87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20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
资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和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
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
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共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279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1784.56亿元,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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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合计11522.31亿份。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
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
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
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
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
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
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
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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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
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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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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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11号楼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张贵云
联系人:林娱庭
联系电话:021-20296260
传真:021-68630069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
(二)其他销售机构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宗锐
联系电话:021-20655179
传真:0591-87383610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400-88-96326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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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232191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客服电话:95553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程晨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021-54509977-8307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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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1818-188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费超超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4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传真:021-58991896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客服电话:95511转8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秦夏
联系电话:010-60838614
传真:010-60836029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客服电话:95548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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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68722193
公司网站:www.citicssd.com
客服电话:95548
1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公司网站: 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客服电话:95521
12、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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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郑若东
联系电话:021-63898951
传真:021-68776977
公司网站:www.shhxzq.com
客服电话:4008205999
1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梁浩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公司网站:www.cgws.com
客服电话:400-666-6888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传真:021-33388214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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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95523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朔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95587
1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95310
18、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杨一新
传真:021-50206001
公司网站:www.msft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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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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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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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三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三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李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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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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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701A室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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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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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居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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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2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010- 891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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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2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孙平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
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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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机构
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11号楼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张贵云
联系人:崔可
联系电话:021-20296308
传真:021-6863006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黎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人:汪芳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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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根据2017年3月30日《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
公告》,华福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7年4月5日起变更为兴银稳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
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
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或权证。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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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值的
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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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一、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
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
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
券组合投资收益。
(二)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类
属资产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调整策略
在全面分析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趋向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调整债
券资产组合的久期,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
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
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资本利得;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
则缩短组合久期,以避免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并获得较高的再
投资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
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
投资者的期限偏好,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
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
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是指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组
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
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
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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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从而获取较高的总回报。
4、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
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
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
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
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5、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
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
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三)债券投资策略
1、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
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内部
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
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
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
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
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
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
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
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2、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行业分析、企业基本面分析和可转换债券估值模型分析,并结合市场环
境情况等,本基金在一、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债券,以达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的目的。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以及阶段性市场投资主题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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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宏观调控目标、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精选成长前景明确或受益政策扶
持的行业内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布局。另外,由于宏观经济所处的时
期和市场发展的阶段不同,不同行业的可转换债券也将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收益特
征。在经济复苏的初期,持有资源类行业的可转换债券将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而在经济衰退时期,持有防御类非周期行业的可转换债券,将获得更加稳定的收
益。
(2)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上,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3)条款博弈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公司基本面,包括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预测其未来发展
战略和融资需求,结合流动性、到期收益率、纯债溢价率等因素,充分发掘这些
条款给可转换债券带来的投资机会。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
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
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
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
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
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投资决策投资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3、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4、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
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管理人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二)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并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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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政治、经济及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
经理提出的资产、行业配置计划或重大投资决定。
2、研究部门根据宏观经济、债券市场运行态势、信用债券发行人调研、数
量化支持等研究成果对基金经理提供研究支持。
3、基金经理在授权的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的资产类别配置比
例(范围)、组合剩余期限(范围)和组合的信用风险结构(范围),以及内外部
的研究支持,在自身的职权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投资品种、数量、价位、策略等,
构建、优化和调整投资组合,并进行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4、基金经理根据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方案,结合市场的运行特点,根据权限
范围内作出投资决定,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中央交易室发出交易委托。交易员在执
行交易前应检查核对基金经理交易指令是否符合投资限制、是否合法、合规、是
否有效等。交易员根据投资限制和市场情况,按交易委托确定的种类、价格、数
量、时间等要素,执行交易指令,最终实现投资计划。如果市场和交易出现异常
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投资部门对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收益归因分析、按风险调整的收益
率等进行分析计算、将基金实际投资业绩与投资基准,以及与同行业可类比基金
的业绩分别进行比较,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有效评价基金运作情况,为下一阶段
投资工作提供参考。
6、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调整提出风险防范建
议,对投资的执行过程进行合规监控。基金经理依据市场变化、申购赎回等情况,
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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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1)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4)不得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项、第(9)项、第(12)项、第(13)项另有约定外,因证
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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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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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
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
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
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
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长期预期风险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数据自2020
年1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73,254,000.00 97.46
其中:债券 873,254,000.00 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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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742,689.71 0.64
8 其他资产 16,982,533.54 1.90
9 合计 895,979,223.25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36,398,000.00 101.5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36,856,000.00 18.87
9 其他 - -
10 合计 873,254,000.00 120.39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210 16国开10 1,400,000 141,694,000.00 19.53
2 180409 18农发09 1,200,000 123,036,000.00 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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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80313 18进出13 1,200,000 122,748,000.00 16.92
4 180212 18国开12 1,000,000 102,180,000.00 14.09
5 190203 19国开03 900,000 92,502,000.00 12.7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评价。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899,4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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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申购款 83,132.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982,533.54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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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0.10% 0.03% 0.78% 0.07% -0.68% -0.04%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0.20% 0.13% -1.63% 0.09% 1.43% 0.04%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49% 0.06% -3.38% 0.06% 4.87% 0.00%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6.19% 0.04% 4.79% 0.07% 1.40% -0.03%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24% 0.04% 1.31% 0.05% 1.93% -0.0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41% 0.08% 1.85% 0.10% 0.56% -0.02%
2015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3月31日 13.84% 0.08% 3.56% 0.07% 10.28% 0.01%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2月14日;
2、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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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为0.3%。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每月末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开放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每月月末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开放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
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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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
投资经营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对于2020年5月15日刊登的《兴银稳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二、“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三、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此部分内容。
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本部分内容,披露了截至2020年7月3日本基金的公告信息,详见招
募说明书。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3号)
(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8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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