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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00739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39259
基金代码 007390
公告日期 2020-06-24
编号 1
标题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第1号)
信息全文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
年4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4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于2019年6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属于具有较低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净值会因
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最迟将自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52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汪明
成立时间:2013年8月30日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60232799
联系人:王蕾
股权结构: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4号文批准,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汪明先生,董事长,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历任上海银行公司金融部副总
经理兼重点客户部总经理,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同业金融
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市中管理总部党委书
记、总经理,浦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现任上海银行副行长兼上海银
行浦西分行党委书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俊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历任上海银行总行资
金营运中心总经理助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金融市
场部副总经理兼同业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同业部总经理兼上海自
贸试验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同业部
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银行金融市
场部总经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小鹏先生,董事、总经理,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
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华一银行企业融资部经理、工会主席,上海银行
浦东分行行长助理、上海银行总行授信审批中心副总经理、上海银行总行风险
管理部授信审批部总经理、上海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上海银
行市南分行副行长(总经理级)、党委委员及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上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筱凤女士,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生导
师。历任复旦大学讲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学术期刊主编及编辑部主任。现任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晏小江先生,独立董事,上海理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历任建行上海分行
部门副总经理,建新银行(香港)执行董事、副行长,建行南非分行行长,建
行香港分行行长,建银国际(香港)行政总裁,香港大新银行执行董事,大新
银行(中国)行长,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德峰先生,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历任山东
省菏泽地区林业局办公室秘书,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外国语学院副书
记兼副院长、金融学院副书记,中国证券业协会教材编写与命题委员会委员、
培训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央财经
大学金融学院中国城乡发展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监事
董建红女士,监事,西安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一
拖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财务处科员、副科长、科长,一拖股份公司财务部部
长、总会计师,中国一拖集团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兼任中国一拖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洛阳银行董事。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
资事业部总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
俞蓓蓓女士,职工监事,本科。曾长期于上海妇女用品商店总经理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任职。现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人事专员。拥有多年
的人事、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刘小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王玲女士,督察长,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曾长期任职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北京市星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唐云先生,副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执行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保荐代
表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上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汪天光先生,副总经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湖北省政府
接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浦银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衣宏伟女士,副总经理,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总行计划财务部统计部高级经理、信息中心副总经理,总行计划财务部
总经理助理兼信息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
史振生先生,首席信息官,兼任上海上康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
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历任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电算
化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河北华伟电脑通用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中国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财务经理,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董事,上银基金副总经
理、督察长等职务。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高永先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产品开发及风险管理、货
币经纪人员,深圳发展银行资金交易中心债券自营交易员,平安银行金融市场
部理财债券资产投资经理,平安银行资产管理事业部资深投资经理。现任上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收投资副总监,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上银
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
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上银慧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侃先生,硕士研究生。历任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专员,上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研究员,九州证券金融市场部投资经理,上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现任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
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慧祥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上银慧永利中短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唐云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副总经理);
尉迟平女士(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固收投资总监兼研究总监);
卢扬先生(权益投研部总监、投资总监兼研究总监);
赵治烨先生(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旭先生(量化投资部副总监兼量化投资总监);
高永先生(固收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胡友群女士(固收研究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兴
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71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82.87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20亿元。
3、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
托资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
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
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20年3月31日,我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293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3616.94亿元,基金份额合
计13270.30亿份。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
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
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
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
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
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
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
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
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
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
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
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
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
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
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
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
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
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
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
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敖 玲
网址:www.boscam.com.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
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代销机构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4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021-61101796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8210203
(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宋子琪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5)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635338
传真:021-33635338-201
客服电话:021-33635338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6)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电话:021-50206003
传真:021-50206001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52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刘漠
网址:www.boscam.com.cn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乌鲁木齐北路505号上海宾馆2层
负责人:张慧卿
电话:021-62487001
传真:021-62487601
联系人:施扬
经办律师:施扬、张婧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8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8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联系人:汪霞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汪霞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上银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
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
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
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
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
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
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
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
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策略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划分债
券层级、筛选目标组合成份券和逐步调整建仓。
① 划分债券层级:本基金根据债券的剩余期限将标的指数成份券划分层
级,按照分层抽样的原理,确定各层级成份券及其权重。
② 筛选目标组合:成份券分层完成后,本基金在各层级成份券内利用动态
最优化或随机抽样等方法筛选出与各层级总体风险收益特征(例如久期、凸性
等)相近的且流动性较好(主要考虑发行规模、日均成交金额、期间成交天数
等指标)的个券组合,或部分投资于非成份券,以更好的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
踪。
③ 逐步建仓:本基金将根据实际的市场流动性情况和市场投资机会逐步建
仓。
(2)债券投资组合的调整策略
① 定期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每月评估投资组合整体以及各层级债券与标的
指数的偏离情况,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确保组合总体特征与标的指数
相似,并缩小跟踪误差。
② 不定期调整:当发生较大的申购赎回、组合中债券派息、债券到期以及
市场波动剧烈等情况,导致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出现偏离,本基金将综合考虑
市场流动性、交易成本、偏离程度等因素,对投资组合进行不定期的动态调整
以缩小跟踪误差。
2、其他投资策略: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基金费用,基金管理人还可以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其他投资策略。例如,基金管理人可以利用银行间市
场与交易所市场,或债券一、二级市场间的套利机会进行跨市场套利;还可以
使用事件驱动策略,即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对投资标的定价的影响而进行套
利;也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策略,即通过对债券市场价格与模型价格偏离度的研
究,采取相应的增/减仓操作;或运用杠杆原理进行回购交易等。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
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
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停止该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
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4
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报告期自2020年1月1
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431,357,000.00 96.82
其中:债券 10,431,357,000.00 96.8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4,112,018.44 0.87
8 其他资产 248,884,005.83 2.31
9 合计 10,774,353,024.27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102,113,000.00 122.1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102,113,000.00 122.1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329,244,000.00 3.98
9 其他 - -
10 合计 10,431,357,000.00 126.10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91918001 19农发清发01 35,900,000 3,632,362,000.00 43.91
2 190407 19农发07 18,600,000 1,895,712,000.00 22.92
3 180409 18农发09 16,200,000 1,660,986,000.00 20.08
4 160416 16农发16 7,300,000 739,709,000.00 8.94
5 140409 14农发09 6,000,000 619,380,000.00 7.49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8,884,005.8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48,884,005.8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68% 0.02% 1.07% 0.05% 0.61% -0.03%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1.78% 0.07% 0.25% 0.07% 1.53%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9年6月19日至2020年3月31日) 3.49% 0.04% 1.32% 0.06% 2.17% -0.02%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6月19日,建仓期为2019年6月19日
至2019年12月18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
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
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许
可使用协议的约定向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在通常
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5%的年费计提。指数
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式如下:
H=E×0.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费时间从基金成立日的后一日开始计算;基金成立的
首个季度费用按照基金成立日所在季度剩余自然日计提。基金合同生效后,指
数许可使用费最低收取下限为每季度5万元人民币。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初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
若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及支
付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最新约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相关费率。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
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7、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
8、在“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9、在“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10、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交易资料寄送
服务的相关信息。
11、在“二十二、其他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
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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